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7421869759/2022-167031

发布机构:

农业农村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文件解读

政策层级:

县级政策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日期:

2022-05-05

成文日期:

2022-05-05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解读:《慈溪市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发放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2-05-05 17:33 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慈溪市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发放实施方案》的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了保护种粮农民利益、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提高粮食产量和促进农民增收。

二、制定依据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的通知》(浙财农〔2022〕17号)和《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甬农发〔2022〕59号)等文件精神制定。

三、主要内容

本文件分为三大块内容,具体为:一是补贴对象、标准和依据。一次性补贴发放对象为实际种粮农民,以各镇(街道、开发区)汇总上报的2021年度稻、麦种植面积为依据,按宁波市下达我市的资金额度除以汇总面积,确定统一补贴标准。二是补贴发放流程。包括种粮主体申报和村级审核、村级确认与申报公示、镇(街道、开发区)复审及汇总、市级汇总与公示和发文兑付五个环节。三是相关工作要求。从以下四个方面保障补贴资金发放: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发放流程、强化资金监管和做好政策宣传。

四、文件实施日期和解读单位

本政策自发文之日起施行,到2022年12月底失效。由慈溪市农业农村局、慈溪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五、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政策解读人:邵晶晶

联系方式:0574-63989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