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7421869759/2022-161402
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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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政策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2022-07-13
2022-03-30
面向社会
慈农〔2022〕46号
有效
各沿海镇农办、局属各有关单位:
现将《慈溪市涉渔领域“除险保安”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慈溪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3月30日
慈溪市涉渔领域“除险保安”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专项行动方案
根据宁波市涉渔领域“除险保安”工作总体部署,为切实防范化解涉渔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重大风险,确保党的二十大等特殊时段平安稳定,为渔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除险保安”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专项行动贯穿全年,分常态时段和特殊时段(中东欧博览会、亚运会、国庆节、党的二十大等)。在常态时段,按确定的任务要求和时间节点,持续推进行动落实;在特殊时段,加强应急值守,采取最严行动措施。区分生产经营活动普遍存在的一般安全风险和高危领域易发生重特大事故的重大安全风险。对一般安全风险,主要通过滚动开展全方位、拉网式的隐患大排查,及时发现隐患,动态清零隐患;对重大安全风险,主要是实施标本兼治的专项整治,持续降低风险,有效管控风险。同时,通过加大监管执法、打非治违力度,持续营造严管从紧的态势,推动各方责任主体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
二、工作目标
确保特殊时段不发生有社会影响的事故事件,全年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全面实现“遏重大、降较大、保安全”目标,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公共安全环境。
三、重点任务
(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1.精准研判预警风险。常态时段,每月组织一次涉渔领域安全形势分析;特殊时段,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日会商、周研判;台汛期根据预报预警和等级响应加密会商研判并及时发出预警提示。
2.密集排查整治隐患。安全生产领域:聚焦渔船“碰撞、自沉、风灾、火灾”四类事故高发情形,组织风险隐患滚动排查治理,特殊时段聚焦重点、加码加力,最大限度降低事故发生概率,确保渔船每季度自查1次,每半年核查1次,实现隐患整改100%。常态时段,对省暗访发现和去年以来省市县挂牌督办整治等问题隐患进行全面核查。特殊时段,每日组织力量,安排针对性巡查工作。自然灾害领域:汛期前,开展防汛防台安全大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闭环整改管控。
3.主动管控共性风险。充分发挥风险分析研判制度作用,在滚动排查中及时梳理、主动发现潜在的共性风险,研究落实针对性风险管控措施。对排查治理中发现的渔船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重大问题,运用“七张问题清单”机制闭环解决。针对本地及外地发生的渔船安全事故,各地要及时分析研判、举一反三、对照排查,及时解决本地类似存在的渔船安全风险问题。
(二)船舶本质安全提升行动
1.加快“病老”渔船淘汰更新。对“病老”渔船进行全面排查并建立2022年“病老”渔船名册,加强维修保养,重点监管、分类施策,优先保障“病老”渔船减船转产及更新改造资金,确保全年淘汰更新“病老”渔船20艘以上。
2.实施渔船改造整治。深入开展“百船引领、千船整治”专项行动,全年改造整治渔船2艘,并带动其他渔船改造整治,推动渔船船容船貌和安全生产水平整体提升。
(三)船员素质提升行动
1.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深入开展水上安全宣传教育“五进”活动,线上线下宣讲相结合,以警示案例、典型问题为重点,实现船东船长“面对面”安全警示教育全覆盖。加强渔嫂渔业安全知识培训,帮助渔嫂做好“贤内助”、吹好“枕边风”,助推渔业安全。
2.提升船东船长责任意识。开展船东船长主体责任告知、承诺工作,实行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全覆盖,强化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意识,加强源头治理,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3.严格渔业船员准入。改进培训方式,加强对船员上岗前、任职期间的培训和考核,突出安全意识、实操技能和应急处置等内容培训,提升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完成渔业船员培训100人次以上。
(四)安全执法“铁拳”行动
1.强化渔业安全监管执法。强化闸口、滩涂、丁坝日常巡查,依法查处疲劳驾驶、临水作业不穿救生衣、不按规定使用通导设备、省外渔船跨海区捕捞等违法违规行为,市级执法检查每月不少于4次。
2.开展涉渔“三无”船舶清剿行动。开展联合清港行动,对重点闸口、滩涂、丁坝进行联合巡查,发现涉渔“三无”船舶一律予以扣押处理。强化源头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修造船厂(点)检查,严厉查处新建涉渔“三无”船舶行为。
3.强化特殊时段检查。在特殊时段要专门组织力量,运用大数据分析、信用信息等,下沉基层开展安全生产精准监督检查。
4.完善渔船安全违法“行刑衔接”机制。优化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畅通案件移送渠道,推进涉渔重大责任事故案件的移送审判。对关闭破坏生产安全设备设施、拒不整改重大事故隐患,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安全管理基础提升行动
1.加强基层渔船管理组织建设。按照“管理组织类别化、组织运行规范化、工作人员专职化、管理设备信息化、管理服务一体化、经费保障制度化”的建设目标,实施基层渔船管理组织能力提升工程,加强政策扶持,完善目标考核、奖补激励制度,整合、优化、提升基层渔船管理组织,配足配强专职管理人员,规范基层渔船管理组织协助渔船管理、证书办理、船员培训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压实渔船安全协管责任,推动渔船隐患排查整治、进出港报告、编组生产等制度落细落实。
2.健全完善渔船“保险+安全”挂钩机制。2022年开渔前,全面实行渔业船员保险实名制,建立保险与渔业安全生产挂钩机制,发挥经济调节作用,实施渔业保险有奖有罚政策,引导船东(投保人)按照渔业安全管理规定落实安全措施。督促渔业保险经营机构开展事故预防服务,进一步提升理赔服务水平,配合当地政府和渔业主管部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
(六)应急处置能力提升行动
特殊时段启动战时等级响应机制,其中亚运会和党的二十大启动最高等级响应,按照等级响应要求全面加强应急处突准备,确保一旦有事及时有力高效处置。
1.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加强应急值班备勤工作,严格执行落实特殊时段主要领导24小时通信畅通、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在位要求。
2.规范紧急信息报告。紧急信息应在1小时内、力争30分钟向宁波市渔业应急处置指挥中心报告,并在规定时间内录入事故直报系统,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规范紧急信息报告内容,确保紧急信息内容要素齐全。
3.靠前做好处突准备。突出抓好重大活动、重要节庆、重点时段的应急处突准备。认真做好特殊时段应急救援指挥调度,落实应急力量值守,一旦发生紧急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第一时间启动应急搜救。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根据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量化整治任务及时间节点,明确责任分工。要建立“除险保安”重点任务定期汇总报告制度,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每季度至少听取一次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二)强化工作督导。要加强对专项行动的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特殊时段前,要组织“四不两直”专项督查,重点检查“除险保安”工作落实情况。
(三)构建长效机制。要深入分析涉渔安全管理突出问题,积极总结经验教训,形成风险防控工作成果,注重在安全源头监管、执法检查、应急处置、事故调查等方面形成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的长效机制,提升涉渔安全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四)加大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力量宣传整治行动,创造有利的舆论环境,做细做实工作,确保行动平稳有序推进。总结推广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曝光工作不力、推诿扯皮的单位、个人,营造良好的安全宣传氛围。
附件:慈溪市涉渔领域“除险保安”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专项行动重点任务责任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