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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货车司机全链条健康管控服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15 08:51信息来源:慈溪市人民政府网站字号:[ ]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

近日,部分地市货车司机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阳性病例高发频发,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坚决有效阻断疫情传播,进一步加强来慈返慈货车司机健康管理服务,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保供保畅工作,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强化源头管理

(一)落实主体责任

坚持“谁使用、谁申报、谁承诺、谁负责”的原则,货主单位及运输企业是第一责任人,落实货车司机在慈期间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货车司机要支持配合属地政府做好防控工作,听从单位、村(社区)和各级防指统一安排。所有货车司机免费进行核酸检测,检测地点定期公布。

本地货车司机所在村(社区)、属地镇(街道)要全面加强管控,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外地来慈货车司机在慈接收单位(货主)及其属地政府要全面落实防控措施,并提供必要服务。

(二)落实提前报备

外地来慈非本地货车司机及同乘人员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行程码(不带*)、健康码绿码方可来慈,抵慈前至少提前24小时主动与本市接收单位(货主)对接,由本市接收单位(货主)通过登录“慈溪市外货物运输报备系统”,报备路线、时间、司机及同乘人员姓名、车号、身份证号、电话号码、健康码、行程码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情况等,系统报备通过后推送至属地镇(街道),由属地镇(街道)落实来慈后全程健康管理服务和管控措施。货主单位和个人不主动报备的,将自行承担相应检测和落实管控措施的费用;因不主动报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由货主单位和个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地货车司机及同乘人员由中高风险地市返慈,至少提前24小时由个人或单位向属地镇(街道)、村(社区)报备。抵慈后配合村(社区)尽快落实核酸检测、隔离管控、健康监测等各项防控措施。

本地货车司机及同乘人员由低风险地市返慈,须持有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行程码、健康码绿码。抵慈前至少提前24小时由个人或通过单位向属地镇(街道)、村(社区)报备。

(三)落实防疫要求

各运输企业和货车司机要及时了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要求,掌握科学防控疫情知识技能,做好车辆、人员防护消杀,积极配合各地政府和防控工作人员做好核酸检测、检查登记、隔离管控、扫码、测温等工作。货车司机要加强运输途中管理,特别是进入高速服务区,要做好个人防护,减少社会面接触。

二、加强来慈返慈全过程管控

(一)入慈通道管控

实施管控的高速公路入慈通道,要严格落实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行程码、健康码、报备码等相关措施,对来慈返慈货车司机进行管控。

货车司机及同乘人员从相关通道进入本市后,要遵循“两点一线”原则,本地司机及同乘人员卸货后直接回住所,外地来慈司机及同乘人员要直接前往交接货地,沿途不得与社会面进行接触。

货车司机14天内去过外省市且无48小时2次核酸证明或抵慈前未向属地镇(街道)主动报备的,原则上予以劝离;涉及生活物资、医疗物资保供或其他有必须入慈需求的,先进行“抗原”快检,再进行核酸检测后,方可入慈。

(二)在慈期间管控

本地货车司机及同乘人员要24小时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未出之前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公共场所。要进行14天日常自我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觉味觉减退和腹泻等症状,应做好防护,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如实报告旅居史和接触史。

外地货车司机及同乘人员收发货过程中非必要不下车,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由收发货单位和个人安排人员装卸货,原则上应做到即送即返。无法当日离开的,抵慈后24小时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由属地镇(街道)督促收发货单位实施集中停车和住宿管理,避免司机与社会面接触。本市收发货单位和个人要对在车上过夜司机及同乘人员提供必要帮助和关怀,并同步做好全程管控,收发货单位和个人解决确有困难的,可协调属地镇(街道)共同解决。返回时,由收发货单位和个人按原路引导离慈返回。

货车司机及同乘人员由《市外来慈返慈健康管理提示表》(实时更新)所列地区来慈返慈的,按《市外来慈返慈健康管理提示表》要求执行。

三、实施货车司机全方位管理

(一)信息化管控

慈溪市收发货单位和个人,登录慈溪市外货物运输报备系统(二维码详见附件),报备登记通过后,方可收发货。后台系统由市大数据发展中心等相关部门和各属地镇(街道)管控。

(二)网格化管控

各镇(街道)、各村(社区)要主动压实责任,全面掌握辖区内货车司机情况和动态,第一时间跟进落实相关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服务措施。同时,各镇(街道)、各村(社区)要加强对重点路段、货车集中场所、临时停车场、非法营运车辆等的严查严管,切实做到管控全覆盖。

(三)重点场所管控

各物流集散地、物流园区要严格落实车辆和场地消毒、进出车辆和人员管控、信息登记、人员核酸检测、卫生知识宣传等各项防控措施。具备条件的,要设置专门核酸采样点,加密核酸检测频次。各企业、商超、市场、酒店、仓储、园区、场站、加油站等所有货车进出场所和单位,都要主动落实责任,加强进出货车司机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服务工作,发改、经信、公安、住建、交通、农业农村、商务、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管理部门负责行业监管,各属地镇(街道)要加强辖区内单位监管,条块结合确保管控到位。

四、保障物资运输畅通

辖区内各大中型商场超市、批发市场、运输公司和工业企业原则上严禁从中高风险地市特别是疫区进送货物,对确需外运的物资,以企业为单位提前向相关主管部门申领通行证,运输车辆司机回慈后按要求集中隔离(持有“支持上海抗疫”通行证的除外)。

五、强化监督检查

公安、交通等部门和各镇(街道)要定期对辖区内运输企业和货车司机落实本《通知》要求开展监督检查。违反规定的企业一律停业整顿,对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造成疫情扩散的企业和个人,依法追究责任。对隐瞒行程、伪造行程、持虚假证明的货车司机,由公安机关立案调查,严肃处理,并予以曝光。

持有“支持上海抗疫”通行证的车辆按照《关于支持上海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做好重点物资运输保障工作的通知》(慈防办〔2022〕23号)文件执行。

附件:慈溪市外货物运输报备系统二维码.pdf

慈溪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2年4月5日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宁波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慈溪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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