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2-03-09 14:31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中共慈溪市委、慈溪市人民政府:

2021年度,市财政局依法全面履行财政职能,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加大财政法治建设,夯实财政管理基础,财政管理行为不断规范,财政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意识、能力和水平也在持续提升。

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

(一)强化法治思维,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统一领导,局党委书记、局长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财政法治建设与财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多次主持召开局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议、依法行政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等,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报告等法治工作,并对财政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全面依法治市绩效考核、外聘法律顾问工作等法治事项作出指示。

(二)健全制度体系,依法推进财政预算管理改革

为持续深化财政预算管理改革,扎实推进财政高质量发展,我市新修订出台了《关于印发慈溪市本级财政预算追加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慈政办发〔2021〕77号),主要涵盖了预算追加的“原则”“范围”“审批权限和程序”“管理”等四方面内容,进一步强化了预算约束,提升财政预算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同时,为贯彻执行2022年预算编制政策,我局顺利召开了2022年度预算编制布置工作会议,为做好2022年预算管理工作打好扎实基础。深入推进财政一体化系统建设,加强全生命周期资金管理。 贯彻执行新一轮镇级财政体制,推进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

为进一步推进建立健全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市财政局出台了《关于印发2021年绩效评价计划的通知》(慈财〔2021〕89号)《关于印发慈溪市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慈财〔2021〕278号)《慈溪市镇(街道)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与市级预算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试点)推进计划方案》(慈财〔2021〕233号)等文件,通过完善绩效结果应用,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全年完成集中绩效评价项目共127个,其中包括重点项目10个,市级部门自评的一般项目50个,镇(街道)项目67个。另外,2021年我市两家预算绩效管理服务机构成功入选省级定点采购名单。

(三)促进公平竞争,深化财政领域“放管服”改革

财政领域“放管服”改革是加快财政职能转变和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市财政局深入推进我市代理记账行业“证照分离”改革再升级,实现网上办结“零跑腿”,大大激发了代理记账行业发展活力,全年我市共完成代理记账资格行政审批41件,同比增长141.18%。通过完善财政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推动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提升,我局除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事项外,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审批等4个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均进驻了市行政服务中心(分中心)。依法主动公开财政权责事项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各类清单,不断提高政策透明度;全面落实减税降费各项政策,推动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帮助企业纾困解难;积极推进政府非税收入收缴及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提供便捷高效缴款服务;组织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行动,通过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进一步降低政府采购交易成本,促进政府采购环境更加公开、公平、公正。

(四)提高决策质量,夯实依法为民理财基础

2021年度,我局认真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将《2021年慈溪市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列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强化合法性审查工作,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规范性文件等均要求经合法性审查。通过局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议、专题会议,认真落实“三重一大”相关要求,推动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同时,加强法治思维推进财政法治建设,强化“财”自觉服从于“政”的意识,做到“手中有财,心中有政”。在“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中严格落实“三项制度”,进一步树立我局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良好形象。全年我局共开展双随机检查和即时检查10次。

二、  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一)进一步强化统筹领导。牢固树立全面依法治国理念,强化局党委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统一领导、总揽全局、统筹协调的核心作用,充分发挥财政依法行政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推动和督促落实作用,确保市委市政府和局党委决策部署有序推进,促进财政业务工作与法治工作深度融合。

(二)进一步完善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制定我局管理办法。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制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形成制度化、规范化运行机制。修订完善我局基本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对权力的运行监督和制约。

(三)进一步严格规范财政执法。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配套制度,严格财政行政执法程序,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开展行政裁决、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和依申请公开等工作,通过法定渠道解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合理诉求。

(四)进一步落实普法责任。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预算法实施条例、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作为普法重点工作来抓,坚持普治并举、内外并重,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和载体,为财政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精准高效的财政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

(五)进一步加强财政法治队伍建设。落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财政法律法规学习列入“周二夜学”内容。加大公职律师统筹使用力度,组织旁听行政诉讼案件庭审,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慈溪市财政局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