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772315846H/2022-154039

发布机构:

市统计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计划总结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统计

发布日期:

2022-03-16

成文日期:

2022-03-16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慈溪市统计局2021年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思路

  2021年,慈溪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落实上级统计部门部署要求,坚持依法治统和改革创新,不断提升统计数据质量,持续夯实统全统准基础,强化监测预警研判,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努力为慈溪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在浙江建设“重要窗口”中走前列当标兵提供了全面有力的统计保障。在2020年度市级部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中位列第六,获优秀单位荣誉。
  一、2021年工作总结
  (一)求真务实,深入推进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
  1.以统计督察为契机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市委杨勇书记“做好我市统计工作的自查自纠”批示要求,制定《慈溪市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责任制办法》,将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列入市委党校主体班课程,对违反统计法精神和可能侵犯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职权的文件和做法进行全面清查,推动督促相关部门和各镇(街道)建立防惩统计造假责任制。4月在召开的由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和统计机构负责人参加的全市统计督察部署会上,布置落实督察各项前期准备工作。6月接受了宁波市委市政府对我市开展的统计工作专项督查工作,并对反馈结果进行逐条整改落实。
  2.深入推进统计执法检查。按照《2021年慈溪市统计检查工作计划》,组织落实完成全市统计执法工作任务。推进“双随机”抽查制度和“跨部门”联合监管模式,积极推广应用“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依据《统计法》《浙江省统计局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实施细则》,对全年98%的检查任务开展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统计监督检查。全年共执法检查70家统计调查单位,立案1起,结案1起,罚款金额为0.55万元。
  3.构建统计普法宣传教育新格局。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选编》《应知应会手册》等,从领导干部、统计局干部、各镇(街道)统计骨干、企业统计人员、村(社区)统计人员等不同层面铺开针对性统计普法教育,同时,结合统计开放日、国家宪法周、统计法颁布日等特殊节点开展社会公众统计普法宣传。
  (二)创新有为,着力强化统计监测评价
  1.推进GDP统一核算改革。在深入研究分析全市各镇(街道)实际情况的基础上,重新修订镇级GDP核算方案,制定了《慈溪市分镇(街道)GDP核算实施方案》和《慈溪市季度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方案(2021)》。
  2.深化落实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完善科学统计监测体系,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走在全国全省前列的总体目标,密切跟踪解读宁波高质量指标发展体系以及宁波对区县(市)评价指标体系修订情况,抓实高质量发展、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等评价指标体系衔接、测算、监测、解读以及培训指导工作。
  3.积极参与统计改革试点工作。完成了规下小微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投入统计试点工作、资质外中小微建筑业企业抽样调查试点工作。作为国家试点地区,统筹开展经济普查与投入产出调查专项试点工作,为深化统计方法制度改革、减轻基层工作负担提供了慈溪经验。
  (三)注重常态,夯实源头统计数据根基
  1.持续强化数据质量常态化管控。开展数据质量检查专项行动,根据《慈溪市统计数据质量管控办法》对工业、服务业、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住户、畜牧业等统计调查对象全面开展统计数据真实性自查,对重点企业进行实时跟踪,实现全市各统计调查对象自查全覆盖,实地核查企业400家、农业农村数据8镇8村。加强报表期间对企业统计数据审核把关,尤其是报表之间关联审核、后台修改痕迹审核,开展统计指标和税务指标的比对工作,在报表报送期间加强与企业沟通、远程协助,做好答疑解惑工作,确保源头数据质量。加强准规模单位排摸工作,积极做好达标单位申报,2021年月度新增申报新开业单位138家,其中工业13家,资质建筑业48家,批零住餐业21家,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业22家,服务业1家,5000万以上项目单位33家。
  2.强化基层业务培训和走访指导。统筹各专业业务培训,制定年度统计业务培训计划,深化统计“三服务”,通过钉钉直播、召开培训座谈会、送学上门、走访指导等方式加强对镇(街道)、村(社区)、企业等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其统计业务能力。积极适应形势,创新业务培训方式,工业、房地产、工业品价格、服务业等专业首次尝试网络直播形式开展对企业层面的统计业务培训,参加统计人员约2100人。全年共实地走访指导企业225家、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户)10家,全市400户住户走访全覆盖,开展统计业务培训45场,参训人数达4000余人。
  3.推动基层基础建设向村(社区)延伸拓展。加强村(社区)、企业统计队伍网络建设,不断完善推广村级电子台账,经常性开展走访,坚持培训、指导与检查相结合的模式,提升基层统计人员统计业务水平和企业统计工作,确保源头数据质量进一步提高。
  (四)服务大局,优化精准高质量发展监测研判
  1.做优做精统计监测预警服务。精准把握经济发展“形”与“势”,对数据深入进行横向、纵向比较分析,加强对重要数据指标尤其是GDP支撑性指标的预警监测,积极开展个性化统计调查,为市委市政府正确决策提供数据支撑,今年以来共刊发统计分析40篇,两办录用统计信息42篇,18篇统计信息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修订完善《统计月报》、《进度数据》相关指标设置,主动对接镇(街道)、市级有关部门做好各类统计服务,与考核办、发改局等部门共同制定经济运行监测考核办法,抓实高质量发展、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等评价指标体系衔接、测算、监测,及时做好方法制度解读,为统全统准提供有针对性的建议。
  2.坚持需求导向,打造“统计智库”。主动挖掘数据找题,积极撰写调查报告和专报分析,形成高质量课题16篇,其中《三胎政策后的浙江沿海地区生育意愿和影响因素研究》被国家统计局和省统计局录用,《慈溪市“三新”经济发展现状研究》《慈溪市与全国综合竞争力十强县(市)人口比较分析 》 等6篇被宁波市统计局录用,参与市政协、市决策咨询委课题研究,形成《慈溪市新经济新产业发展现状研究》《慈溪市块状经济(传统制造业)现状》等高质量的研究报告。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编撰了《奋斗百年路 启航新征程·数颂百年辉煌——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慈溪经济社会发展报告》。参与撰写宁波市统计局办公室牵头的《海运费暴涨冲击出口企业需作短期和长期两种供给侧改革应对》被省两办录用并获刘小涛副省长批示,《农业数字化转型面临四大制约待破解》被省两办录用,参与撰写省统计局办公室牵头的《2021年春节前后我省农民工返乡情况调研分析》被省两办录用。
  3.提高统计信息化水平。结合省统计局“一库一屏一脑一平台”和宁波市局综合统计服务平台以及数字慈溪(慈溪城市大脑)数字驾驶舱建设工作,打造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综合数据库,探索建立慈溪统计数字化应用平台,进一步升级打造“慈溪统计”微信公众号,全面满足党政决策咨询、部门数据共享和公众信息获取等多元化的服务需求。
  (五)精心组织,提升重大普查和各项调查质效
  1.深入推进七人普数据发布及解读工作。对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长表行职业编码进行进一步审核修正,3月就国家下发的初步汇总数据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主要领导做了汇报,5月通过慈溪日报、慈溪发布、慈晓等新闻媒体发布了第七次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发布公报之后,并做了简要数据解读。同时,撰写了《准确开展行职业编码改进建议》《人口普查工作组织与实施》《对人口普查数据采集处理平台研究与建议》《人口普查资料开发使用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四篇业务技术研讨文章,根据人普基础数据对慈溪人口发展状况开展分析,撰写形成《慈溪与全国十强县(市)人口发展比较》、《慈溪市人口年龄结构与性别》、《慈溪市家庭居住状况》等课题。
  2.抓好抓实劳动力调查扩样工作。通过增加人员力量配备、落实经费保障、加强业务培训、建立劳动力调查员考核管理办法等措施,按时高质量完成了新增18个样本点的扩样工作。目前我市劳动力调查样本点由原来的5个点,每月80户扩大为18个点,每月288户。同时,针对扩样变动情况,建立了劳动力调查员考核管理办法和镇(街道)劳动力调查统计人员工作职责,确保调查时效和质量。
  3.认真做好各类专项调查工作。积极推进城乡住户一体化电子记账工作,目前已成功推开379户,开户率达到94.75%,电子记账全覆盖有29个社区(村),开户率居宁波市区前列。根据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以及上级统计部门安排,落实化肥农药统计工作村级起报,完成全市化肥农药统计整改工作。开展2021年人口变动抽样调查,样本量由原来的26-27个普查小区变动为抽中51个村样本、230多个普查小区,目前前期排摸、宣传等工作已完成,上门登记工作正在开展中。组织开展浙江省营商环境试评价调查、平安浙江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调查、农村青年婚姻问题调研、城乡低收入群体共同富裕难点及对策研究调研、浙江居民新能源汽车消费意向调研、收入分配状况专题调研和居民家庭教育消费调研、种粮大户农情观察问卷等工作。
  (六)党建引领,筑强统计队伍战斗堡垒
  1.借党史学习教育之力提升统计业务能力。将党史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一是压紧压实责任,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并制定方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求真求新求实”的指示精神、“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推进学党史与统计工作深度融合。二是多载体学深悟透理论知识,及时学习传达重要文件和重大会议精神,利用中心组、“周二夜学”、宁波干部党员学习网、学习强国、“青春在线”、“青年大学习”等平台资源开展学习,组织开展了“重温习近平同志在浙江”活动、4次主题党日活动、观看红色电影,邀请市委党校讲师来我局开展慈溪党史专题讲座。三是组建青春先锋队,组织青年党员干部赴杨贤江故居开展《青春》诗歌集体朗诵活动并拍摄短视频《无奋斗 不青春》,该视频获得市二等奖荣誉,举办微型党课比赛和“我最喜爱的习近平总书记的一句话”宣讲比赛,开展以“感悟百年党史,争当数海先锋”为主题的征文活动。
  2.抓实系统管党治党工作。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认真学习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分工及责任清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得更细、落得更实。认真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根据市委巡察组向我局反馈的巡察整改意见,专题研究整改落实措施,坚持问题导向,秉着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的原则将所有问题整改到位,于5月底向巡察办反馈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3.加强横向纵向业务交流建设。积极适应统计现代化改革新形势,开展多样化培训,主动加强与上级统计部门的沟通对接,邀请上级统计部门领导和业务骨干来慈授课,部分中层及以上业务骨干参加宁波统计干部综合素质能力提升培训班,5月承办了浙江省部分经济强县(市、区)第三十届统计信息交流会,互相交流学习先进统计经验,开阔眼界,提升工作创新力。依托宁波市统计系统党建联建平台,互联互促,相互学习借鉴先进做法和成功经验,分别于6月和10月联合宁波市统计局第三党支部、江北区统计局机关党支部赴慈城古县城清风园、真理园、药商博物馆和虞氏旧宅、方家河头开展党建联建活动。
  二、2022年工作思路
  2022年,慈溪市统计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目标,担当作为比作风、争先进位赛业绩,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强抓数据质量提升,优化统计服务质效,深化推进统计监督,推进基层网格智治,以数字化改革引领统计现代化改革,努力打造适应“新常态”、对接新需求的现代化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统计,为高质量建设共富共美现代化新慈溪贡献统计智慧和力量。
  (一)坚守底线思维,深入推进依法治统管数
  1.压紧压实防惩统计造假主体责任。持之以恒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在加强防治统计造假工作和迎接国家、省统计督察,推动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镇(街道)建立防惩统计造假责任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市统计局领导班子全面承担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继续推动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行业防惩统计造假责任制,将防惩统计造假纳入政府机关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责任范围,推动责任制进一步贯彻落实,以过硬的数据质量迎接全省统计督察。
  2.持续加大数据质量常态化管控力度。聚焦风险防范,强化数据质量实时跟踪监测、全面自查自纠和重点核查核实相结合的管控机制,认真做好月度上级统计部门下发的数据查询,各专业紧盯数据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针对数据异常波动情况开展核查检查,联合税务等部门加强数据审核比对,全面排查消除不真实数据隐患。
  3.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主动加强与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推动中央《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落地见效。积极探索联合执法新模式,充分运用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进一步扩大“双随机”抽查范围,对统计违法现象严格按照《统计法》、《浙江省统计局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进行处罚,争取在违法查办案件和罚款金额上双提升。
  4.全面铺开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制定《慈溪市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继续将统计法知识学习列入市委党校课程,加强领导干部带头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利用统计开放日、宪法宣传日、统计法颁布日等重要传统节点,结合专项调查及统计重大改革等中心工作,以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
  (二)强化优质意识,推进高质量服务型统计建设
  1.深化统计“智库”建设。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现代化先行等重点任务,加强实时动态监测分析预警,靠前监测、精准参谋,加强经济社会发展主要任务目标完成情况的监测和研判,特别是GDP支撑性指标、居民收入、投资和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检测指标,围绕中心工作和“十四五”规划,紧贴领导决策的重点、经济发展的热点、社会关注的焦点开展专题调查研究,全力把准经济脉动,加强统计政策数据解读,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以及服务对象提供更优质的统计服务。
  2.提升整合统计服务产品。将现有的《进度数据》优化升级成《数据前沿》,对《统计月报》内容进行优化调整,每月及时向市委市政府以及各部门提供统计服务。升级打造“慈溪统计”微信公众号,发布需求导向、高时效性的数据及相关解读。根据企业、部门多样化需求,在兼顾统计数据保密的前提下对数据提供与统计证明内容进行分类整合,形成具体方案。
  3.落实重点领域改革测算工作。密切跟踪省、宁波市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指标体系以及宁波对区县(市)评价指标体系修订情况,做好乡村振兴、低收入农户监测工作,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抓实评价指标体系衔接、测算、监测以及培训指导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宁波碳排放监测和统计核算体系实施方案,根据部署做好碳达峰碳中和测算工作。
  (三)树立突破理念,开创数字化改革新局面
  1.统筹推动统计数字化改革。落实“甬数通”数字化改革实践,抓好统计报表“最多报一次”改革,推进机关整体智治综合应用。主动加强向上沟通对接,更加主动融入省、宁波市联动抓改革的工作大局,积极争取省、宁波统计局对我市统计数字化改革的指导支持。
  2.加强统计数据共享合作。强化与相关部门交流合作,抓好与部门应用平台的兼容对接,提升大数据应用水平,探索整合经济运行情况分析、数据服务、数据共享、监测评价和资料编印等工作,依法依规推动统计数据在更大范围内实现便捷共享。
  3.优化和推广统计电子台账。以操作简便化、审核可视化、汇总自动化、存档便捷化为目标,对现有农业农村电子台账进行进一步升级优化,全面推广电子台账和住户电子记账。
  (四)坚持系统观念,构建全市统计治理新格局
  1.推开基层统计网格智治建设。按照《浙江省全面推开基层统计网格智治工作方案》要求,根据慈溪实际制定细化方案措施,建立市、镇(街道)、工作管理片、企(事)业单位四级基层统计网格架构,形成“合理布局、协同发力、动态调整”的基层统计网格智治组织体系,推进责任制度建立、管理机制优化、智治平台升级,实现基层网格全面覆盖,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对镇(街道)的统计工作考核内容。
  2.建强镇村两级统计节点。加大基层业务指导力度,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的专项行动方案,开展镇(街道)统计规范化建设特色示范点创建,继续推动基层基础建设向村(社区)、企业延伸拓展。加强统计业务培训和统计职业道德建设,将日常线上沟通和实地走访指导形成常态化机制,优化市镇村三级统计业务沟通对接模式、部门间横向协作模式、与统计调查对象双向交流模式。
  3.强化统计教育培训指导。聚焦统计综合素养提升,坚持精准化理念,从市领导、镇(街道)和部门领导、统计工作站站长、镇级统计人员、企业统计人员五个层面开展有重点、针对性的统计知识培训,针对不同层次和对象的能力弱项和经验盲区,一方面主动将上级统计部门领导“请进来”,另一方面结合调研积极“走出去”送课到镇(街道)、村(社区)、企业等基层。
  4.完善镇级GDP核算机制。在修订完善镇级GDP核算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市级GDP数据与镇级GDP数据衔接,实行镇级GDP季度会审机制,推动统计核算制度体系科学化合理化。
  5.狠抓统计调查单位管理。深化“小升规”、新增单位(项目)跟踪排摸机制,一方面加强与各镇(街道)、发改、经信、商务等部门沟通协作,积极挖掘达规上限线索,另一方面加强申报入库培训工作,确保调查单位及时入库纳统。同时,抓好规下、限下样本企业管理和培训服务工作。
  (五)围绕务实惠民,抓好各项专项调查监测
  1.充分发挥人口普查综合效益。谋划数据开发应用,做好第七次人口普查主要数据资料本、人口发展报告、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开发及课题招标等工作。
  2.有序推进各项专项调查监测。高质量做好劳动力调查、小微企业跟踪调查、人口变动调查、平安浙江安全感等专项调查工作,做好城乡住户一体化大样本轮换工作,认真开展清查摸底、培训和试记账推行,顺利实现住户数据上下年衔接。
  (六)深化党建引领,增强统计战斗堡垒
  1.坚持以党建统领把牢定星盘。突出政治建设,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落实“两个责任”,推动党内政治生活走深走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把握统计工作的正确方向。深化理论武装,组织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巩固深化扩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借力宁波统计系统党建联建推动党建、业务深度融合,组织开展“担当作为比作风、争先进位赛业绩”大活动,推动学习成果向统计工作深度转化。
  2.推进干部赋能培训培养。主动适应统计现代化改革新形势,开展多样化针对性培训,坚持“请进来、走出去”,深化“青春在线”系列活动,组织开展全市统计系统业务骨干素质提升培训和富有统计特色的共同富裕培训,鼓励干部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证考试,切实增强统计干部的政治能力、研究能力、服务能力、协调能力、创新能力、落实能力等。加强统计系统纵向横向学习交流,加强与上级统计部门的沟通对接,争取工作支持与指导,主动赴先进区县(市)加强统计业务学习交流。
  3.以严格选才精心育才加强优秀队伍建设。落实正向激励引导和关心关爱工程,进一步完善信息调研激励机制,深化“青春在线”平台建设,加大中青年干部培养力度,推进干部轮岗交流,做好新一轮中层聘任、党总支、工青妇群团换届工作,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