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330282688011591A/2022-155015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文件图解

政策层级:

县级政策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国家安全

发布日期:

2022-04-01

成文日期:

2022-04-01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解读:《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慈溪市人民政府森林禁火令的通知》

一、制定背景

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确保当前和清明期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制定依据

《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

三、主要内容

(一)禁火期:2022年3月23日至2022年4月10日。

(二)禁火区域:在全市林地及距林地边缘100米范围内。

(三)在禁火期和禁火区域内,严格执行“六大禁令”:

1、禁止上坟祭祖时从事点烛、燃香、烧纸钱、燃放烟花爆竹等活动;

2、禁止吸烟、乱丢烟蒂和火柴梗等行为;

3、禁止在乘坐交通工具时向外丢弃火种;

4、禁止登山健身、野外露营等休闲活动用火、烧烤、放孔明灯、玩火;

5、禁止工程用火、农事活动时烧灰积肥、炼山、烧地坎草;

6、禁止其他容易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

四、实施时间

本通知自2022年3月23日起施行,至2022年4月10日起停止。

五、解读单位及解读人

解读单位:慈溪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解读人:唐科铭    联系电话:6396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