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2-03-31 17:08 信息来源:市交通局

市委、市政府:

2021年,慈溪市交通运输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努力推进法治交通建设,坚持建设人民满意交通,为我市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锋市贡献交通力量。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依法行政,持续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1.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一是对公交线路审批实行网上办理,全方位推进审批工作数字化,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二是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申领实现“无感秒办”,在报名、领证等环节为货车司机提供便利,推进“一件事”集成改革;三是推广应用“智慧社区”平台,出租汽车驾驶员、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可以自助申领电子证照,推进“无证件(证明)化”改革。本年度共完成交通行政审批事项办理7042件。

2.努力优化营商环境。落实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许可转备案工作,充分认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积极对接做好备案工作,结合慈溪实际,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发出慈溪首张“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备案表”,进一步激发驾培企业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的热情,切实推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高质量发展。

3.坚持科学依法决策。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优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通过规范决策过程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开展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专项行动,编制并公布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涉及重大行政决策事项1项。

4.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我局现行有效的三件规范性文件均按规定报送市政府备案,由市政府统一编号登记。本年度,我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对以市政府名义发文的7个文件和局本级发文的3个文件进行审查,清理废止了2个规范性文件。本年度我局未发布新的规范性文件。

5.强化行政机关合同管理。落实局合同管理办法,明确各科室在合同起草、订立、履行、争议解决和监督等环节中的职责,进一步规范行政机关合同管理,防范合同风险,减少合同纠纷。本年度,我局签订各类合同共计27件,均通过合法性审查,均按照合同履行,未发生合同纠纷。

6.积极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落实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局法律顾问在合同、行政行为等法律事务上的经验优势,在行政决策、行政公开、行政执法等方面积极参考局法律顾问意见建议,调解化解各类矛盾,防范降低各类风险,切实维护多方合法权益。本年度,累计咨询局法律顾问30次。

(二)提升执法能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行政处罚案件情况。本年度办结行政处罚案件1141件,其中重大行政执法案件69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3件。本年度执法案件中,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非诉不予执行、国家赔偿案件。

2.建立落实执法制度。一是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行政执法公示“三项制度”,明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事项清单、工作机构、审核流程和审核人员,采购配发50件执法记录仪和5套执法记录仪采集站,行政处罚案件信息通过政务服务网自动向社会公式。二是内化下发浙江省交通运输基层站所制度职责体系及基准文本,严格执行部、省、市有关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各项规章制度,结合慈溪实际对《交通运输基层站所管理制度》《交通运输基层站所工作职责》予以细化落实。

3.开展专项、联合检查。一是交通领域专项执法方面。我局开展了客运、货运、维修、驾培、危运、公路超限、路域环境、工程质量、港口等专项检查活动,针对重点监管领域,特别是道路运输“两客一危”、公路超限治理等方面,我局持续开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项整治、道路客运安全整治、公路超限专项整治,办结危运案件75件,客运案件90件,治超案件440件。二是联合执法方面,我局联合公安、交警、应急、市监、环保、海事、文旅、乡镇等单位部门开展多次跨部门联合检查,先后开展重点道路运输领域专项整治、船舶和港口污染专项整治、道路客运安全整治、水上交通安全整治、维修行业危险废物治理等联合检查。

4.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一是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通过制定年度计划,布置抽查任务,按照执法标准,开展检查工作。本年度监管事项认领率和行政检查覆盖率均达到100%,布置双随机任务11个,检查企业145家,出动执法人员290人次。二是努力提高非现场执法案件占比,实现非现场执法案件数量占案件总数量50%以上。非现场治超方面,已完成我市现有主干道11套公路非现场执法电子治超设备的升级改造,充分发挥其标准化、信息化的优势,办结非现场治超案件264件;非现场运政方面,充分发挥道路运输行业综合监管平台的监管作用,紧抓3.0工单提供的案件线索,开展执法检查,有效提高了对驾培、客运、危运等交通领域的监管效力。

5.加强普法宣传力度。一是丰富多彩开展普法宣传。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切合春运、机动车维修日、路政宣传月、安全生产月、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充分发挥交通点多线长面广的宣传优势,通过场站屏幕、公交站牌、现场活动、网上释法等途径,开展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活动。二是持之以恒加强内部宣传。通过夜学、培训、宣讲等多种形式,对新修订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宁波市机动车维修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了内部学习。

(三)加强内外监督,不断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制约

1.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我局认真办理政协提案,自觉接受司法监督。本年度办理建议提案共104件,其中主办件60件,协办件44件。我局高度重视信访工作,进一步夯实信访责任制,落实首问负责即问即办制度,拓宽畅通信访渠道,着力化解矛盾纠纷,本年度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156件,初信初访一次性办结率99%以上。

2.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贯彻落实《2021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时、全面、准确地做好本单位组织机构、公开指南和目录清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内容的发布,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权威发布、引导预期、回应关切的综合效应,有力保障人民群众对交通运输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切实提高交通领域信息公开的水平。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9条,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8件。

3.抓好行政内部监督。一是刀刃向内开展交通运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按照《慈溪市交通运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道路运输执法、重点工程建设等领域,加快构建清廉交通智控体系,对重点环节、重点人员实行廉政风险全过程、精准化监管,促进权力运行阳光透明。二是坚持不懈狠抓执法案卷质量。成立案卷评查领导小组,制定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评查工作实施方案,坚持“严格标准、规范程序、提高质量”工作思路,推动案卷评查工作常态化开展,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本年度获慈溪市优秀执法案卷。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执法力量需要进一步加强。一是执法人员年龄老化,执法队在编执法人员的平均年龄超过50岁;二是执法证件不足,新进在编人员非执法队编制,无法取得行政执法证;已取得交通运输执法证件的非在编人员的执法证将于2022年停用。三是执法人员综合能力还有待提高。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运政、路政、港航、质监等多个交通业务的融合,需要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

(二)站所形象需要进一步提升。我局8个基层站所普遍面临站房老旧失修,外墙破损剥落、设施功能缺失,按照《宁波市交通运输基层站所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要求2022年底完成全部站所规范化建设的要求,需要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健全组织领导机制。组织召开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工作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制定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及责任分工表,将年度目标任务进行明确和分解,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局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听取上一年法治政府工作情况报告,研究部署交通运输法治工作,把法治政府建设列入局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重点工作,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

(二)加强法治能力建设。为切实提高全局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法治思维,通过狠抓公务员年度考试、行政执法证申领、公职律师证申领、执法人员业务学习、法制人员业务提升等事项,在法治工作的各个环节提升能力。目前,我局共有执法证件118本,在编执法人员持证率为100%;公职律师证2本;本年度开展涉法业务培训10余次,参加培训人员300余人次。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坚持依法决策。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机制,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制定和调整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工作,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制度,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

(二)坚持依法执法。加强重点领域执法监管,加大危化品、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监管执法力度,持续保持高压态势。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推广实行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下一年度,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将继续落实落细各项法治工作,努力为慈溪在建设“重要窗口”中走前列当标兵贡献法治交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