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330282688011591A/2022-156729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文件图解

政策层级:

县级政策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日期:

2022-05-05

成文日期:

2022-05-05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解读:《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2022年高质量推进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的政策意见的通知》

一、出台背景

为稳步推进全国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促进乡村共富共美,结合我市农业产业发展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政策意见。

二、制定依据

根据全国首批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要求和《慈溪市高质量推进“3995”乡村产业振兴行动方案》(慈党办〔2020〕58号)、《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2022年农业农村发展指导性任务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甬农发〔2022〕30号)文件精神制定,结合慈溪地区农业农村发展实际制定。

三、主要内容

本政策意见共分为6个部分:

一是供给有效化。重点为粮油保供政策(另行出台),生猪保供方面开展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企业扩容奖励,种业培强方面实施品种审定奖励、种质资源保护场(圃)补助和后备母牛、精液等补助。

二是农业设施化。继续实施全国农产品冷藏保鲜整县推进建设项目,科技强农方面实施宁波农业产业技术团队奖励和农业科技项目,机械强农方面,实施中央农机购置补贴、宁波市级农机购置补贴和慈溪市级特色农机补贴项目,鼓励设施农业建设补助,特别鼓励杨梅钢管大棚建设试点。

三是农业园区化。实施农业产业提升项目,对农业主体按投资额40%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实施六园示范基地创建,鼓励土地流转。培优农业经营主体,鼓励农业龙头企业、示范性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建奖励。扶持大学生农创客创业创新。培育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

四是产业融合化。鼓励企业发挥联农带农作用,创建宁波市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实施农业经营主体技改项目。创树农业名牌,按要求实施专利奖励、金银奖奖励和创牌奖励。拓展农业市场,鼓励农业经营主体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类农业展示展销活动。深化农业政策性保险扩面提质。

五是生产绿色化。深化“肥药两制”改革,对推广使用有机肥、配方肥的和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的予以奖励。鼓励专业化统防统治,建设农田氮磷生态拦截沟渠。加快渔业健康发展,全面开展渔业尾水治理和海上百千工程实施。畜牧业推进绿色发展,对养殖环节和屠宰环节开展病死畜禽及产品无害化处理的单位予以补助,鼓励创建美丽牧场、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等。

六是手段数字化,按照“普惠+示范”推进产业数字化,对按要求完成种养基地数字化改造的农业经营主体,给予奖励。推广农产品码上追溯。

七是明确本政策若无特殊说明的,补助标准均含上级一般转移支付资金。具体政策操作、资金方案、奖补标准由市级相关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在政策实施细则中明确或另行出台方案。

四、实施日期

本政策为年度性农业产业扶持政策,实施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五、解读单位

慈溪市农业农村局、慈溪市财政局

解读联系人:邵晶晶  联系方式:0574-63989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