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直达资金工作情况总结

发布时间:2022-03-28 14:26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为积极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按照中央、省、宁波市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和直达资金下达情况,我局积极做好直达资金的分配和支付工作,规范高效、公开透明、精准到位,确保资金直接利民惠企。现将2021年直达资金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两直”资金构成及支出情况

2021年我市共收到中央下达的直达资金54983.18万元,完成支出54356.67万元,完成预算的98.9%;收到参照直达2122.20万元,完成支出2122.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收到省直达资金879.41万元,完成支出879.4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一)中央直达资金支出情况

单位:万元

资金名称

预算数

支出数

支付进度

就业补助资金

1250.00

864.20

69.1%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

5127.00

5125.54

100%

农田建设补助资金

800.00

800.00

100%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经费

1248.00

1248.00

100%

医疗服务与保险能力提供补助资金

779.00

737.36

94.7%

医疗救助补助资金

94.00

94.00

100%

学生资助补助经费

1000.10

1000.10

100%

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

5374.99

5374.99

100%

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

2340.60

2340.60

100%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

13385.00

13385.00

100%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经费

9040.00

9040.00

100%

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

342.00

342.00

100%

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

8707.02

8510.11

97.7%

优抚对象医疗保险经费

117.30

117.30

100%

优抚对象补助经费

3648.47

3648.47

100%

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

1729.00

1729.00

100%

合计

54983.18

54356.67

98.9%

(二)省直达资金支出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预算数

支出数

支付进度

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经费

71.30

71.30

100%

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

5.82

5.82

100%

医疗救助补助资金

406.00

406.00

100%

优抚对象补助经费

1.50

1.50

100%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补助经费

361.00

361.00

100%

体制结算_各项结算补助

33.79

33.79

100%

合计

879.41

879.41

100%

二、资金落实情况

(一)政策下达,规范落实

我市财政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担当,多次召开直达资金专题会议。明确资金使用要求,依法合规拨付直达资金,着力提高资金拨付效率。没有采用任何以拨代支、虚列支出、超进度拨款等方式的违规拉高支出进度的做法。

(二)精准监控,促进支出

充分利用直达资金动态监测系统,及时准确将有关数据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实时跟踪项目进程,加强对资金下达、使用、发放情况的监控,紧盯去向和单位具体使用,杜绝资金被中间节流、挤占挪用、虚报冒领,促进直达资金规范安全使用。

三、资金支出成效

(一)支持保就业

帮扶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657人次;灵活就业社保补贴535.88万元,惠及4074人次;求职创业补贴62人金额18.60元,创业场租补贴40人金额22.93元,创业带动动就业岗位补贴159人金额31.80元;安排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保补贴57.89万元,115人次受益。

就业补助资金用于支付创业场租补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用人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和创业带动就业岗位补贴等项目,切实为我市吸引人才以及创业就业项目落地提供有效的保障。

(二)支持保基本民生

安排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9040万元,惠及1941278人次参保居民等。安排学生营养膳食补助资金124.16万元,惠及2692名贫困学生;安排学生资助补助经费24万元,约1715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生活补助。安排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13385万元,惠及619900人次参保居民;安排医疗救助补助资金94万元,用于为特困、低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各类救助对象开展多种形式的医疗助。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667套,改造老旧小区10个。

(三)支持保市场主体

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1654.47万元,通过财政补助、以奖代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地方政府、社会资本等支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四)支持保基层运转

省、市对应安排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1.73亿元,兜牢基层“三保”底线。

(五)支持保重大项目建设

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为贯彻落实中央“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根据《慈溪市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和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慈农〔2020〕56号)政策规定和工程合同,分别于2021年8月拨付2021年慈溪市桥头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助资金281.6万元,其中中央直达资金256万元;2021年9月拨付慈溪市龙山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助资金598.4万元,其中中央直达资金544万元。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完工后能较好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及生态环境,实现稳产保供,直接受益农业人口4000余户,直接受益农业人口11718人,直接受益农民年纯收入增加总额247万元。

四、下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总结既往直达资金工作经验,切实提高我市直达资金管理水平。继续抓好直达机制落实工作,进一步管好用好直达资金,确保资金精准落实到位,尽快发挥效益。同时在工作中切实做好监控预警处理,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充分发挥直达资金监控平台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