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30282688011591A/2022-159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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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0
2022-06-20
面向社会
慈政办发〔2022〕36号
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新媒体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2〕15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面推进基层政务新媒体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通知》(甬政办发〔2022〕12号)等精神,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市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全面提升政务新媒体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和公信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优化政务服务的决策部署,持续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不断提升政务新媒体规范化发展水平;明确政务新媒体功能定位,打造“1+N”精品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更权威的信息发布和解读回应平台,提供更加高效的政民互动渠道和更加便捷的移动服务。
二、主要任务
(一)打造“1+N”政务新媒体矩阵。2022年7月底前,开设以市政府为认证主体的政务新媒体账号,构建信息发布、政民互动和办事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政务新媒体主账号,打造以市政府主账号为龙头,群众关注度高、传播影响力强的民生领域精品账号为支撑的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整体协同、集体发声,发挥聚合效应。
(二)清理整合账号。截至目前,已纳入浙江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平台备案的新媒体账号总计100个(详见附件),存在一个单位拥有多个政务新媒体账号的情况,且部分政务新媒体账号受众面小、运行效果较差、出现错误表述较多。根据《浙江省基层政务新媒体规范化建设指南》要求,同时结合群众关注度和传播影响力,建议保留公安、卫生健康、教育、医疗保障、人力社保、民政等6个民生领域的政务新媒体账号,但同一单位原则上只允许开设一个账号;除上述6个民生领域外,其他部门、镇(街道)的政务新媒体账号原则上一律自行关停注销。确需保留的账号于6月6日前向市政府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无需保留新媒体账号的各单位应在2022年6月15日完成“发布停更公告、在浙江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平台提出账号注销申请、向相关新媒体平台申请注销、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提出账号注销申请”等流程。经清理、注销后,未保留账号的部门、镇(街道)的信息发布、政民互动、政务服务需求可在市政府主账号下整合归集、统一发布。
(三)强化功能建设。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推送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政务信息、重要政策及解读信息。依托政府网站、“民呼我为”和“浙里办”等平台,完善信息发布和政务舆情处置回应、公众留言回复、办事事项结果反馈等快速响应机制,不断强化政务新媒体政府信息权威发布、政民互动和办事服务功能。
(四)规范委托运营。政务新媒体内容运营业务原则上由主办单位负责,确需委托第三方运营的,受委托方应为主办单位下属企事业单位,或主流新闻媒体、具有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资质的主流新闻网站等。不得将内容运营业务外包给社会组织、社会企业等无新闻采编发布服务资质的单位,合规受委托方不得将内容运营业务再次转包。双方须明确约定有关权责,签订保密协议,加强日常监督。
(五)加强常态化监管。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宣传、网信等部门对政务新媒体内容管理、安全管理、值班值守等制度情况进行定期检查,持续监测各政务新媒体运营水平和运维状态,及时发现问题,落实整改,确保各政务新媒体的规范化运营管理和平稳运行。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强化信息发布审核机制,防止出现发布内容表述错误;严格按照规定时限更新内容,坚决杜绝更新不及时问题发生。负责政务新媒体账号运营的工作人员要增强责任心,每日登录浙江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平台,发现预警晾晒的问题,应及时整改。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加强对政务新媒体工作的统筹推进、组织协调和考核管理,及时发现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政务新媒体规范化建设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市政府办公室要切实履行政务新媒体主管职能,加大对全市政务新媒体账号的清理整合力度,统筹分散在各类政务新媒体的财政资金和人力资源,集中力量做优做强市政府新媒体主账号;加强与宣传、网信、大数据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落实工作保障,确保我市政务新媒体规范化建设工作各项措施落地落实。
(二)夯实队伍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将政务新媒体工作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每年至少开展1次集中学习培训,通过组织培训班、开展研讨交流、轮岗锻炼等方式。各主办单位要强化运营人员力量,确保专人负责,打造一支政治立场坚定、熟悉政策法规、掌握传播规律、具备较强能力的专业队伍,为做好政务新媒体运营提供坚强队伍保障。
(三)强化监督评价。政务新媒体规范化建设将作为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列入政务公开工作年度考核。加强对账号的定期评估,监测政务新媒体日常运营状态,确保持续健康有序运行;对受众面小、运营效果弱、保障能力差、长期不更新、定位不清晰的账号予以整合、清理,确保政务新媒体良性循环发展。
(联系人:郑啸、叶金芳,联系电话:0574-89591011)
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27日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