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7421869759/2022-161693
农业农村局
主动公开
文件解读
县级政策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2022-05-12
2022-05-12
面向社会
《慈溪市2022年粮油等主要农作物配方肥推广应用补贴实施方案》
一、出台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涉肥问题整改任务,加快科学施肥技术成果应用,推动农业投入化肥定额制实施,为切实加强配方肥补贴经费的管理使用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出台此文件。
二、制定依据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配方肥推广应用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农专发〔2022〕10号)、《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配方施肥推广工作的通知》(甬农发〔2022〕32号)、《关于2022年高质量推进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的政策意见》(慈政办发〔2022〕22号)和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要求的有关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三、主要内容
以环保督察整改为契机,以“肥药两制”改革为动力,以化肥减量增效为目标,围绕“测配产供施”五个环节,强化政策扶持,健全工作机制,加快配方施肥技术落地,推动配方肥替代平衡肥,提高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切实保障主要农作物和主要经济作物生产安全和农业绿色发展。推广各类符合主要农作物和主推配方的肥料。制定慈溪市主要农作物配方肥推广应用补贴实施细则,落实县级配套资金。补贴资金重点支持粮食、油料等主要农作物,各镇(街道)应结合实际,出台激励支持主要农作物配方施肥的补贴政策,及时提供粮食、油菜等主要农作物种植户详细清单,完成配方肥和按方施肥推广任务。
四、文件实施日期
本方案自2022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至2022年12月31日。
五、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政策解读人:史立权
联系方式:0574-63976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