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直达资金工作情况总结
为积极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按照中央、省、宁波市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和直达资金下达情况,我局积极做好直达资金的分配和支付工作,规范高效、公开透明、精准到位,确保资金直接利民惠企。现将2021年直达资金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两直”资金构成及支出情况
2021年我市共收到中央下达的直达资金54983.18万元,完成支出54356.67万元,完成预算的98.9%;收到参照直达2122.20万元,完成支出2122.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收到省直达资金879.41万元,完成支出879.4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一)中央直达资金支出情况
单位:万元
资金名称 | 预算数 | 支出数 | 支付进度 |
就业补助资金 | 1250.00 | 864.20 | 69.1%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 | 5127.00 | 5125.54 | 100% |
农田建设补助资金 | 800.00 | 800.00 | 100% |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经费 | 1248.00 | 1248.00 | 100% |
医疗服务与保险能力提供补助资金 | 779.00 | 737.36 | 94.7% |
医疗救助补助资金 | 94.00 | 94.00 | 100% |
学生资助补助经费 | 1000.10 | 1000.10 | 100% |
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 | 5374.99 | 5374.99 | 100% |
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 | 2340.60 | 2340.60 | 100%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 | 13385.00 | 13385.00 | 100%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经费 | 9040.00 | 9040.00 | 100% |
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 | 342.00 | 342.00 | 100% |
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 | 8707.02 | 8510.11 | 97.7% |
优抚对象医疗保险经费 | 117.30 | 117.30 | 100% |
优抚对象补助经费 | 3648.47 | 3648.47 | 100% |
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 | 1729.00 | 1729.00 | 100% |
合计 | 54983.18 | 54356.67 | 98.9% |
(二)省直达资金支出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支出数 | 支付进度 |
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经费 | 71.30 | 71.30 | 100% |
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 | 5.82 | 5.82 | 100% |
医疗救助补助资金 | 406.00 | 406.00 | 100% |
优抚对象补助经费 | 1.50 | 1.50 | 100% |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补助经费 | 361.00 | 361.00 | 100% |
体制结算_各项结算补助 | 33.79 | 33.79 | 100% |
合计 | 879.41 | 879.41 | 100% |
二、资金落实情况
(一)政策下达,规范落实
我市财政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担当,多次召开直达资金专题会议。明确资金使用要求,依法合规拨付直达资金,着力提高资金拨付效率。没有采用任何以拨代支、虚列支出、超进度拨款等方式的违规拉高支出进度的做法。
(二)精准监控,促进支出
充分利用直达资金动态监测系统,及时准确将有关数据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实时跟踪项目进程,加强对资金下达、使用、发放情况的监控,紧盯去向和单位具体使用,杜绝资金被中间节流、挤占挪用、虚报冒领,促进直达资金规范安全使用。
三、资金支出成效
(一)支持保就业
帮扶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657人次;灵活就业社保补贴535.88万元,惠及4074人次;求职创业补贴62人金额18.60元,创业场租补贴40人金额22.93元,创业带动动就业岗位补贴159人金额31.80元;安排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保补贴57.89万元,115人次受益。
就业补助资金用于支付创业场租补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用人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和创业带动就业岗位补贴等项目,切实为我市吸引人才以及创业就业项目落地提供有效的保障。
(二)支持保基本民生
安排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9040万元,惠及1941278人次参保居民等。安排学生营养膳食补助资金124.16万元,惠及2692名贫困学生;安排学生资助补助经费24万元,约1715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生活补助。安排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13385万元,惠及619900人次参保居民;安排医疗救助补助资金94万元,用于为特困、低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各类救助对象开展多种形式的医疗助。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667套,改造老旧小区10个。
(三)支持保市场主体
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1654.47万元,通过财政补助、以奖代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地方政府、社会资本等支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四)支持保基层运转
省、市对应安排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1.73亿元,兜牢基层“三保”底线。
(五)支持保重大项目建设
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为贯彻落实中央“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根据《慈溪市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和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慈农〔2020〕56号)政策规定和工程合同,分别于2021年8月拨付2021年慈溪市桥头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助资金281.6万元,其中中央直达资金256万元;2021年9月拨付慈溪市龙山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助资金598.4万元,其中中央直达资金544万元。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完工后能较好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及生态环境,实现稳产保供,直接受益农业人口4000余户,直接受益农业人口11718人,直接受益农民年纯收入增加总额247万元。
四、下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总结既往直达资金工作经验,切实提高我市直达资金管理水平。继续抓好直达机制落实工作,进一步管好用好直达资金,确保资金精准落实到位,尽快发挥效益。同时在工作中切实做好监控预警处理,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充分发挥直达资金监控平台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