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000297903X7/2022-155453
横河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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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08
2022-04-07
面向社会
横委〔2022〕36号
有效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机关各办(中心):
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四责协同”机制,切实增强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意识,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深入推进全镇党风廉政建设。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谈话。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谈话对象
按照2022年横河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主体及范围确定的对象实施(附件1)
二、谈话内容
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职责分工,按照业务、廉政两手抓的要求,着重根据以下内容,对责任对象开展责任制谈话: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情况;
(二)廉洁自律、党纪政纪、依法行政执行情况;
(三)上级廉洁从政相关规定和机关各项制度规定的执行情况;
(四)查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情况;
(五)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改进措施。
三、谈话方式
采取个别谈话与集体谈话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机关中层以上干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下属单位负责人一般以个别谈话为主。
各主谈人要针对责任对象在思想上的困惑和不良倾向、工作生活中的违纪违法苗头、党性党风方面的轻微问题等,通过个性化的人文关怀和谈话提醒,帮助其纠正思想上的模糊认识和存在的倾向性问题,增强党员干部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
四、谈话要求
1.谈话人要做到应谈必谈,不漏一人,不走形式;
2.谈话对象要按照谈话内容和要求认真准备,实事求是地汇报思想和廉政情况;
3.谈话要求一年两次,分别在6月底和12月中旬前完成。
4.谈话结束后,应及时将机关中层以上干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下属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制谈话记录表》送镇纪委存档,其他机关干部(临聘人员)和村(社区)工作人员的《责任制谈话记录表》由所在单位、办(中心)存档。
附件:1.横河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谈话对象一览表
2.横河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谈话情况记录表
中共横河镇委员会
2022年4月7日
横河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2年4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