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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从严从紧从实加强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15 08:52信息来源:慈溪市人民政府网站字号:[ ]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级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当前,省内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我市周边地区疫情出现散发、多发、频发,且有多例市外新冠核酸检测阳性人员在我市存在活动轨迹,我市“外防输入”压力持续上升。为坚决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人员管理

(一)提倡公众非必要不离慈。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必要不离慈,如需离慈“因公报备,因私报批”,加强离慈审批,实行“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出行要做好个人防护,尽量不去人员密集场所,减少感染风险。回慈后主动向村(社区)及单位报备,回慈后首次核酸检测阴性后方可返岗,并严格实行隔日3次(第1、3、5天)核酸检测。每日往返市内外的通勤人员,要求点对点往返,每2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二)重点地区来(返)慈人员按照《市外来慈返慈人员健康管理提示表》(慈晓每日动态更新)进行管理,其他慈溪市外地区来(返)慈人员在抵慈后第1、3、5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在第1次核酸结果出来前实行居家健康观察。如有隐瞒不报、拒不配合,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二、全面提升核酸检测频次。按照市疫情防控办《关于落实省疫情防控责任令(第6号)的通知》(慈防办〔2022〕15号)要求,落实重点行业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在货车司乘人员聚集点增设核酸检测点,提供24小时服务,降低人员流动带来的风险。医废处置机构、货车司乘人员、高速道卡点工作人员、隔离点督查人员等高风险岗位人员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三、加强货车司机全链条管理。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货车司机全链条健康管控服务的通知》(慈防办〔2022〕27号)要求,广泛推行“货行码”场景应用,压紧压实货主和货运司乘人员第一责任,提前做好申报登记。收发货单位属地要加强网格化排查,主动发现漏管的货主单位和滞留的货运车辆,确保货行码“应申尽申”,货运车辆“应管尽管”。

四、加强流浪乞讨人员管理。强化社会面散落流浪乞讨人员排查,发现后统一闭环就近送救助站,救助站内照料的流浪乞讨人员,严格落实闭环管理工作机制,执行每周2次核酸检测要求。新入站的流浪乞讨人员,如愿返乡的,在核酸检测阴性后,由工作人员闭环送返;其他人员执行“5+3”健康管理措施(5天隔离居住,在第1、3、5天分别进行1次核酸检测),工作人员每天1次核酸检测(暂定到4月底)。

五、从严加强社会面管控。按照“非紧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的原则,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对广场舞等露天活动,要做到限流、控时,减少人员聚集。严格加强重点场所管控,所有室内密闭娱乐场所和公共场所严格执行“测温、行程码+健康码、戴口罩”的守小门措施,每日落实通风消毒。加强临街商铺、住宅小区守“小门”工作,严格要求落实“亮码(扫码)+戴口罩”的管控措施。各地和有关部门务必按照职责分工,实行严格的地毯式管控,强化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情节严重的一律关停。

六、加强隔离点管理。要充分挖掘隔离场所资源,加强隔离房间储备,及时做好“三区两通道”改造提升。严格落实“双点长”和专职感染防控监督员制度,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规范清洁消毒和医废处置。接收市外转运人员的隔离点更要配强配足力量,形成严密的内部管理闭环。

七、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市镇两级防办和有关部门要加强流调溯源、核酸检测、医疗救治、交通转运、医疗物资储备、市场稳价保供等应急准备,制定细化应急预案,优化指挥体系,常态化开展培训演练,提升平战转换能力。

八、加强信息宣传。加强网络舆情监测,未经批准不得发布或传播涉疫信息,严厉惩治散播谣言行为,全面做好动态信息发布,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途径,广覆盖开展疫情防控政策宣传和健康提醒,重点加强对规范佩戴口罩等宣传力度,营造群防群控良好氛围。

九、加强督查。严格工作落实、督查暗访、整改落实、任务销号闭环管理机制,深化“互联网+监督”机制,畅通群众举报渠道,确保每项举措每个环节闭环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十、加强应急值守。加强宁波“两会”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各镇(街道)各部门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市镇两级防控办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每日连线调度制度,分析研判疫情形势,部署落实重点工作,各镇(街道)各部门要按照市防控办下达的每日工作任务清单落实到位,为宁波“两会”顺利召开创造良好环境。

慈溪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2年4月7日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宁波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慈溪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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