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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慈溪市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来源:市纪委 发布时间:2022-07-15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持续治理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中央和省委、宁波市委和市委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落实落地,根据省纪委《2022年深入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宁波市纪委《2022年宁波市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瞄准群众感受最直接、反映最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以“小切口”选题,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完善纪检监察机关统筹抓总、牵头部门调度指导、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监督督促、镇(街道)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强化数字赋能监督,提升整体智治水平和专项治理水平,确保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等政策落地见效,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治理重点
  市纪委市监委会同9家牵头部门,确定新能源汽车充电难问题专项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等10个项目(附件1),重点围绕4个方面开展专项治理:
  (一)坚决整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执法司法、食品药品、征地拆迁等领域困扰群众多年、关系民生底线、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
  (二)坚决整治对群众关心、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漠然处之、空头承诺、推诿扯皮,举措不实、履职不力、担当不够等责任和作风问题;
  (三)坚决整治在强村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落实中贪污挪用、虚报冒领、吃拿卡要、克扣私分、挥霍浪费、优亲厚友,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四)坚决整治在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过程中盲目决策、违规决策,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失职渎职问题,以及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三、时间安排
  (一)4月底至5月上旬,全省专项治理工作部署会、宁波市纪委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下发后,部署开展专项治理。
  (二)5月中旬,各牵头部门结合实际,分项目制定本部门工作方案,组织实施治理。
  (三)8月底前,专项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开展联合监督检查,督促推动专项治理深入开展。
  (四)12月底前,各牵头部门完成工作总结、巩固深化,视情向社会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并公开专项治理成果。
  四、方法步骤及主要举措
  (一)制定各项治理工作方案。5月20日前,各牵头部门根据全市治理工作安排,分项目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报市纪委市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发挥好协调推动作用,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治理项目、牵头单位及受理投诉举报电话等。市纪委市监委各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主动参与、加强监督、跟进检查。
  (二)起底问题线索。党风政风监督室会同信访室、案管室梳理排查民生领域相关问题线索,结合群众点题、信访举报,确定一批典型问题进行督查督办。对群众反映强烈、久查未结的问题线索,进行挂牌督办;对问题线索相对集中,案件频发的地区,重点督办,直查直办。
  (三)严查“四类”问题。各纪检监察组织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损害教育医疗公平、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损害生态环境等触碰民生底线的问题;查处在联系服务群众、实施帮扶项目、兑付帮扶资金过程中敷衍塞责、冷硬横推,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损害群众权利利益的问题;查处在惠农富农、应急救灾、帮扶帮困资金拨付和发放过程中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问题;查处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过程中工作流于形式、浮于表面,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甚至弄虚作假骗取国家支持补助等问题。
  (四)开展督导检查。市纪委市监委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督查,督促找准问题,监督整改落实,同时通过情况报告、工作会商、督导检查等形式,动态跟踪治理进度和整改落实情况。市纪委市监委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强跟进监督,督促驻在单位按照时间节点、工作步骤和任务目标,扎实推进专项治理工作。
  (五)接受群众评议。各牵头部门要定期梳理归纳专项治理工作进展及成效,在各自官网、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开,主动邀请群众监督。专项治理结束后,市纪委市监委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分批次公布治理成果,主动接受群众评议。
  (六)推动长治长效。针对治理过程中发现的责任落实、监督管理、作风建设等方面问题,通过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约谈提醒等方式,推动职能部门找准症结、堵塞漏洞。坚持“三不”一体推进,做深做实专项治理“后半篇文章”,形成防范问题产生、及时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责任。各牵头部门要把专项治理工作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要抓手,摆在突出位置,不折不扣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对专项治理工作负总责。市纪委市监委相关纪检监察室要加强督促指导,跟进监督检查,对有关部门治理中移送的问题线索要优先处置,及时反馈结果,确保集中整治工作有序有效、扎实推进。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加强对专项治理的日常监督,督促牵头部门认真抓好整治工作,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
  (二)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强上下互动和部门联动,各牵头部门要主动履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积极配合上级部门把治理向基层延伸,向纵深推进;需要其他部门参与或协助的,要主动协调联络,必要时可提请市纪委市监委予以协调。涉及专项治理项目的其他参与部门和镇(街道),要积极做好配合工作,主动履职,实现整治工作的预期目标。
  (三)完善工作机制,强化信息沟通。市纪委市监委由分管领导牵头,党风政风监督室具体组织实施。市级层面建立联络员制度,各专项治理项目分别明确1名分管领导牵头、1个职能科室负责落实、1名中层干部作为联络员。各牵头部门和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要结合实际,严格落实定期报送要求,于每月25日前报送专项治理工作月报表(附件2、3)。专项治理结束时,各牵头部门及时总结治理成效,要求内容简洁、文风朴实,尽量以数据、案例说话,相关材料除有明确要求外,均通过浙政钉软件报市纪委市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四)持续巩固深化,加强宣传报道。各牵头部门在深入开展本年度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同时,也要持续深化去年已开展的专项治理工作,一锤接着一锤敲,切实取得成效。对发现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失职失责问题,要严肃追责问责。要及时归纳经验做法,提炼特色亮点,总结治理成效,适时在市级媒体、市纪委市监委网站、微信公众号及职能部门官网等进行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2022年度10个专题监督项目清单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