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41969155XE/2022-161720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养老服务行业管理信息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福利

发布日期:

2022-07-18

成文日期:

2022-07-18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养老 监督 服务】养老机构备案办事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设立公益性养老机构,应当依法办理相应的登记。设立经营性养老机构,应当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养老机构登记后即可开展服务活动,并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办事指南链接:https://www.zjzwfw.gov.cn/zjservice/item/detail/index.do?localInnerCode=0e4205fe-d480-4155-87eb-eb1d5c738f4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