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41969155XE/2022-156645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计划总结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其他

发布日期:

2022-04-29

成文日期:

2022-04-29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市民政局2022年重点工作计划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开端之年,慈溪市民政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民政部门的重要部署,将共同富裕融入民政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全职能,力争民政领域共同富裕建设任务取得明显实质性进展,形成一批展现民政作为、具有民政辨识度的标志性成果,为建设共富共美新慈溪贡献民政力量。

一、深化党建引领,在推进从严治党上书写新成绩

一是打造“三个一”。坚持一个走在前,深入开展“清廉机关、模范机关”创建活动,鼓励全局党员干部争做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纪律过硬模范。建设一批红色阵地,打造市福利院、市救助管理站、市殡仪馆等一批特色鲜明、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党建工作阵地,发挥示范、带动、辐射作用。完善一张红色清单,以条目式、任务式的方式形成一张红色清单,使红色清单成为开展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指导手册。二是弘扬三种精神。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持续聚焦“社会救助、社会治理、殡葬改革、一老一小”等民生领域,推进“大民政甘为孺子牛”的精神,耕好群众服务田。始终坚持把创新党建摆在民政事业发展的核心位置,最大化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以融合发展、改革创新破解民政工作难题,以“拓荒牛”精神,耕好党建创新田。积极培养“业务工作精、学习能力精、政治素养精”的“三精”人才,将理论知识运用工作实践,传承好“老黄牛”精神,展现民政新担当新作为。三是抓好五个建设。紧紧围绕民政中心工作,抓好党员干部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五个建设,进一步增强局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增强党员干部的执行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强、业务过硬、作风扎实、能干实事的民政干部队伍,自觉扛起主责、抓好主业、当好主角,筑牢党建工作堡垒。

二、加快数字化转型,在民生服务品质上迈上新台阶

一是加快“互联网+民政服务”改革。调整完善行政权力清单,减少办事环节,推广容缺受理,全面推行民政民生事项“码上办、网上办、掌上办”,并探索试行“全省通办”和“跨省办”。继续加大政务2.0应用和民政数字化集成应用建设,实行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全过程监控、“好差评”闭环。深化结婚生育户口“一件事”、身后“一件事”、收养“一件事”、社会救助“一件事”等多部门联办服务,推进养老机构开业“一件事”联办。二是优化重点项目建设。通过宁波“甬易养”平台实现慈溪市智慧养老平台与“浙里养”系统的全面融合,优化市智慧养老应用场景,实现居家养老服务全流程的数字化监管,并探索将养老服务补助审批权下放至镇(街道)。完善社会救助“一件事”联办数据,打通部门数据壁垒,增强精准识别度,完善预警机制,细化“助联体”,在县级助联体基础上衍生出乡镇、村居助联体。强化省区划地名平台的应用,配合做好宁波市标准地名“一址通”项目建设,提升地名公共服务效率和质量。三是提升数据跑腿能力。完善档案数字化工作,扩充档案内容,做到查询留痕,推进数据完善和部门共享,切实发挥智慧民政的数据比对、分析、监测、预警等功能。同时,推进婚姻登记智慧化服务集成,加快推进结婚证补办补录工作,不断完善婚姻数据库,探索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

三、助力共同富裕,在强化兜底保障上抓出新成效

一是加快推进智慧救助。全力推广省大救助信息系统和数字化场景应用,进一步推进社会救助“一件事”集成办理,提高惠民联办便捷性,保障困难群众社会救助、特殊群体救助、公用事业民生补贴等14项民生补贴事项“一件事”一站式办理。探索“慈善+社会组织”多元化救助,深化“一镇一品”社会救助服务品牌建设,统筹社会资源实施社会救助项目,打通困难群众“需求清单”和社会“服务清单”的对接通道,构建分层分类的“物质+服务”综合救助模式。二是着力提升救助水平。深入社会救助审批权下放工作,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加强对镇(街道)的指导监督,规范社会救助资金发放和日常管理。加强大额医疗支出预警监测,开展困难群众排摸行动,对排摸出来的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救助范围。落实困难群众探访关爱制度,推进“幸福清单”标准化发放,开展“幸福码”延伸服务。稳妥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衔接、制度建设工作,“两项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100%。三是夯实基层工作基础。加大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力度,规范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值守和事项办理程序,及时有效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加强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和村(社区)儿童之家建设。实施儿童服务项目,建立“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专业社工”服务队伍。实施“明天计划”、“孤儿助学工程”、“添翼计划”,加强孤残儿童的关爱保障。四是持续强化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进一步加强救助政策宣传,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切实开展好“夏季送清凉”和“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生活权益。

四、补齐养老短板,在健全服务体系上实现新突破

一是围绕养老服务基础设施转型升级。制订养老服务设施十五年规划,高标准完成省、宁波及市民生实事项目,19家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配备无感服务智能终端,完成城区社会福利院改造并达到“智慧养老院”标准,完成50户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建成1家5A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完成13家养老院和20家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标准化老年食堂建设,推动掌起、龙山、桥头等养老机构改造或扩建。二是围绕养老服务品质提升。进一步提升居家养老服务品质,继续落实第三方机构参与养老服务质量评估,深化康养联合体建设,推动我市有康复资质和能力的医疗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合作。探索完善政府、社会、个人合理分担的康养服务保障政策,支持将基本型康复辅具社区租赁服务纳入养老助残福利服务补贴制度。推进认知症障碍老人辅助康复养老服务,建立认知症照护示范机构,培育1家在认识症照护方面有较强专业能力和综合实力的示范机构,完成新增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床位152张,提升全市认知症照护水平。三是围绕养老服务人才支撑。大力推进产教融合,发挥兰公馆城区社会福利院的“兰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作用,引进上海专业团队,在机构内开展养老护理人才培训工作,有力推动我市专业人才培育能力。广泛发动养老从业人员及居民开展养老职业技能认定、继续教育和家庭照护者培训,今年计划新增持证养老护理员160人,争取提前完成每万名老人拥有持证护理员28名的目标。加强与扶贫办、人社等部门的对接,鼓励我市结对地区的劳动年龄段人员到我市从事养老服务工作,并给予免费培训和职业技能认定。

五、激发基层活力,在深化社会治理上探索新举措

一是着力提高基层自治组织能力。深化“村民说事”、“居民议事”制度,抓好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发挥优秀村规民约、社区公约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指导做好白沙路街道西华头村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工作,进一步推进基层群众民主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二是着力加强社区治理与服务创新。积极推进智慧社区建设,及时跟进宁波市级智慧社区试点单位——浒山街道鸣山智慧社区建设,打造慈溪特色的社区治理品牌。发挥清廉社区示范观察点辐射效应,全面推开清廉社区建设工作,计划于2022年完成清廉社区规范化建设全覆盖的目标。持续开展好社区“微项目 微自治”。三是着力优化社区布局与社工队伍。做好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发挥社区领军人才作用,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落实社工薪酬待遇,着力打造一支素质优良的专业化社工队伍。指导新建小区社区配套用房建设,加强对2022年“居民会客厅”项目的培育和指导,优化社区活动阵地设施布局和功能设置。

六、注重管培并举,在推动社会组织发展上体现新成绩

一是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力度。加强社会组织综合党委自身建设,做好社会组织党建兜底管理,指导直属党组织规范运作。深化三级服务平台建设,做优做强市级社会组织服务平台,适时做好选址改建准备工作,争取镇(街道)级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全面实现实体化运作。完善社会组织人才培养体系,对社会组织领军人才、专业人才、职业人才进行重点挖掘和培育,推动社会组织在市域治理现代化、乡村振兴等方面发挥作用。二是加快建立社会工作服务网络。推动镇(街道)社会工作站扩面赋能,力争实现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全覆盖。围绕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开发、评价使用、激励保障、促进措施等制定社会工作队伍三年专项提升计划,加大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动员力度,实现社会工作人才增量扩容。引导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加大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力度,推进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动员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青少年、失独家庭、企业职工等领域开展专业服务。三是发挥慈善正向激励作用。做好慈善+社工融合发展试点工作,探索设立社区发展慈善基金,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慈善事业。创新慈善形式,争取2022年慈善信托实现零突破。做好慈善组织认定、公开募捐活动备案等行政工作,规范志愿服务组织管理,督促相关组织做好全国志愿服务网注册登记、信息公开等工作,维护慈善工作和志愿服务领域的诚信建设。

七、加强规范管理,在优化专项事务上展现新水平

一是全力抓好殡葬领域两个省级试点工作。为方便群众查询逝者的各类遗产(不动产、银行存款等),进一步提升逝者身后“一件事”联办平台功能,联合市司法局,为逝者亲属提供涉财遗产查询办理服务。根据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全省第二批公益性节地生态安葬示范点创建工作的通知》,积极推荐部分符合条件的生态公墓和骨灰堂创建生态安葬示范点。二是规范民政执法监管。强化禁坟区滥建坟墓日常巡查和督查工作,通过属地日常巡查管理和民政专项执法联动机制,在源头上预防违规建坟行为发生,始终形成对滥建坟墓行为的高压态势,同时,受理好群众举报案件,对举报案件实施分类处理。继续抓好殡葬丧属用车改革工作,巩固丧属用车整治工作成果。同时,继续完善建立健全“双随机”抽查常态化机制,将“双随机”抽查工作与社会组织、养老机构的日常监管、专项检查工作作为执法监管的有效方式常抓不懈。三是科学开展区划地名工作。适时修订《慈溪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提请出台《慈溪市中心城区地名规划(2021-2035)》。按职责做好区划管理工作,指导相关镇(街道)做好社区新建和村界调整工作。加快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出版《慈溪市地名志》。稳妥推进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和“一路多名”优化,计划开展“宗兴东路拟更名为开发大道”试点工作。四是统筹谋划水库移民工作。着眼优化后扶项目顶层设计,实现从安置到安居的升级转化,着重提升移民后扶项目带来的实际效益、联动性效果、可持续发展和“造血型”功能等,丰富项目库储备,强化项目全过程管理。做好大中型水库移民人口复核与资金发放,深化“入千访万”工作,提高移民创(就)业能力,促进水库移民融合发展,维护移民群体和谐稳定。2022年项目扶持资金中产业转型升级资金安排比例不低于50%,打造新时代美丽移民村不低于4个。完成钦寸水库移民安置终期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