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市以“三统一”为抓手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

发布时间:2022-06-02 09:32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慈溪市人民政府网站

根据宁波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慈溪市坚持以“需求导向、标准引领、服务基层、点面结合”为原则,以“三统一”为抓手,重点探索了安全生产、城市综合执法等2个领域的试点经验。

(一)统一部署、统筹推进。6月,研究制定《2020年慈溪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把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作为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任务。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印发《慈溪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统一部署工作,明确安全生产领域和城市综合执法领域标准目录编制工作的“时间表”“路线图”,为推进工作落实奠定基础。同时,注重业务指导,召集市应急管理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住建局等试点部门开展小范围研讨梳理,建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群,实现工作交流常态化,协调解决工作推进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试点工作有序开展。

(二)统一标准、精准实施。坚持高点定位、标准先行,在印发工作方案的同时,结合上级要求,专门编制了标准目录样表,以示例形式对事项代码、公开事项、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类别等要素细化填写要求,为推进工作落实提供了具体明确的“施工图”。通过制定工作标准,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可量化、可检验,经相关部门逐项梳理并多次修改,共梳理安全生产领域公开一级事项5项,二级事项32项;城市综合执法领域一级事项10项,二级事项769项,做到严格对标部委发布的标准目录,保证 “规定动作”不走样。

(三)统一考核、狠抓落实。坚持问题导向和考核引领,将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纳入《2020年慈溪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采用“基础工作扣分项、亮点工作加分项”考核法,助力工作开展。同时,倒查工作进度,结合“周检测、月监测、季评测、年报告”的递进式监管模式,对进度较快、质量较高的单位,予以鼓励加分;对进度偏慢、质量较低的单位,提示该单位负责人加强指导督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