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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慈溪市纪委关于4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案例的通报

来源:市纪委 发布时间:2022-06-02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深化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及其背后“四风”问题专项治理成果,坚决遏制酒驾醉驾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现将专项治理以来新发生的部分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坎墩街道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党支部委员、办公室副主任周建冲酒驾问题。

2022年2月,周建冲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沿古塘街道开发大道由西往东行驶至担山池南侧路口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血样检测,其血样乙醇浓度为145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2022年2月,公安机关给予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处罚。2022年2月,因犯罪情节轻微,慈溪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2022年3月,周建冲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撤职处分。

2.观海卫镇山海村党总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股份经济合作社社长杨国平酒驾问题。

2022年1月,杨国平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沿观海卫镇东山中路由北往南行驶至东山中路1号附近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现场检测,其呼气酒精含量为51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2022年1月,公安机关给予其罚款1900元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2年3月,杨国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胜山镇胜西村党总支副书记童万军酒驾问题。

2021年12月,童万军饮酒后驾驶轻型栏板货车沿古塘街道开发大道由西往东行驶至担山池南担山路路口处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现场检测,其呼气酒精含量为64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此外,童万军还存在驾驶的机动车不按规定参加安全技术检验的违法行为。2021年12月,公安机关给予其罚款1700元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1年12月,童万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市皮肤病防治站(皮肤病医院)党支部书记徐昕卓酒驾问题。

2022年2月,徐昕卓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沿白沙路街道二灶潭路自北往南行驶至开发大道与二灶潭路路口处时,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造成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经血样检测,其血样乙醇浓度为29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2022年2月,公安机关给予其罚款1700元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2年3月,徐昕卓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典型案例充分反映出,少数党员干部纪法意识淡薄,在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及其背后“四风”问题专项治理高压之下,仍然无视纪法、胆大妄为,不仅受到法律惩处,更要受到纪律的严肃处分。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和“八小时外”的监督,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及时通过提醒谈话、警示教育等多种方式,督促党员干部强化纪法意识、筑牢思想防线。公安机关要经常性开展执法检查,形成打击酒驾醉驾的强大震慑,对发现涉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和其所在单位党组织处置。全市各纪检监察组织要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深入推进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及其背后“四风”问题专项治理,加强与公安交管部门的协同联动,健全快速反应、信息通报、线索移送等工作机制,对党员干部酒驾醉驾行为坚持“零容忍”,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酒驾醉驾案件,一律回溯倒查,深挖背后可能存在的违规接受宴请、公款吃喝等“四风”问题。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对干预执纪执法、包庇袒护、说情抹案,以及疏于教育管理、导致酒驾醉驾问题多发频发的,严肃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及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强化教育、警示和震慑,持续释放执纪执法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不断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社会风气持续向上向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