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76410C/2022-160138

发布机构:

市教育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文件解读

政策层级:

县级政策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布日期:

2022-06-28

成文日期:

2022-06-28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慈溪市教育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解读十三

提高教师质量   加快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

《规划》指出,我市要以“教师是教育的第一资源”为发展理念,弘扬尊师重教传统,合理配置教师资源,完善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增强教师职业的吸引力,促进全市教师队伍适应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的新时代要求。到2025年,建成一支思想政治过硬、师德师风高尚、业务能力精湛、服务保障有力、年龄结构合理的专业化教师队伍。

举措一: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把师德师风建设摆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位,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大力宣传优秀教师先进事迹,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将师德教育列为教师培养培训的重要内容,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绩效考核、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提拔任用和评优奖励等的重要依据,实行违反师德一票否决制。制定科学合理的师德考评办法,建立学生、家长和社会参与的师德监督机制。强化师德考核激励机制,健全完善师德考核负面清单、违规处理结果纪录和师德失范行为典型案例通报警示制度。

举措二: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机制

完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配置标准,建立以学校岗位需求为主导的教师招聘制度,逐步提高初中和高中入职教师的相应学历要求。加大编制统筹力度,建立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编制动态管理机制,按规定清理各种形式挤占、挪用、截留的教师编制。探索构建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周转池管理,推进实施民办教育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制。

建设全市教师资源数据库和非在编教师储备库,推进教师队伍管理信息化与教师临时性短缺补充规范化,动态管理、定期发布缺编与非在编教师信息。探索非在编教师选拔与顶岗考编机制,每年从优秀的非在编教师中公开招考一定数量的正式编制教师。全面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5年一个周期的定期注册制度,逐步实施不胜任课堂教学的教师换岗与转岗计划。

完善教师“县管校聘”具体实施办法,探索在学校先行面试的基础上组织招聘。健全中小学教师、校长定期交流的长效机制,深入推进城乡之间、各镇之间校长、教师的交流轮岗,缓解教师结构性缺编和超编问题。

举措三:加快分类分层教师队伍建设

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职称评聘方式,适当提高中、高级岗位结构比例,扩大学校职称自主评审权,营造利于优秀教师脱颖而出的人才成长环境。

健全覆盖全员、遵循规律、分层施训的教师培训制度,创新培训模式,大力推进信息技术与教师培训的有机融合。采取集中培训、跟岗实践等多种模式培训幼儿园教师,重点加大幼儿园园长、乡村幼儿园教师、民办幼儿园教师的培训力度。探索幼儿园教师驻园硕士培养计划,推进“一专多能”小学全科教师培养模式改革,开展“双学科”复合型高中教师培养试点。鼓励与支持初高中教师攻读非全日制教育硕士。加强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培养与培训,拓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来源渠道,完善兼职教师聘用政策,打造高素质“双师型”教师教学创新团队。

加强校(园)长、中层干部、班主任的梯队建设,健全优秀人才储备、选拔与培训一体化机制,选拔一批年轻后备干部进入校长队伍,完善各类干部、班主任培训与考核制度。

根据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定期制订计划,引进名师名校长等优秀拔尖人才引领区域教育发展。

举措四:全面实施名优教师与校(园)长培养计划

全面实施慈溪市名特优教师与校(园)长培养三年行动计划,建立名优教师、校(园)长后备库,有计划有组织地分层分类培养。系统规划促进教师发展的培养计划与培训项目。充分发挥现有名特优教师、校(园)长的指导与引领作用,重点培育省特级教师、宁波市名师和骨干教师、宁波市名班主任和骨干班主任、宁波市名校(园)长和骨干校(园)长。完善与宁波市相一致的慈溪市名优教师系列,增设慈溪市名班主任系列。

积极发动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教育,多渠道筹措经费,建立名特优教师、校(园)长培养基金。

举措五:健全教师待遇保障机制

依法保障教师工资待遇水平,制定教师工资与当地公务员工资长效联动机制。建立符合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特点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完善职业院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双师型”教师考核评价要充分体现技能水平和专业教学能力。健全绩效工资激励机制,完善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向教育教学实绩突出的一线教师和班主任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