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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市政府:
市卫生健康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市委依法治市办的指导下,市卫生健康局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13〕50号)和《2021年法治慈溪建设重点工作清单》(慈党办〔2021〕18号)等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卫生健康中心工作,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制度,规范法治政府建设行为,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建设,完善体制体系
(一)强化组织建设。一是提高重视程度。深入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同其他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局党委专门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部署解决重大法治问题。局务会议每季度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及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突出问题,研究部署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具体任务和措施。二是加强组织保障。及时调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增强法治机构力量配备,落实法治建设联络员制度,配备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形成卫生法治建设合力。三是确保责任落实。制定下发《关于印发2021年慈溪市卫生健康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慈卫发〔2021〕96号),部署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具体任务和措施。制定系统法治建设考核标准,要求各科室及下属单位切实履行卫生法治职责,把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纳入年度述职评议,确保系统法治建设有序推进。
(二)强化法治思维。领导班子带头学法遵法守法用法常态化,全年开展专题学习7次。强化领导干部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和年度履职述法工作,组织了局中层领导干部宪法宣誓。完成医共体牵头医院院长依法执业考试,41位院领导全员参与。加强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定期轮训、新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召开案件研讨会、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不断增强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运用能力,提高法制业务素质,提升执法办案能力,目前已开展《行政处罚法》集中培训、学校直饮水专项整治现场培训、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知识培训、“双随机”信息化操作实务培训、职业卫生执法技能暨现场实务培训、执法办案信息化培训、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培训等七次,面向监管对象开展了住宿场所透明保洁智能监管培训、游泳场所卫生知识培训、住宿场所自查自律系统培训等三次。提高了全体卫生系统干部的法治思维能力。
(三)强化法治氛围。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八五”普法规划,作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首要任务。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深化“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活动,切实发挥宪法宣传栏、法律图书角等阵地作用。加强党内法规、民法典和“防控疫情 法治同行”等专项法治宣传,做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普法责任清单,进一步强化普法与执法的融合力度,推进“以案释法”常态化,报送两个《放射检查有必要,防护措施也不能少》《美容院免费美牙不具资格遭处罚》案例。开展卫生政策法规宣传200多场次、听众累计达5000余人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5000余份、接待咨询及投诉200多人次。
二、加大审查力度,强化源头防范
(一)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优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通过规范决策过程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完善政府法律顾问、激励和保障机制,推动法律顾问事前介入、事中参与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过程。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制度。本年度印发《慈溪市卫生健康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编制《慈溪市卫生健康局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慈溪市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慈溪市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目前完成了15家市级相关部门及社会公众意见征求工作。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性别平等咨询评估、听证、公开征求意见、集体审议决定等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三统一”规定,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两次,继续有效10件,修改1件,废止13件。未出现行政规范性文件在备案审查或监督检查中被认定违法或者不当。
(三)强化合同合法性审查。继续贯彻落实《行政机关合同审查指南》,严格合同管理责任,加大合同动态监管力度,坚持专项检查和日常监督并重,实现对重大行政机关合同的有效监管。深化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明确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论证作为依法决策的重要程序。截至目前,审查以局名义签订行政合同78件。
(四)深入推进“三项制度”有效实施。严格执行《浙江省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使用与管理规范》,提高制度执行的质量和效率。强化行政执法的事前公开、事中公示和事后公开,规范执法过程的文字记录、音像记录和记录归档,进一步明确重大执法决定审核机构、审核范围、审核内容和审核责任,实现三项制度100%覆盖。办结重大行政处罚案件106件,及时报宁波卫健委备案。
三、严格依法管理,认真履行职责
(一)深化卫生健康“放管服”改革。扎实推进数字化改革,开展“最多跑一次”事项梳理,提高“一件事情”办件量。根据省事项库的调整优化,不断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内容,对标先进地区做好指标的竞对提升;加强政务服务2.0系统对接,统一使用健康浙江政务服务平台进行办件审批,提升平台“一网通办率”。全部实现2.0收件办理,政务服务2.0大厅收件“一网通办率”为100%。开展“好差评”系统中“不满意”或“非常不满意”件的核实、申诉、整改等工作,做好异常件的数据订正。13个“差评”件全部“申诉通过”,1个差评件还获“五星好评追评”。完成所有异常件数据处理的“政务工单提交”工作,全年无超期异常件产生。持续推行“网上办、掌上办、预约办”便民举措,做好医护人员全流程网办和反馈型“无感智办”,企业群众更有改革获得感。创新实施盲人医疗按摩备案“零次跑”。窗口通过调查走访、征求意见,对残疾等级较高、填写材料困难、办理不便的人员提供全程免费代办服务;逐个事项、逐份材料研究精简办法,对办事材料中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无明确规定,或可通过部门信息系统数据调取、自行查验等方式获取的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减少办事环节2个、精简材料2份,在宁波大市率先实现盲人医疗按摩备案“零次跑”。审批盲人医疗按摩所2家,办理执业备案33件,主动服务群众195人次。
(二)扎实开展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受理各类审批事项6052件,全部及时办结,承诺件提前办结率达100%,群众满意率达99.5%以上。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新增医疗机构35家。开展全市754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105家放射诊疗许可证的年度校验。进一步落实进驻行政服务中心部门领导窗口“坐班”制度,开展“深化‘三服务’、助推开门红”活动,巩固提升“三服务”活动成效并使之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落实窗口“全周无休”任务,明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开展双休日办件服务,有10余人次医护人员享受“政府部门办事不打烊服务”。落实“无感智办”,151家公共场所企业享受“到期自动提醒”“在线无感办理”“数据跑代替群众跑”的惠民实政,轻轻松松到期换证。推出公共场所许可(注销)、企业职业病危害申报“智能秒办”,在线申请注销,享受即报即批、秒批秒办;实现“机器审”替代“人工审”的高效率服务。落实“适老帮办”政策,持续推出“指导家人代办”“机构内年轻工作人员代办”“协区卫生管理员帮办”“2.0专窗适老关怀”等多举措精准帮办服务,300余名老年医护人员、近50位老年公共场所经营者已融入和享受了数字化政务服务。 落实“语音云平台电话”开机率100%,有效接通率逐月上升,并认真开展群众满意度邀评。认真维护“网络留言咨询平台”,10余个“疫苗接种”等群众关心问题得到及时回复;21个“出生证办理”等“好差评满意建议件”即时回复,得到市民赞扬。
(三)不断规范行政处罚。继续推进说理式执法文书,执法办案质量不断提升。严格执行《浙江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办法》,坚持依法办事,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确保行政处罚的合法性与合理性。查处行政处罚案件979起,比2020年增长31.23%,立案金额达787.64万元。其中5000元以上的案件225件,5万元以上案件89起;对10起逃逸或拒不履行行政处罚案件的当事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中9起已经执行完毕。扎实做好执法案卷评查,我局被评为2021年度优秀执法案卷单位,选送的《慈溪市匡堰镇龙舌村马锡芳卫生室使用乡村医师开具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行政处罚案》被评为优秀行政处罚案卷。通过执法案卷评查活动,进一步提高了我局行政执法案件的办理质量,促进和提升了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四、坚持探索创新,强化依法治理
(一)勇于先行先试。在宁波大市率先实现盲人医疗按摩备案“零次跑”。审批盲人医疗按摩所2家,办理执业备案33件,主动服务群众195人次。疫情期间,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我局对医疗机构违规接诊发热病人、未落实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新修订)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在全省率先使用“通报批评”的新增罚种,加大对违规医疗机构的惩戒力度。此项举措获得上级部门肯定,并在省内全面推行。
(二)勤于提升质量。行政处罚采用说理式执法文书,执法办案质量不断提升。统一裁量标准,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确保行政处罚的合法性与合理性。2021年查处行政处罚案件979起,比2020年增长31.23%,立案金额达787.64万元。对10起逃逸或拒不履行行政处罚案件的当事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我局被评为2021年度优秀执法案卷单位,选送的《慈溪市匡堰镇龙舌村马锡芳卫生室使用乡村医师开具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行政处罚案》被评为优秀行政处罚案卷。
(三)善于网络赋能。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建设数字中国,我省卫生健康监管领域响应号召,逐步实现从现场监管向非现场智能监管变革,推行推广PDA执法终端应用,推广“互联网+监管”,开展非接触执法模式,有效提升了卫生健康综合监管效率。《运用互联网+智慧监管模式提高餐饮具集中消毒卫生质量》被评为慈溪市2021年度法治建设创新项目二等奖。下一步,“卫生监督智慧监控平台”将拓宽到医疗废物、放射诊疗场所等领域,并升级大数据和人工智能(AI行为分析)系统,深度打造卫生监督全域覆盖。
五、坚持公正公开,强化争议化解
(一)规范行政监管措施。深化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执法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卫生监督执法规范化、标准化、数字化建设,全面实现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覆盖。
(二)开展“双下降”行动。积极稳妥开展行政应诉工作,严格落实应诉答辩、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制度,尊重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减少发案率和败诉率。2021年度行政复议2件,无行政诉讼案件。办结行政复议2件。未发生一起被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撤销、变更的案件。发案率有效下降,败诉率保持为0。
(三)深化信息公开建设。持续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规范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今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件2件,完成办结2件。
(四)加强基层纠纷处理能力。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重视源头防范,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宁波市医疗纠纷理赔处理中心慈溪工作站工作,强化与公安、司法、信访、法院等部门联合协同处置的工作机制。认真做好信访及行政办件答复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进一步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充分保障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初始阶段。
慈溪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2月20日
抄送: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市委依法治市办。
慈溪市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2022年2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