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41969155XE/2022-160549
市民政局
主动公开
政协委员提案
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福利
2022-07-01
2022-07-01
面向社会
刘晓颖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大会期间提出的《关于建立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加快发展老年服务产业的建议》(第135号提案)收悉,现将有关意见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在建议中指出,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还存在基础薄弱、专业队伍紧缺、社会参与不高等问题,并提出五点建议,很有针对性和建设性。
我市人口老龄化发展迅速,截止2021年底,全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为28.21万人,占全市户籍总人口的28.7%,其中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4.5万人,占老年户籍人口的15.98%,纯老年家庭人口为11.94万人,需要照料的失能、半失能老人12451万人。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发展,持续加大投入,经过“十三五”时期的大力建设,我市养老服务硬件设施基本具备,政策体系逐步健全,服务队伍明显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显著成就,广大老年人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结合您提出的建议,我们将立足现有工作成效,继续加大产业扶持力度,完善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提升服务品质,创新服务模式,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产业又快又好发展,具体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继续加大养老产业扶持力度。优化养老服务保障政策,吸引更多的专业化养老服务机构进入我市养老服务市场。贯彻落实民间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的各项政策,包括落实税规费优惠、强化金融保障、完善养老服务供地政策等;提高存量、闲置资源的利用效率,加大对养老服务用地的供给力度;鼓励政府、企事业单位腾退用地及闲置房屋优先用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并为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划拨供地,保障养老服务用地需求。截至目前,我市已成功引入厦门智宇养老集团、上海兰公馆集团、上海国医馆参与我市养老服务机构运营。同时积极培育本土“安之笑”养老服务机构,目前已承接多个镇(街道)的居家养老服务,2021年还完成1家5A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建设目标。同时,继续加大对养老服务工作的财政保障力度,落实各项财政补贴,包括居家养老服务补贴、低保失智失能老人托安养补助、日间照料中心建设补助、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补助、生活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养老机构床位补助、机构运行补助、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养老机构参加政策性保险的补助、大中专毕业生入职奖励等。2022年市本级年初预算安排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补助资金4772.5万元,并对按实结算资金将根据需要予以调整。
下阶段,我们将继续推进招商引资,贯彻落实各项补助和优惠政策,吸引更多的专业化养老服务团队参与我市养老服务业,同时也积极引导本土养老服务品牌提升服务品质,扩大服务内容,形成良好规模效应。
二是继续推进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宁波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市民政局和市住建局共同做好居家养老服务用房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工作。截止2021年底,全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用房面积累计85944平方米,城乡平均每百名老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面积达到31平方米,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及老年活动室面积累计130098平方米,住宅小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的配建标准已达到《宁波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要求。并且,我们积极推进全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截至目前全市已建成居家养老服务机构92家,其中18个镇(街道)已全部建成省级示范性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通过宁波AAA等级评定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56家。同时,积极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发挥常驻社区(小区)、贴近居民、响应快速等优势,根据不同社区(小区)居民结构、老年人服务需求,有针对性地提供多元化、个性化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下阶段,我们将鼓励物业服务企业通过内设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部门,专门提供助餐、助洁、助行、照料看护等定制养老服务,也可以根据自身条件,结合养老需求,成立独立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公司,依托自身管理小区的天然优势,实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规模化经营;新建居住小区配套建设的养老用房,如周边小区老年人较多,可集中养老用房资源建设老年服务中心,交由物业服务企业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助行、照料看护等定制养老服务,提高养老用房使用效率,加快推进和发展老年服务产业事业。
三是继续提升养老服务品质。2021年出台《慈溪市养老服务“十四五”规划》,明确鼓励有条件的大中专职业院校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输送专业化人才,并落实逐步提高薪酬待遇,完善养老专业人才津贴制度,实施入职奖补等政策。2021年会同市人社局出台《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慈民养〔2021〕69号),确定“四大工作目标”:每年计划培训家庭照护者1500名,三年内培训4500名;今年培训持证养老护理员280名以上,至2023年底培训持证养老护理员约860名,达到每万名老年人持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证书的护理员28名以上;各养老机构及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成立社会工作室;每年组织一次全市养老护理人员技能大赛。截至目前全市共有持证养老护理员886人,其中初级146人,中级474人,高级259人,技师7人,每万名老年人拥有持证护理员31.6人。今年将继续推进家庭照护者培训,新增持证养老护理员186人。
积极鼓励、支持、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志愿者队伍等力量与养老服务机构合作,倡导低龄健康老人帮扶高龄、残疾老年人,为老年人提供情感支持、法律援助、困难帮扶等服务;鼓励企业通过慈善定向捐款的方式,参与养老服务机构的建设及日常运营。目前备案登记的相关社团已达到300多个,参与人数1000余人,其中民政局注册登记的以为老服务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益组织有8家;积极探索和推进“时间银行”志愿者服务制度,建立志愿激励机制。
大力推进医养融合发展。2020年市卫健局会同市民政局开始试点“康养驿站”,由养老机构提供房屋和诊疗基本设备,医疗机构组建医护专家团队提供定期巡诊、健康体检、健康讲座、就医绿色通道等医疗保健服务,使入住养老机构的老人能够享受专业的健康管理和送入机构、送到床边的医疗健康一站式健康服务。2021年在康养驿站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升级“康养联合”模式,按照设施、器材、队伍、标准、数据等“五有”标准在掌起镇中心敬老院、兰公馆城区社会福利院、白沙路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浒山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4家养老机构及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立康养联合体,进一步夯实医养康养基础,为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免费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并持续管理,并为养老机构的入住老人开通绿色就医通道,初步实现养老机构的老年人慢病有管理、急病早发现、小病能处理、大病易转诊。今年我们将继续推进4家康养联合体建设。
四是继续探索建立长期照护保障制度。积极配合深化宁波市长期护理保险工作,探索建立居家、社区、机构相衔接的专业化长期照护服务体系。2021年我们根据《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困难老年人能力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会同市财政局、市卫健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老年人生活能力评估工作的通知》,完善评估制度。同时提升养老服务机构的照护能力,根据宁波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在公办养老机构设置照护专区,提高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截止去年底,我市共有机构护理型床位2961张,占全市养老机构床位63%。
今年计划新增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床位169张,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少于65%,试点将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老年护理照护中心列入长护险保障范围。
五是积极引入“链式养老”服务模式。在前期搭建“智慧养老”平台的基础上,今年我们成立智慧养老指挥中心,中心设有大数据监管中心,全面集合智慧养老、居家养老、机构养老等数据,实时监管养老服务工作开展情况,集中对上门服务进行优化整改,实现数据共享、服务监管、补助精准,全面提升我市养老服务整体质量。到目前中心已建成囊括3.3万余老年人信息的大数据库,我市92家日间照料中心、18家养老机构已纳入系统管理。80周岁及以上普惠老人和重点优抚对象、低保、计划生育家庭等特困老人,居家即可以享受到专业养老服务人员提供的助餐、探望、生活服务、精神慰藉等各类服务。截至目前,全市有8家养老机构同时挂牌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周边老年人提供包括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等服务,实现资源共享。
下阶段我们将借助“智慧养老”平台,引导更多有条件有意向的养老机构承接运营周边居家养老服务,同时今年计划完成1家智慧公办养老院改造,目前试点在城区社会福利院,计划完成19家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配备无感服务职能终端,进一步强化智慧养老行动。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市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在今后继续多提宝贵意见!
慈溪市民政局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