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734267548D/2022-160222
市经信局
主动公开
人大代表建议
工业、交通/机械制造与重工业,工业、交通/轻工纺织,工业、交通/化工,工业、交通/国防工业,工业、交通/航天、航空,工业、交通/信息产业(含电信)
2022-06-29
2022-06-29
面向社会
叶碧峰代表:
您在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统筹兼顾推进国土空间工业用地全域整治的建议》(第39号建议)收悉。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工业用地全域整治的高度关注和支持。为此,我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宁波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对您的建议和要求进行了专题研究,现将有关意见答复如下:
一、科学编制工业用地规划
按照宁波市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对工业用地整治的具体工作要求,为解决工业“散、乱、污”现象,将建立工业用地利用效率评价体系和项目准入、清退机制,针对村级工业用地,同时,在指导配合各镇在编制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时,合理布局工业用地空间,积极引导村级小工业园区内的企业向市镇工业园区集中,除保留部分生态友好、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等零星工业用地外,城镇开发边界外的村级工业用地全部以腾挪清退为主,村庄内不再新增工业用地。工业用地整治时序近期至2025年,远期将对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展望至2035年。而目前正在编制的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规划及示范片区规划,将对村庄工业用地的整治进行合理规划。
同时,我市正在编制工业集聚区规划,规划将对村庄工业用地区块进行梳理、评价,在此基础上,对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的村庄工业用地的整治、腾退进行合理安排。对于用地产出效益较好、环境影响较小、腾退难度较高的村庄工业,会适当考虑暂缓腾退,在未来条件成熟后再进行腾退。
二、有序推进村庄工业腾退集聚的区域和时序
村庄工业集聚区的腾退并不是一撮而就的,必须经过深思熟虑的。为了能够推进整治工作顺利进行,我市出台了相同的配套政策。
一是做好财政配套。制定出台《慈溪市老旧工业区块改造提升攻坚行动计划(2022—2026)(试行)》,提出鼓励老旧工业区块内企业腾退、搬迁,符合入园标准的,以土地置换建筑面积方式进入国资公司开发建设的小微企业园区或其他工业集聚区。在满足消防、环保、建筑结构安全等要求及建筑间距、建筑后退等要求的前提下,容积率能高则高,原则上不低于2.0控制;企业自用的,提高的容积率不增收土地价款,同时免征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并允许将配套建设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面积占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例上限由7%提高到15%,建筑面积占比上限相应提高到30%,提高部分用于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提取土地出让收入的0.5%以上作为“腾笼换鸟”专项经费,用于盘活工业用地、企业整治提升、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产业园区配套设施等。
二是强化生态环保建设。在项目审批中严把环境准入关,坚持以从严对标整治为要求,统筹考虑各行业小微企业入园标准,确保新建项目选址合理、工艺先进、排污达标,通过疏堵结合的方式积极引导我市产业集聚融合、健康发展。对重点行业企业下发厂区关闭后土壤调查工作的函,督促企业及时完成土壤调查。若土壤调查结果不达标,督促企业做好土壤管控工作。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工业用地全域整治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在今后继续多提宝贵意见!
慈溪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