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77085K/2022-158425

发布机构: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信息公示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日期:

2022-05-30

成文日期:

2022-05-27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宁波赫阳卫生洁具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

发布日期:2022-05-30 15:37 信息来源: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

被处罚单位:宁波赫阳卫生洁具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82MA2J456285

法定代表人:徐杏利

经营地址:慈溪市坎墩街道联飞路128号

主要违法事实:未经环保审批擅自建成渔轮喷漆加工项目,且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即投入生产。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处罚内容:罚款共计贰拾伍万壹仟肆佰伍拾贰元整。

履行方式和期限:你公司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缴至慈溪市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开户银行:宁波慈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231000001888504,编号:435028)。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