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717299388A/2022-161637

发布机构: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布日期:

2022-07-15

成文日期:

2022-07-15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对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96号提案的答复(关于深入推进垃圾分类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2-07-15 15:59 信息来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朱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深入推进垃圾分类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针对您的提案,我局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具体承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慈溪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概况

根据浙江省、宁波市相关工作部署,我市自2017年年底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由市卫健局市爱卫办牵头推动。2018年7月起,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开展。2018年7月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突出问题导向、突出实效导向,推动我市建立富有区域特色的涵盖源头分类投放、中间规范集运以及末端资源处置三个方面的生活垃圾治理体系。2020年、2021年连续两年,我市垃圾分类工作持续走在前列,是宁波大市唯一获评浙江省城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考核优秀的地区。我市首创并开展的工作,诸如打造自觉投放居住小区、出台低价值可回收物政策补助、推行垃圾乱丢群众有奖举报等工作,理念先进,全面领跑。相关探索、实践成效显著,得到了省、宁波等上级部门的高度支持和肯定。

二、问题与建议中已落实的具体工作

(一)垃圾房建设与资金保障。2020年度,全市上下开展了垃圾分类源头提质攻坚行动。其中居住小区方面全面推行“撤桶并点、定时定点、桶边督导”的工作模式,以全面提升小区源头分类质量。截至目前,已设置落地垃圾房(固定垃圾投放点位)的总计382个。同时,我市市财政对垃圾分类工作给予了极大的支持。2019年-2021年,我市累计更新制定出台了三次生活垃圾分类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全市累计下拨生活垃圾分类补助资金达到8517.34万元。

(二)执法保障以及考核保障。现阶段,浙江省、宁波市均对垃圾分类已立法。《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自条例施行以来,我市全力加大垃圾分类执法保障,针对未分类投放生活垃圾、乱丢(乱倾倒)以及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履责情况开展了重点执法检查,针对违法当事人予以立案查处。截至目前,已累计立案近千起。同时,市垃圾分类办对垃圾分类工作开展了“三不两直”明察暗访,对全市各村(社区)、各行业场所开展垃圾分类工作质量评价,评价结果形成正式文件通报,报市主要领导,并纳入对各镇(街道)、各市级部门年度考核。

(三)开展宣传、教育与培训。落实“线上”+“线下”两方面宣传教育工作。“线上”发挥媒体作用,与浙江电视台、浙江日报、宁波日报、市融媒体、微信等媒介开展广泛合作,2018年以来累计报道500余条,其中浙江日报专门刊文4篇,微信公益广告投放覆盖25万人次。“线下”突出氛围营造与教育培训,现阶段,我市各居住小区、行政村、党政机关单位等均配齐垃圾分类宣传栏、基础知识栏,重点区域因地制宜设置大型墙体、户外广告、电子屏字幕;全市组织“垃圾去哪儿了”垃圾分类公益考察超30场,开展市级大规模教育培训10场,各镇(街道)、主要行业部门组建市级“双百”垃圾分类讲师团,各村(社区)每季度开放面向大众的垃圾分类教育培训讲座,各小区投放点落实桶边督导与教育指导。

三、下阶段工作打算与相关工作思路

(一)提升垃圾分类检查考评机制建设实效。切实发挥好垃圾分类检查考评指挥棒作用。按照省市条例要求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第三方评估机制。以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方式建立健全生活垃圾政府购买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垃圾分类监管及运营。建立“市、行业、属地”三级检查、考核体系。市级层面持续推进“三不两直”明察暗访,增加检查频率与随机性。同时,将群众垃圾分类满意度、意见反馈调查全面纳入对居住小区、行政村的检查考评,试点开通电话、微信等问题反馈渠道,以提升考核的真实性与科学性。

(二)加大精准宣教与社会动员力度。积极整合全市志愿服务资源,引导各类志愿服务组织和广大志愿者开展各类垃圾分类活动,试点推进党员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机制建设。在条件成熟的小区(村)试点垃圾分类奖惩激励机制。对垃圾分类到位的单位、家庭、个人予以精神、物质等多方面奖励。试点评选各层级垃圾分类先进代表、积极分子等,将典型案例在媒体上、小区(村)宣传栏、走道公示栏等媒介上公示推广。针对乱丢垃圾、不分类的典型案例与当事人,及时予以“慈溪发布”“三北聚焦”等媒体曝光,设置群众检举、投诉、举报奖励机制,营造群众相互监督、管理的良好氛围。

(三)因地制宜开展垃圾房改造提升。为进一步提升垃圾分类投放环境,努力争取群众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支持,本年度,全市将开展一轮垃圾房规范化管理提升行动。一方面对垃圾房硬件设施加强提升改造,在条件成熟的小区打造一批具备绿化带、除臭系统、摄像设备等设施的景观式星级垃圾房,让垃圾房及其周边成为群众娱乐场所。另一方面对垃圾房加强监督管理,垃圾房及其周边严禁出现大规模脏乱差情况,垃圾桶保持干净整洁。此外,针对新建小区,按照浙江省、宁波市标准要求,积极谋划小区垃圾房建设图集与样板,提升慈溪市整体垃圾房建设配套水平。


慈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

联 系 人:陈  瑾

联系电话:63007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