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7698XR/2022-161273

发布机构:

市审计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审计公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审计

发布日期:

2022-07-11

成文日期:

2022-07-11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慈溪市审计局关于慈溪市中西医结合医疗健康集团运营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的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2-07-11 18:30 信息来源:市审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慈溪市审计局于2021年10月15日至2021年11月26日对慈溪市中西医结合医疗健康集团(以下简称市中西医集团)运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调查评价

市中西医集团于2019年3月成立,由2家总院(市中医医院、市红十字医院)和7家分院(浒山分院、古塘分院、宗汉分院、坎墩分院、新浦分院、胜山分院、崇寿分院)组合而成。集团编制床位696张,实际开放床位562张。截至2021年8月底,市中西医集团共有核定事业编制1199名,实有事业人员1118名;核定编外人员577名,实有编外人员547名。集团总院市中医医院是一家以中医为特色,中西医并重的二级甲等医院;集团总院市红十字医院为集医疗、康复、科研为一体的二级乙等医院。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2019年我市实施公立医院医疗共同体改革以来,市中西医集团以市中医医院、市红十字医院为龙头、其他镇(街道)分院为成员单位的医疗集团工作框架已基本形成,集团党委统一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度运行平稳,各项医共体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在医院整合协同方面,市中西医集团探索实施了“一张床管理”“大病房管理”“两慢病健康管理”等创新模式,通过纵向整合集团医疗资源,可实现总院及分院16个病区、598张床位资源的定向预约及转诊,目前已实现转诊住院患者1500人次,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群众看病难、住院难等问题。在做大做强医疗服务方面,市中西医集团结合自身专科特色和中西医结合办院方向,通过加强沪浙两地医疗合作、强化人才引进和学科建设、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乡镇医院村级诊所开设中医临床科室等方式,提升了集团整体医疗服务水平。

但同时审计调查也发现,市中西医集团的人、财、物统一管理水平离医共体改革要求还存在一定距离,集团资源、成本尚未充分统筹,内部管理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医共体改革中资源整合配套措施尚待探索推进。

1.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体系还不够完善,需进一步探索深化。市中西医集团自2019年成立以来,陆续出台完善了包括集团章程、议事决策规则、人力资源管理在内的多项医共体集团管理制度。但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67号)所规定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体系十三方面建设要求相比,在后勤管理、人才培养培训、医疗科研管理等方面还存在制度空白,需进一步补充完善。

2.现行医共体集团管理制度的适用性、整合性不强,需进一步完善。如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市中西医集团出台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和岗位聘任实施方案仅适用于市中医医院,未涵盖其他分院。财务管理制度方面,虽然市中西医集团已出台了财务运行管理、资产票据管理等多项制度,但财务集中核算制度尚未建立,导致各分院财务系统未接入集团核算中心,开展集团成本核算、财务分析等工作仍依赖人工汇总,效率不高。

(二)医共体集团推动医疗机构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医疗资源下沉的作用发挥不够。

1.市中医医院“领头雁”作用发挥不明显。截至2020年底,我市每千人常住人口公立中医医院床位数、中医类执业(助理)医师分别只有0.25张、0.37人,与宁波市(0.37张与0.49人)、全省平均水平(0.64张与0.62人)均存在较大差距。这主要由于市中医医院现有规模过小,发展空间有限,制约了医院等级能力与综合竞争力的提升。

2.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投入绩效不明显。对照《慈溪市全面推进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慈党办〔2018〕104号),对财政专项资金的预算绩效管理缺少具体手段,仅对收到的上级资金简单拨付至各分院作为收入使用,尚未实现对医共体集团资金按性质和用途实现统筹使用,对下属分院投资方向的控制不足,绩效不明显。

3.医疗资源向村级卫生组织下沉延伸不足。如浒山街道26个村(社区)中11个社区未开设纳入集团管理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占比42.31%。其中距市红十字医院等市级医院较远的施山、东海、阳明3个社区(合计常住人口1.01万人)仅依靠阳光卫生服务站1个村级卫生机构提供覆盖医疗服务。村级卫生组织的医疗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医共体集团整体运营成本存在下降空间,内部管理水平有待提升。

1.中药饮片采购尚未发挥带量优势。市中西医集团中药饮片主要为线下采购。其中市中医医院与其主要供应商按中药饮片信息价的55%折扣采购,但该折扣未涵盖集团其他分院。

2.物业服务尚未实现统一议价招标。2019年至2021年期间,市中医医院物业服务经公开招标,由浙江盛元城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中标,3年合同价合计1507.83万元。2019年至2020年期间,新浦分院物业服务由慈溪市维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承担,2年合同价合计117.57万元。上述物业服务均由相关医院自行委托实施,市中西医集团未统筹下属医院需求实施统一议价招标。

3.市中医医院设备报废管理不规范。根据市中医医院固定资产报废管理规定,医院设备需要报废处理的,应由所在科室提出申请,经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医院资产管理委员会同意后报市卫生健康局批准予以统一报废。但现场盘点发现5项设备报废未按规范流程执行。

4.外聘专家劳务费标准未统一。2019年至2021年9月期间,市中医医院累计开支外聘专家劳务费1551.27万元,费用计算方式分按月计、按次计和按挂号数计等多种形式、标准。

三、审计调查处理意见及整改情况

慈溪市审计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了市中西医集团应当采取有效对策避免财务运行风险,保证医疗卫生事业健康稳定发展、持续深化医共体改革,推进人财物统一管理、强化内部控制管理,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强化医疗业务管理,规范诊疗和价格行为等审计处理意见及建议。

市中西医集团重视审计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并进行了积极整改,分解落实各项问题的整改责任,出台了《外聘专家劳务费管理办法》《后勤采购制度》《慈溪市中西医结合医疗健康集团固定资产报损管理制度》等多项管理制度,充分利用集团总院重点、优势学科,对分院薄弱科室开展科室的垂直管理,推进了医疗业务同质化管理,积极推进了绩效分配方案改革,完善了设备采购和使用效益的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