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717299388A/2022-161626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主动公开
政协委员提案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2022-07-15
2022-07-15
面向社会
黄松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居民小区违建整治工作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针对您的提案,我局与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具体承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为切实加强我市居民小区新增违法建筑的管控和处置,我市坚持把遏制新增违法建筑作为违建治理的工作重心,全力推进新增违法建筑管控工作,努力实现新违建“零增长”。
一是建立小区新违建管控工作机制。市“三改一拆”办于2019年7月24日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城镇住宅小区新增违建管控的实施意见》(慈改拆〔2019〕2号),明确属地镇(街道)、村(社区)、物管服务企业和市级相关执法部门实行联勤联防联动,对发生在城镇住宅小区内新增违法建筑以第一时间发现、制止、登记报告、查处为原则,建立违建防控机制,依法实施“即查即拆”。
二是加强媒体宣传和监督。我局积极开展防违控违等方面的信息宣传工作,“三改一拆”行动开展以来,通过编发简报、刊发报纸专栏、设置横幅标语网架广告、微信微博推送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市民群众的思想引导工作。通过主动查找、深入走访、群众举报等方式,曝光群众反映强烈或违法问题突出的建筑,有效推进整改处置,加大拆违声势。
三是健全信访举报处置闭环机制。对近年来通过卫星遥感、投诉举报、督查等发现的新增违建进行“回头看”,巩固处置成效,防止回潮反弹。健全“三改一拆”信访举报处置闭环机制,督促各镇(街道)进一步规范信访、投诉、举报处置流程,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结果,形成闭环处置机制。
四是依法查处住宅小区违建毁绿等违法行为。我局对住宅小区违法建设行为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定后依法实施查处。同时,对于毁绿占绿行为,经劝阻、制止无效的,市住建局将整理相关违规现状情况、违反条款依据等资料,移交我局予以行政处罚。行政处罚能对小区业主违建行为进行打击,有效遏制类似违法行为,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配合各镇(街道)、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做好住宅小区内违建毁绿行为的行政处罚,积极参与镇(街道)组织的联合执法行动。另外,以市“三改一拆”办为总牵头,加强源头管控,一是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发现新增违建由镇街道层面建立的联合巡查队伍第一时间反馈、介入、处置;二是加强对党员机关干部违建行为的管理,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对党员干部涉及违建行为且拒不改正的由市纪委市监委等部门进行提醒督办,并视情形进行问责;三是由市住建局加强对小区物业的监管,充分发挥小区物业的前端自主管理作用。
以上答复如有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并恳请您一如既往地关心与支持我们的工作。
慈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 系 人:陈 瑾
联系电话:63007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