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41969155XE/2022-160543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福利

发布日期:

2022-07-01

成文日期:

2022-07-01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对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1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07-01 15:07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民盟慈溪市基层委员会:

您在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大会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养老社区建设的建议》(第16号提案)收悉,现将有关意见答复如下:

正如提案所述,我市人口老龄化快速深度发展,截止2021年底,全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为28.21万人,占全市户籍总人口的28.7%,其中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4.5万人,占老年户籍人口的15.98%,纯老年家庭人口为11.94万人,需要照料的失能、半失能老人12451万人。老龄化程度虽有所缓解,但是老年人口的绝对值居高不下,并且还在增长,老龄化形势依旧严峻。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将养老社区建设作为重要的工作内容之一,到目前养老服务政策不断完善,养老服务发展理念明显转变,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建成。但也如提案所提到的,在推进养老社区建设的过程中,还存在着基础设施薄弱、服务水平较低、人才队伍专业化不高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提案中提出的建议,进一步推进我市养老社区建设,具体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切实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注重规划引领,合理布局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在充分调研和专家论证基础上,市民政局提请市政府出台《慈溪市养老服务“十四五”规划》,以“十四五”规划作为现阶段养老服务工作的指引文件,科学合理的对全市养老服务设施进行布局规划。坚持以需求为导向,根据老年人口数量结构、服务资源分布等因素,编制实施养老设施专项规划。同时注重标准提升,落实民政部《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宁波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和《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助推共同富裕先行市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5年)》等相关文件精神,不断优化养老服务机构设施配置标准,推动养老服务基础设施的转型升级。同时,在《慈溪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及近期建设计划》基础上,近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正在开展《慈溪市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养老设施规划作为其中一个专项内容进行编制,包括养老设施规模预测、养老服务设施分级、各类养老设施布局及选址、养老设施建设要求等内容。

二是加强资源整合,推进适老化宜居环境改造。根据《宁波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市民政局和市住建局共同做好居家养老服务用房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工作。截止2021年底,全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用房面积累计85944平方米,城乡平均每百名老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面积达到31平方米,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及老年活动室面积累计130098平方米,住宅小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的配建标准已达到《宁波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要求。同时,积极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发挥常驻社区(小区)、贴近居民、响应快速等优势,根据不同社区(小区)居民结构、老年人服务需求,有针对性地提供多元化、个性化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鼓励物业服务企业通过内设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部门,专门提供助餐、助洁、助行、照料看护等定制养老服务,也可以根据自身条件,结合养老需求,成立独立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公司,依托自身管理小区的天然优势,实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规模化经营;新建居住小区配套建设的养老用房,如周边小区老年人较多,可集中养老用房资源建设老年服务中心,交由物业服务企业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助行、照料看护等定制养老服务,提高养老用房使用效率,加快推进养老社区建设。

另外,根据《浙江省生活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市民政局针对全市困难老年人家庭开展适老化改造,明确适老化改造的对象、建设标准、改造流程、资金保障等。聚焦“如厕洗澡安全、室内行走便利、居家环境改善、智能监测跟进、辅助器具适配”的目标,确定改造名单时优先考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享受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和失能老年人家庭,改造中实施“一户一评”“一户一案”,每户改造标准1.2万元左右,两年来共计完成787户改造任务,累计投入适老化改造资金940余万。今年我们将根据宁波要求,进一步推进困难老年人适老化改造(今年计划改造50户)。另外,省厅正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将适老化改造纳入我省养老服务常规性工作统筹推进,在满足生活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全覆盖的基础上,探索推行符合社会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的需求;探索制定标准,加强行业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梳理经验做法,探索形成规范化行业标准,省厅已开展编制《浙江省既有住宅适老化改造技术导则》,涉及建筑居住空间改造、建筑公共活动空间改造、户外公共活动空间改造以及居住空间配套设施改造等,即将出台浙江标准,推进适老化改造规范建设;在有条件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适老化改造体验馆,利用社区养老用房内既有设施进行精品化的适老化改造,建成样板示范,满足老年人及家属进行场景体验,感受适老化改造带来的生活便利;优化施工力量和工序,争取一天内完成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我们将根据省、宁波市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的落实。

二、切实提升服务品质

一是提质提标,推进居家养老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宁波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和《《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宁波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不断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截至目前,累计建成并正常运营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达92家,其中镇(街道)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机构18家,全部达到省级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水平,实现了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并且,全市正常运营的92家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均已办理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严格落实财务管理等相关规定,同时鼓励个人、企业、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承接、运营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并引导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按照宁波市AAA级等级标准完善基础服务设施建设、提高服务能力,目前已有56家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达到AAA级标准;2021年,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出台《慈溪市养老服务机构食堂食品安全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阳光厨房”建设,完成18家标准化食堂建设目标,今年我们将继续推进20家标准化食堂建设;落实第三方机构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情况进行专业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资金拨付和年底考核的重要依据,督促机构不断优化服水平,提升服务满意度。另外,引导全市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社会化运营,全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正常运营率100%,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第三方运营率100%,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补贴享受率100%。

在此基础上,积极推进5A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2021年在白沙路街道新建成一家5A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022年计划再新建一家5A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已选址在观海卫镇,正在进行设计图纸审核。并且,今年计划通过新改扩建等方式,将全市现有镇(街道)区域性(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升级为集全托护理、日间照料、上门服务、康复器材租赁、老年失智症筛查、健康教育、区域示范指导等七大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全方位打造社区养老综合体。

同时,积极鼓励专业化的团队参与我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目前已成功引入厦门智宇养老集团、上海国医馆参与我市居家养老服务运营。并且积极培育本土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我市“安之笑”养老服务机构已承接多个镇(街道)的居家养老服务,规模效应、品牌效应得到显现。下阶段我们将进一步结合“养老友好社区”“示范型养老社区”要求,加快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

二是康养联合,探索建立长期照护保障体系。2020年市卫健局会同市民政局开始试点“康养驿站”,由养老机构提供房屋和诊疗基本设备,医疗机构组建医护专家团队提供定期巡诊、健康体检、健康讲座、就医绿色通道等医疗保健服务,使入住养老机构的老人能够享受专业的健康管理和送入机构、送到床边的医疗健康一站式健康服务。2021年在康养驿站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升级“康养联合”模式,按照设施、器材、队伍、标准、数据等“五有”标准在掌起镇中心敬老院、兰公馆城区社会福利院、白沙路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浒山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4家养老机构及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立康养联合体,进一步夯实医养康养基础,为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免费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并持续管理,并为养老机构的入住老人开通绿色就医通道,初步实现养老机构的老年人慢病有管理、急病早发现、小病能处理、大病易转诊。另外,积极配合深化宁波市长期护理保险工作,探索建立居家、社区、机构相衔接的专业化长期照护服务体系。加强服务机构的照护能力,根据宁波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今年计划新增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床位169张,试点将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老年护理照护中心列入长护险保障范围。

三、积极倡导社会参与

一是积极鼓励、支持、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志愿者队伍等力量与养老服务机构合作,倡导低龄健康老人帮扶高龄、残疾老年人,为老年人提供情感支持、法律援助、困难帮扶等服务;鼓励企业通过慈善定向捐款的方式,参与养老服务机构的建设及日常运营。目前备案登记的相关社团已达到300多个,参与人数1000余人,其中民政局注册登记的以为老服务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益组织有8家;鼓励优质的专业化养老服务团队进入养老服务市场,并给予政策倾斜;积极探索和推进“时间银行”志愿者服务制度,建立志愿激励机制。

二是建立健全社区关爱探访机制,定期巡视、探访空巢、独居、留守老年人,2021年底全市共有独居、空巢、留守老年人约1099人,周探访率达到100%。下阶段我们将积极推广“养老服务顾问”模式,利用线上远程服务,发挥供需对接、服务引导等作用。

三是创新发展老年教育,充分发挥服务中心的服务优势,会同多部门加大老年教育资源整合,以提高居家老年人的生活品质为落脚点,充分发挥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优势,扩大优质老年教育供给,截止2021年底已建成18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教学点,同时积极鼓励各行各业的学者精英、社会贤达、青年志愿者加入到老年教育队伍,壮大师资力量。

四、推进“智慧养老”建设

近年来,我们将“智慧养老”作为养老服务工作中的重点内容之一,着力打造现代化、数字化、便捷化服务网络,将政府、养老服务机构和老年人一线联通。在前期搭建“智慧养老”平台的基础上,今年我们成立智慧养老指挥中心,中心设有大数据监管中心,全面集合智慧养老、居家养老、机构养老等数据,实时监管养老服务工作开展情况,集中对养老日间照料中心提供的上门服务进行优化整改,实现数据共享、服务监管、补助精准,全面提升我市居家养老服务整体质量。到目前中心已建成囊括3.3万余老年人信息的大数据库,我市92家日间照料中心、18家养老机构已纳入系统管理。80周岁及以上普惠老人和重点优抚对象、低保、计划生育家庭等特困老人,居家即可以享受到专业养老服务人员提供的助餐、探望、生活服务、精神慰藉等各类服务。同时,根据省民政厅和宁波市统一部署,加快推进和完善“浙里康养”“甬易养”等数据平台信息采集和更新工作,使老年人可以更方便更清晰地了解和掌握全市养老服务资源,“一键”便可“查养老、看养老、知养老”。为进一步推进“智慧养老”建设,今年计划完成1家智慧公办养老院改造,目前试点在城区社会福利院,计划完成19家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配备无感服务职能终端。另外,我们充分发挥区域性服务中心的服务覆盖优势,借助辖区内的教育资源积极开展各类培训,配合开展老年人智能手机操作技能培训,破解老年人数字鸿沟,提高老年人参与社会活动的能力。

下阶段,我们将继续强化“互联网+养老”智慧养老行动,积极推动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开展智慧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培育养老服务新业态。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市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在今后继续多提宝贵意见!




慈溪市民政局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