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人力社保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2-03-21 15:10 信息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慈溪市委、市人民政府: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及市委依法治市办有关通知要求,现将市人力社保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及2022年法治工作思路报告如下: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做法

(一)强化组织保障和法治能力建设。一是重视领导建设,落实制度保障。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积极发挥依法行政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由局一把手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承担局日常法治工作,统筹谋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二是重视能力建设,加强领导干部法治学习。推进领导干部学法长效机制建设,领导班子集体学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领导讲党课、法治讲座、廉政电影等形式的学习活动贯穿全年,通过不断加强领导干部党内法规制度及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深入持久地加强领导干部法治能力建设,规范领导干部用权行为,形成全面依法办事的良好格局;三是重视队伍建设,提升政府工作人员法治能力。做好全局各科室及各单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证申领相关法律知识学习和考试工作。目前局系统内正式在编人员数为95人,其中91名执法人员已领取执法证,执法人员执法证持有率达到95.8%。

(二)持续深化改革,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一是向上争试点。聚焦人社系统数字化转型组建工作专班,主动争取省厅项目试点联动区县3个,于7月中旬完成人社应急管理应用建设,“数字人才”和“民生一卡通”也按宁波市局要求稳步开展;二是对外显特点。全面推进社保卡在人社领域以及民生领域应用,已开通退休待遇、就业创业补贴发放等95项人社领域应用,并实现“宁波办事”自助服务一体机“一卡通办”、进图书馆免费借阅图书等功能。截至目前,我市已成功发行加载交通应用的第三代社保卡,新增发行实体社保卡5.23万张、电子社保卡58.84万张;三是对内挖亮点。持续完善“职业技能培训一体化平台”、“工伤认定小程序”等特色项目,深挖“数字+人社服务”模式创新亮点,创新实施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等四项5G视频经办试点工作。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严格统一标准,做好局发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根据《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指引》,2021年出台的5个局发规范性文件全部通过调研起草、研究讨论、征求意见、法制审核、集体审议、报备编号、签发公布等流程制定。除涉密文件外,对局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在慈溪政府网做好信息公开发布,同步制作政策解读一并公布,供社会查阅。同时,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共清理规范性文件57件,其中继续有效47件、废止10件,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在慈溪政府网上发布公开,为公众查询提供方便。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规范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严格执行《关于印发慈溪市人社局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慈人社发〔2015〕18号),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切实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必要性和可操作性。今年,市人社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慈人社发〔2021〕22号),并编制出了《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并发文向社会公布,将《关于推进人才引领战略打造长三角高素质人才集聚高地相关政策的实施细则》纳入重大决策范围,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调研论证、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二是大力推行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与浙江高邦律师事务所签订了2021年4月3日起至2022年4月2日止为期一年的《常年法律顾问合同》,高邦律师事务所指派高骊莲、张镇钢、冯剑锋、李卓颖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2021年,法律顾问参与了局多起重大工伤认定案件、疑难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研究讨论和代理应诉工作,为局法治工作提供了积极的法律论证;三是全面做好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工作。认真落实《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合同管理办法(试行)》(慈人社发〔2014〕60号),加强行政机关合同监管把关,规范合同管理流程,严格合同管理责任。截至目前,共对8份行政机关合同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同时,严格根据上级要求,实时做好涉及国有资产、财政资金使用和国有自然资源、公共资源利用行政合同的网上登记备案工作。

(五)积极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贯彻落实。制定出台慈人社发〔2021〕32号规范性文件,对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公示等作出明确规定,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积极探索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通过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慈溪市政府网人社局板块公开权责清单,做好事前公示;通过行政执法人员从事执法活动时严格做好执法证件佩戴、向当事人表明身份、并出示执法文书,充分开展告知说明工作,做好事中公示;通过严格按照《浙江省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暂行办法》的规定,将行政处罚结果在网上公开,做好事后公示。2021年,市人社局共作出16个行政处罚决定,均已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公开。二是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有序推进。严格按照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积极抓好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的全过程记录工作。目前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共配备执法记录仪8台,在外出执法检查中,一律要求执法人员必须携带移动执法设备,如实记录并保存执法过程数据。三是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到位。制定出台《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慈人社发〔2017〕78号),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及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审核制度、落实了审核主体、确定了审核范围、明确了审核内容、完善了审核程序,大大提升了本单位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的执法规范化水平。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与监督。一是积极应诉,自觉接受司法监督。自行政争议发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慈溪市人力社保局紧紧围绕“双下降”工作目标,统一思想,统筹谋划,多措并举,通过印发《关于健全行政争议发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专项行动相关工作机制的通知》、组建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建立健全局内部行政争议化解联动联调机制与争议化解会商机制、整合市检察院、各镇(街道)等多部门调解力量及推进严格规范执法等措施,确保实现人社系统行政争议发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2021年,市人社局共发生行政争议案件30件,其中行政诉讼一审案件19件,行政复议案件11件,发案量较去年同期下降11.8%;二是及时公开,政务信息阳光透明。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在慈溪政府网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及时向社会公开各类政府信息特别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通过慈溪政府网信息公开版块及时更新本年度新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及继续有效的历年文件。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的答复和公开工作。本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未发生因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信访处置工作平稳可控。本年度,市人社局共收到群众来信及上级、有关部门转交办信访件共6635件次。其中群众来信6件,浙江省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转办件1534件,81890公众信息服务一体化平台转办5095件。信访件按期报结率100%。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稳步推进,分别化解国家级、省级、宁波市级交办件8件、9件、4件;二是劳动人事仲裁高效便民。积极推行调解仲裁网络平台和“掌上仲裁”的运用,强化劳动争议调裁诉联动,推动劳动争议纠纷快速有效化解。深化劳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新选聘33名兼职仲裁员,并借助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仲裁派出庭、企业调解组织形成合力,实现64%以上的劳动人事争议通过基层调解组织得到妥善解决。2021年度仲裁立案1729件,结案率95.8%,调解成功率94.2%,仲裁网络办案率33.3%;三是欠薪治理工作成效显著。进一步发挥欠薪联合预警、劳动纠纷治理、工资支付监管等系统“数字化治理”功能,受理劳动保障投诉举报案件3018件,共为1万余名劳动者追发工资1.36亿余元,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公安案件17起。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检查等8次,检查用人单位4000余家次,进行行政处罚16起。

(八)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今年是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的开局之年,今年以来,市人社局牢牢把握“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全面落实普法宣传责任制,充分借助各类招聘会、劳动保障权益法律法规宣传周、法律法规宣传月、“慈溪人社”微信公众号、慈溪电视台黄金道地“社保一分钟”、以案释法、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社保大厅宣传大屏幕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以“市长学法日”为契机,由局主要负责人就《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向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作专题解读;开展《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定》、《宁波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规定》、《宁波市法治乡村建设促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的宣传,在“慈溪人社”微信公众号和局一楼社保大厅LED屏中做好公开宣传;利用专题讲座、“书记上党课”、小组学习、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一系列党史学习教育;利用12.4宪法宣传日,开展宪法宣誓、宪法宣传及现场普法活动。今年,本单位向宁波市人力社保局报送的《关于上班时间外出吃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案》被评为2021年度宁波市人社系统“十佳以案释法典型案例”。

二、2022年推进法治人社建设的工作思路

(一)全面落实“法治人社”工作要求。2022年度,市人社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强化法治意识,完善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思路,优化方式方法,着力抓好以下几项“法治人社”建设工作:一是抓好制度健全完善工作,为依法行政提供制度保障;二是继续开展“人社惠民政策进万家”活动,提高人社惠民政策知晓度,系统推进人力社保各项法制宣传;三是抓好政务信息公开,依法接受群众监督;四是抓好规范性文件管理,按要求做好拟定、审核、上报、备案工作;五是进一步依法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等各项工作;六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人社领域法律法规学习教育等工作,提升系统依法行政水平。多措并举,全面深入推进局法治建设工作。

(二)积极谋划“八五”普法的良好开局。2022年为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第二个年头,我们将根据市政府普法办及本系统“八五”普法规划,进一步深化和创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面落实普法宣传责任制,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基础上,细化各科室(单位)在普法中的责任,全力做好“八五”普法工作。

在充分发挥局法治志愿者队伍作用的同时,将进一步结合本系统实际情况,创新工作举措,注重在普法宣传上下功夫。一是突出宣传的针对性,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劳动保障、社会保险、就业促进等方面政策开展宣传;二是注重宣传的创新性,从当前以面对面、纸质宣传为主传形式向网络平台扩展,充分利用局微信公众号开展案例、漫画、知识问答等多种类型的日常化宣传;三是增强宣传的时效性,结合各类普法对象实际,开展个性化、菜单式的法治宣传教育,扩展宣传覆盖面。多策并用,开创“八五”普法工作新局面。

(三)全力推动行政争议“双下降”取得新进展。一是做好事前预防,通过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积极探索轻微违法告知承诺制及说理性执法等执法机制、加强执法普法教育等方式,从源头上防控行政争议的发生;二是重事前调解,通过建立局内部的行政争议化解联动联调机制与争议化解会商机制,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引入检察院、镇(街道)等力量参与调解,推动行政争议诉前化解。同时,通过加大对违法用工行为的处置力度,从源头上防控行政争议的发生。多措并举,实现本系统行政争议案件发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的新进展。

(四)进一步规范日常信访办理和重大敏感时期维稳安保工作。在日常信访办理工作中,严格按照国务院《信访条例》、《浙江省信访条例》、《浙江省信访事项受理办理工作办法(试行)》及《慈溪市人力社保系统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处置办法》等有关规定,做好信访接待处置工作;积极参与劳动关系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协调处置,并及时向上级部门做好信息通报。在2022年度国家重大敏感活动期间,根据上级安排做好安排部署、隐患排查、会商、“零报告”和值班等维稳安保工作。

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