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330282688011591A/2022-159661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政策层级:

县级政策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发布日期:

2022-06-20

成文日期:

2022-06-20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文件编号:

慈政办发〔2022〕43号

有效性:

有效

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慈溪市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慈溪市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7日

慈溪市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宁波市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动城乡有机更新,高质量建设共富共美现代化新慈溪,特制定慈溪市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规划引领、整体协调、彰显特色、文化传承,未来导向、系统治理、示范引领、全面推动的原则,高质效推进“精品线路”“特色街区”“亮点工程”建设,启动实施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城市风貌整治提升聚焦中心城区,突出重要节点和重要区域建设;县域风貌整治提升聚焦美丽城镇和美丽乡村串珠成链、联动发展。2022—2025年,每年建成1个城市风貌样板区和1个县域风貌样板区,力争建成1个以上省级样板区。到2023年底,初步形成城乡风貌普适化建设管理机制,力争形成全省领先的实践案例与标志性成果。到“十四五”期末,城乡风貌管控的政策体系、技术体系基本完善,未来社区建设理念贯穿城乡建设全过程,文化底蕴进一步彰显,城乡风貌品质进一步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统筹编制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方案

1.开展前期调查工作。在全面开展城乡风貌评估、梳理地域风貌格局和特色元素、查找问题短板等前期调查排摸工作的基础上,明确特色定位、整体布局和整治提升的重点区域。

2.制定行动方案。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等为指导,结合“精特亮”建设工作要求和慈溪市“十四五”时期重点项目和年度工作计划,统筹制定慈溪市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方案。

(二)统筹构造城乡自然人文整体格局

3.塑造整体城乡风貌空间。在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及生态修复工程中落实城乡风貌整治提升的要求,保护城乡自然山水格局,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加强自然生态修复,建设城市景观轴线、景观廊道和县域特色风貌大走廊、生态廊道,营造更具魅力的城乡风貌空间。

4.建设提升蓝绿空间。注重蓝绿空间的生态价值保护和利用,按相关规范标准做好功能与业态的植入,让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真正成为魅力空间和活力空间。打造“浙派园林”,实施“绿网编织”工程,推进美丽公路、美丽河湖、美丽田园等建设,营造优美舒适宜居的城乡空间环境。

5.保护传承历史文化。建立完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健全管理监督机制。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街区保护,落实“小规模、渐进式、小尺度”的更新理念,因地制宜保护开发,严禁在城市有机更新过程中拆除具有保护价值的片区和建筑。完善传统村落分级保护体系,充分挖掘和保护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建立历史文化遗产调查评估机制,推动活态保护、活态利用、活态传承。抢救、保护、修缮一批历史建筑、传统民居,实现老屋多元化利用。依托翠屏山文旅融合区规划建设、老329国道整治提升等契机,在自然、建设、文化三方面格局做好补短板和强亮点工作,找准切入点,通过补充起到提线扩面作用的相应项目。

(三)统筹推进城市重要区域和节点风貌整治提升

6.加快城市有机更新。建立“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城市体检评估制度,深入推进城市有机更新。聚焦城镇老旧小区、城中村、低效空间、滨水空间、交通轴线、历史地段、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区域,形成一批整体风貌协调、地域文化突出、空间体验丰富、功能活力十足的城市风貌示范性项目。突出未来导向,坚持系统治理,梳理打造展示传统和新城风貌的发展轴线,优选中心城区特色风貌集中区域,结合总体定位打造4个城市风貌样板区;以三北平原地区为生态单位,架构“三横两纵”网络,即自南而北构建“山林、田园、滨海”三层屏障,架设东西两条山林风情廊道;同时,规划建设古韵、城韵、海韵三条美丽风景带,串联4个县域特色风貌样板区。

7.提升城市品质。实施城市功能完善和生态修复工程,推动低碳城市、“无废城市”建设。统筹地下空间综合利用,有序推进综合管廊系统建设,提高地下空间使用效率。提高基础设施绿色、智能、协同、安全水平,开展城市内涝治理工程和地下管网减漏行动,打造海绵城市、韧性城市,加强城市运行安全管理。加快城市“双快”系统建设,完善城市交通体系,提高宜居宜业水平。

8.打造精品建筑。贯彻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新时期建筑方针,注重自然空间、历史文化、建筑形态的系统融合,加强建筑形态、高度、材质、色彩以及与空间界面的协调统一,实施工程建设全过程绿色建造,打造经得起时代和历史检验的精品建筑。打造整体风貌协调、地域文化突出、空间体验丰富、功能活力十足的城市风貌标志性成果。

(四)统筹提升乡村整体风貌

9.统筹全域基础设施建设。以人口相对集聚的城、镇、村为节点,集成推进美丽城镇、美丽乡村建设,连线成片开展县域风貌整治提升,打造县域风貌样板区。加快推进城乡设施联动发展,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有机串联贯通古驿道、游步道、骑行道等各类绿道,建设成网成片的绿道网。开展沿路沿线及重要节点环境综合整治,深化垃圾、污水、厕所“三大革命”,全面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基增效双提标行动,持续提升城乡环境品质。

10.推进农房风貌提升。尊重乡土风貌和地域特色,进一步提升农房设计和建造水平,推广农房建设通用图集,落实农民建房的带图审批、带图施工、带图验收制度,加强对新建农房屋顶、立面、高度、体量、色彩、材质、围墙等风貌要素的管控。统筹推进农房改建“十百千”行动,持续打造一批农房改建示范村。

11.加强村庄风貌改造。加快推进村庄梳理式改造,注重村庄建设与自然、农业景观搭配互动,营造留住乡愁的环境,改造一批亲近自然、素雅质朴、人文底蕴深厚的村庄或乡村聚落。结合实际落实未来社区理念,推动乡村新社区建设。加快推进“浙东民居”样板村建设。

三、样板区建设

(一)样板区建设类型

12.根据上级要求,全市风貌样板区分为城市风貌样板区和县域风貌样板区两大类。

其中,城市风貌样板区分为城市新区、传统风貌区、特色产业区三种类型,城市新区类要展现城市活力和风韵魅力,注重功能综合,具有地标效应,应包含1个体现未来社区理念的建设案例,范围一般不小于50公顷;传统风貌区类包括风貌格局较好的旧城改造片区,历史文化保护区域等,体现慈溪传统文化特色和地域建筑标识,应包含1个体现未来社区理念的建设案例,范围一般不小于20公顷;特色产业区类包括科创、金融、文化、旅游等特色产业区,以低层多层建筑为主,范围一般不小于30公顷。

县域风貌样板区一般应由地域邻近、具有示范效应的美丽城镇、美丽乡村串联组成,其中美丽城镇不少于2个、美丽乡村不少于4个。

(二)基本程序

13.地方申报。样板区建设实行年度申报机制。每年由建设主体自愿申报,建立清单化推进机制,经市政府审查后上报。

14.核查验收。对列入建设名单的省级风貌样板区应及时组织编制样板区建设方案,并报省里审查。建立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评价机制,定期进行检查评估。结合未来社区理念贯彻落实,开展比学赶超活动。对如期完成建设任务的,经慈溪市自评后,报宁波市级审核,最终进行省级评价。

15.公布结果。对综合评价达标的省级风貌样板区,由省里公布结果。

(三)建设要求

16.城乡风貌样板区建设要实施“正面+负面”清单管理。建立退出机制,达标公布后的样板区如出现负面清单中的问题并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摘牌。

17.原则上要求城市风貌样板区和县域风貌样板区2年左右完成建设任务。样板区建设应达到“无违建”要求。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和未来社区建设工作专班,实行实体化运作。每年开展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工作情况综合评价,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褒扬激励。

(二)加强资金保障。要将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资金纳入年度地方财政预算,统筹各级各类资金和配套政策。镇(街道)为实施主体的风貌样板区新增项目工程直接费按50%比例进行补助;各建设平台为实施主体的风貌样板区建设方案编制费用和新增项目工程直接费自筹解决。

(三)加强要素保障。要盘活利用国有存量房屋及闲置资产,优先用于城乡社区的公共服务补短板。加强对城乡风貌整治提升项目的土地要素保障,加大政策改革和激励力度。

(四)加强技术服务。建立市级专家团队,加强分类技术指导,建立技术帮扶机制,做好技术咨询服务。探索建立建筑师负责制,由建筑、规划等方面专家协助政府对风貌整治提升项目进行技术把关和跟踪指导。建立企业结对制度,全方位、全周期强化指导服务,推动企业深度参与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工作。加强城乡风貌建设工作培训,不断加强城乡风貌建设技术服务体系与能力建设。

(五)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城乡风貌管控传导机制,将城乡风貌管控要求落实到国土空间规划实施过程。加强数字赋能,探索建立推进城乡风貌的模块化、数字化、信息化管控和决策机制。加强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工作的信息化管理,实现与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间的数据共享和场景展示。结合农民建房“一件事”改革,加强农房设计和建设管理,建立农村房屋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机制,推动传统村落保护工作立法。

附件:1.慈溪市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工作专班组成人员

2.慈溪市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工作专班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3.慈溪市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工作专班办公室工作职责和

各组分工

附件1

慈溪市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工作专班组成人员

根据《浙江省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宁波市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为切实落实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联动未来社区未来乡村美丽城镇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要求,成立慈溪市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城乡风貌整治提升、未来社区未来乡村美丽城镇建设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现将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总召集人:董维波

副召集人:马迪飞 市政府办公室

鲁小明 市住建局

卢 泽 市农业农村局

成  员:华建清 市委组织部

吴继生 市委宣传部

徐 旭 市发改局

沈红杰 市经信局

岑强辉 市教育局

茅连行 市科技局

方 敏 市公安局

胡亿文 市民政局

陈军燎 市财政局

龚敏捷 市人力社保局

虞 晓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钱 晶 市住建局

励国群 市住建局

岑荣杰 市交通局

应 科 市水利局

高雪皎 市农业农村局

赵海军 市商务局

陈敏明 市文广旅体局

朱国泉 市卫生健康局

徐棵柯 市综合执法局

童伟伟 宁波生态环境局

胡叶挺 市大数据发展中心

顾坚斌 市融媒体中心

马佳露 团市委

马聪云 市妇联

陈孟群 市环杭州湾创新中心

陈建光 市新城河建设办

高 峰 慈溪建设集团

成冠军 慈溪工贸集团

陈丰挺 古塘街道办事处

钱 镛 浒山街道办事处

俞永波 坎墩街道办事处

翁少隽 观海卫镇人民政府

罗迪庆 掌起镇人民政府

董 冰 新浦镇人民政府

卢 斌 桥头镇人民政府

徐 畅 长河镇人民政府

罗林杰 龙山镇人民政府

吴 益 附海镇人民政府

周立平 周巷镇人民政府

专班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鲁小明、卢泽兼任办公室主任。今后若人员变动,成员单位按分工自行调整,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2

慈溪市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工作专班成员

单位职责分工

为切实加强对全市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和未来社区、未来乡村、美丽城镇建设以及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组织领导和一体化推进,现就慈溪市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工作专班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明确如下:

市委组织部:加强党建统领,切实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城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负责指导美丽城镇、未来乡村班子建设和村级管理。加强干部培训,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市委宣传部:做好城乡风貌整治提升、未来社区未来乡村美丽城镇建设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宣传工作。

市发改局:做好城乡风貌整治提升涉及的相关项目立项审批工作;做好未来社区未来乡村美丽城镇建设与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协调衔接,配合做好数字社会在未来社区、未来乡村的落地;统筹协调城乡产业布局,负责推进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发展,推动发展多类型融合业态;负责开展“千年古城”试点工作,扎实推进小城市培育试点和特色小镇建设。

市经信局:负责协调重大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信息基础设施演进升级,加快提升数字化水平;全面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协调推进“低散乱”整治提升,加快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和建设提升小微企业园;指导信息通信行业企业,积极推进5G移动网络的覆盖部署,提升宽带接入能力;协调信息通信行业企业积极参与做好“线乱拉”治理长效机制建设。

市教育局:负责推进城乡教育共同体建设,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发展城乡社区教育、老年教育;负责推动未来社区未来乡村教育场景实施落地。

市科技局:负责加快相关关键共性技术攻关,负责有关应用场景落地。

市公安局:负责研究相关道路交通组织措施,落实有关场景落地;做好数字身份识别技术推广、人口信息安全保障等工作,做好智慧安防等安全防护工作;指导实施鼓励性的落户政策;深化“两站两员”纳入“四平台”建设,开展平安畅通乡镇创建活动,切实加强乡镇全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市民政局:负责研究制定未来社区、城镇老旧小区、未来乡村、美丽城镇养老服务供给政策,推动养老服务场景建设;负责指导推进地名文化保护,推动优化行政区划;培育社会组织和志愿服务者,完善基层社会治理方式;深化生态殡葬综合改革。

市财政局:统筹市级有关财政政策支持,负责落实有关财政激励政策;加强项目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

市人力社保局:负责规范制定未来社区人才安居相关政策,推动有关场景落地。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加强土地要素保障,加大政策改革和激励力度;将城乡风貌整治提升、未来社区未来乡村美丽城镇建设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与国土空间规划设计(城市设计、乡村设计)做好有效衔接;在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中落实好乡村风貌整治提升的要求;负责美丽城镇建设用地保障政策的落实,优先保障美丽城镇建设项目;全面落实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的用地政策;做好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涉及国土绿化工作。

宁波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做好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和未来社区未来乡村美丽城镇建设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动有关场景落地;指导督促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

市住建局:负责专班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组织推进全市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未来社区建设、美丽城镇建设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协同成员单位推进政策制定、计划安排、要素保障、样板建设、督查指导、考核验收、交流学习、教育培训等实施工作;牵头负责组织和指导各地编制相关行动方案和专项规划;牵头负责组织推进相关技术规范体系建设;负责牵头深化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督促生活小区类“污水零直排区”的建设工作,推进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提升住房建设水平,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指导开展城镇设计,建立首席设计师制度。

市交通局:做好工作涉及交通项目建设及交通沿线环境整治工作;负责研究提出公共交通引导和保障等配套政策,推动交通场景实施落地;加快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水运交通,建设“四好农村路”和“美丽公路”。

市水利局:做好城乡风貌整治提升涉及水利项目及美丽河湖建设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推进未来乡村建设,指导做好未来乡村建设方案的制订,加快推进未来乡村建设进度,推动项目和场景落地见效;未来乡村属地镇(街道)和创建村负责指导做好所辖区域内未来乡村创建申报、方案编制以及项目指导、监督和验收等工作;各创建村负责编制未来乡村建设方案、推进项目建设等工作。

市商务局:做好商业业态布局和标准规划引领,协同推动服务场景落地;培育发展农村新型电子商务,积极发展现代生活服务业。

市文广旅体局:牵头负责组织推进历史文化传承和公共文化塑造;做好文化挖掘和保护,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负责研究制定未来社区未来乡村美丽城镇的文化建设、文旅资源支持、传统文化传承、群众文化丰富等相关政策,研究制定城市公共文化空间建设要求;优化提升旅游厕所;完善文化旅游配套服务体系建设,培育发展精品民宿,推动文旅融合发展;科学规划配置社区运动场所、智能运动设施,支持运动健身场景落地;配合推进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工作,做好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涉及文物保护利用工作。

市卫生健康局:落实分级诊疗及优质资源共享理念,研究制定未来社区未来乡村托育服务相关政策,指导健康场景实施落地;积极发展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推进医养结合工作,建设健康乡镇。

市综合执法局: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

市综合执法局、市司法局:牵头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基层综合执法队所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创新执法方式,严格执法责任。

市大数据发展中心:负责协调推进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和未来社区未来乡村美丽城镇建设涉及的公共数据共享、治理工作。配合专班全过程参与未来社区数字化方案编制,做好数字化方案审核工作;参与未来社区数字化平台建设、管理等工作。

团市委:负责推动青年人才进未来社区、未来乡村,鼓励优秀青年人才积极参与规划设计与建设,推动青年志愿者参与数字化建设。

市妇联:全面开展人人做园丁、户户讲文明、村村是花园美丽庭院建设行动。

慈溪建设集团:作为未来社区建设主体,做好未来社区创建资金和运营资金的保障;做好未来社区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的招投标、管理和考核工作;做好申报方案、实施方案委托编制,项目立项、可研及初步设计等项目前期工作;委托未来社区属地街道并参与做好未来社区项目工程招投标、建设管理、竣工验收工作;做好未来社区数字化平台招投标、建设管理、验收工作,做好未来社区数字化市级平台运维移交工作;做好未来社区创建考核验收和运营管理工作;做好未来社区数字化市级平台运维工作。

未来社区属地街道:配合专班做好未来社区申报方案、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参与未来社区数字化平台建设管理、验收工作;做好未来社区相关项目施工招投标、工程建设管理、竣工验收工作;参与未来社区创建考核验收和运营管理工作。

新建类未来社区实施主体(市新城河建设办等实施主体单位):配合专班做好实施方案编制和数字化平台建设、管理工作;做好新建类未来社区创建申报,申报方案、实施方案编制,相关项目前期报批、建设推进、竣工验收,未来社区建设考核验收和运营管理等工作。

风貌样板区实施主体(市环杭州湾创新中心、市新城河建设办、古塘街道、慈溪工贸集团、龙山镇、掌起镇、观海卫镇、桥头镇、周巷镇、长河镇、附海镇和新浦镇):完成风貌样板区的建设方案编制工作;做好项目前期报批、建设推进、竣工交付,风貌样板区考核验收和管理维护等工作。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在专班办公室统一协调下,认真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密切联系沟通,强化部门合力,确保工作实效。

附件3

慈溪市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工作专班办公室

工作职责和各组分工

为加强对全市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高质量高效推进,根据《浙江省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及相关工作部署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慈溪市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城乡风貌整治提升、未来社区未来乡村美丽城镇建设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实行实体化运作。现将慈溪市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工作专班办公室工作职责和各组分工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一)执行市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工作专班的决策部署,承担市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工作专班的日常工作;

(二)负责实施全市城乡风貌整治提升、未来社区未来乡村美丽城镇建设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组织、计划、指导、协调、实施、宣传、学习、检查和考核工作;

(三)负责制定和完善城乡风貌整治提升、未来社区未来乡村美丽城镇建设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相关政策、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等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做好城乡风貌整治提升、未来社区未来乡村美丽城镇建设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有关数据调查、统计、分析及数字化推进等工作;

(五)及时研究并提出深入推进城乡风貌整治提升、未来社区未来乡村美丽城镇建设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有关政策意见、工作建议。

二、办公室组成

主   任:鲁小明 市住建局

卢 泽 市农业农村局

常务副主任:钱 晶 市住建局

高雪皎 市农业农村局

副 主 任:徐 旭 市发改局

虞 晓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陈敏明 市文广旅体局

励国群 市住建局

联 络 员:唐 翀 市委组织部

邵 滢 市委宣传部

张沈杰 市发改局

高 阳 市经信局

张学其 市教育局

晋雪伟 市科技局

潘维杰 市公安局

范如伦 市民政局

罗曹立 市财政局

陆央云 市人力社保局

马 骏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曹狄莺 宁波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

蔡建忠 市住建局

孙峰波 市住建局

叶贤道 市交通局

周华杰 市水利局

陈 晨 市农业农村局

陈 霞 市商务局

张 吉 市文广旅体局

陆 益 市卫生健康局

傅红苗 市综合执法局

赵剑钧 市大数据发展中心

郑亚清 市融媒体中心

沈 璐 团市委

沈颖婷 市妇联

柳月历 慈溪建设集团

周 平 市环杭州湾创新中心

翁善杰 市新城河建设办

应建华 慈溪工贸集团

许 磊 古塘街道办事处

郑见定 浒山街道办事处

徐建清 坎墩街道办事处

方容吉 观海卫镇人民政府

余黎栋 掌起镇人民政府

叶科晴 新浦镇人民政府

孙焕其 桥头镇人民政府

徐 挺 长河镇人民政府

孙 坚 龙山镇人民政府

张约方 附海镇人民政府

许震宇 周巷镇人民政府

办公室内设综合指导组、城乡风貌技术与标准组、未来社区技术与标准组、未来乡村建设专项组、美丽城镇建设专项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专项组、宣传督导组、数字化推进组等8个工作组,各工作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在市住建局集中办公。

三、各组职责分工

(一)综合指导组

主要职责:负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办公室党支部建设;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日常管理和对外联络;牵头协调各类资源保障,指导项目建设落地推进工作;研究制定城乡风貌整治提升、未来社区未来乡村美丽城镇建设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组织推进机制和办公室日常工作制度;负责重要文件、领导讲话、综合性材料和工作专报的起草、审核和印发报送;负责重大会议的会务工作和后勤保障;负责收发文登记和档案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其他各组开展工作。

联系电话:63029045

组长:蔡建忠

组员:沈逸帆

(二)城乡风貌技术与标准组

主要职责:负责建立服务指导机制,及时开展技术指导、学习交流、教育培训等活动,加强对全市城乡风貌整治提升的技术支撑和指导;牵头协调全市城乡风貌整治提升专家服务机制的建立和管理工作,发挥技术指导和支撑作用。

联系电话:63961721

组长:马骏

组员:邹松杰

(三)未来社区技术与标准组

主要职责:负责建立服务指导机制,及时开展技术指导、学习交流、教育培训等活动,加强对全市未来社区建设的技术支撑和指导;加快未来社区项目建设进度,推动项目和场景落地见效;指导和推动未来社区有效运营;协调落实全市城镇(社区)专项规划编制;在城乡建设全过程落实未来社区理念;做好重大课题研究,加快研究制定适应全市推广的建设技术政策,与各部门做好政策对接,健全未来社区相关标准体系。

联系电话:63029045

组长:蔡建忠

组员:陆军维、陈榕榕

(四)未来乡村建设专项组

主要职责:负责牵头组织推进未来乡村建设,指导做好未来乡村建设方案的制订;加快推进未来乡村建设进度,推动项目和场景落地见效;指导各地将未来乡村理念落实到乡村建设工作中。

联系电话:63976748

组长:陈晨

组员:潘挺

(五)美丽城镇建设专项组

主要职责:负责牵头实施全市新时代美丽城镇建设的组织、计划、指导、协调、实施、宣传、学习、迎检和考核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实施美丽城镇建设的相关政策、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等具体办法;负责做好全市美丽城镇建设有关数据的调查、统计、分析、记录工作;及时研究并提出持续推进新时代美丽城镇建设的有关政策意见、要素保障、工作建议。

联系电话:63029045

组长:蔡建忠

组员:沈逸帆、邹松杰

(六)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专项组

主要职责:牵头指导和协调实施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建立老旧小区、污水零直排项目库,明确项目的范围和内容。做好政策制定、计划安排、要素保障、督查指导、考核验收等工作。

联系电话:63072050

组长:孙峰波

组员:沈超

(七)宣传督导组

主要职责:负责宣传引导工作,组织、指导新闻媒体及时采访报道典型经验和先进做法,强化舆论导向;负责工作简报、动态信息的起草、编发工作;负责各种宣传资料的整理、保存和归档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检查督导、综合评价工作,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及时统计并掌握各项工作进展情况。

联系电话:89590715

组长:邵滢

组员:叶琳

(八)数字化推进组

主要职责:将数字化改革有关要求融入城乡风貌整治提升、未来社区未来乡村美丽城镇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全过程各领域,负责数字化标准规范等制度体系的系统梳理和整体谋划,支撑数字化管理平台的建设、运行和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89590428

组长:赵剑钧

组员:陈哉君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