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6410C/2022-162058
慈溪市教育局
主动公开
政协委员提案
科技、教育/教育
2022-07-22
2022-07-22
面向社会
马莉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实现慈溪市学前教育均衡发展的建议”,由我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局共同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我市于2010年率先实施学前教育提升行动计划以来,学前教育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全市适龄儿童净入园率达到100%,等级幼儿园招生覆盖面提高至99.5%,优质幼儿园招生覆盖面提高至66.5%,公办幼儿园覆盖面提高至52.6%,普惠性幼儿园覆盖面提高至93.1%,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质量保证”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在充分满足学前三年幼儿入园需求基础上,我市积极推进幼儿园托幼一体化,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增加幼儿园托班供给。我市通过小区配建、原有普惠性幼儿园改扩建等渠道增加学前教育资源总量。目前我市学前教育资源总量达到53500个学位,可提供4000个左右托班学位,公办、普惠性民办、中高端民办均有托班学位,可满足我市群众多样化托班服务需求。我市积极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3岁幼儿。目前,我市在“浙有善育”智慧托育系统备案幼儿园97家,其中普惠性幼儿园93家(公办41 家,普惠性民办 52家),共接纳入托幼儿2603名(公办接纳1385名,普惠性民办接纳825名)。市教育局鼓励二级及以上等级幼儿园开设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站,通过开展亲子活动、专题讲座、入户指导、社区服务等多种方式,为0-3岁婴幼儿及其家长或养育者提供科学有效的教育和指导,不断提高家长和养育者科学育儿水平。
二、建立财政支持机制。《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慈政办发〔2020〕97号)明确要求加强经费保障,市镇两级将婴幼儿照护服务必要的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落实财政部等六部委关于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的有关规定,落实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用水、用电、用气享受居民价格,支持托育服务业发展;普惠性幼儿园设立托班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按照学前教育同等政策对待。婴幼儿照护纳入我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相关补贴政策。
三、加强服务队伍建设。宁波行知中等职业学校自2019年开始已开设“幼儿保育”专业,每年招收150名左右学生进行中等学历教育,所有学生均在校完成母婴护理专业和育婴师考证。婴幼儿照护纳入我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教育系统宁波行知中等职业学校、慈溪职高、周巷职高、宁波广播电视大学慈溪学院(社区学院)等学校承接培训服务,面向社会开设母婴护理师、育婴师专业技能培训与考证项目。教育局落实教研室、教师进修学校开展相关业务研训活动,不断提高幼儿园托班保教人员的理论基础和职业技能;聘请7位名师,组成3个名师工作室,带领我市学前教育教师实现群体卓越成长。市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定期举行保育员、托育机构负责人、保健人员等上岗培训,提升婴幼儿照护服务人员的业务能力。
四、规范托育服务管理。市教育局加强业务指导、日常督查,指导开设托班的幼儿园按照《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及《浙江省托班管理指南》要求设置托班教室,配备充足且有资质的保教人员,配齐适宜的设施和材料,保障日常保教活动质量。市妇幼保健院负责加强对幼儿园托班卫生保健工作的业务指导、咨询服务和监督检查,指导幼儿园完善各项食品安全和卫生保健制度,预防控制传染病,降低常见病发病率。市教育局还建立黑名单制度,将合同期内无序流动的非在编专任教师列入黑名单,引导教师稳定就业、有序流动。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吸纳您的宝贵意见,借实施新一轮学前教育发展行动计划之机,继续扎实落实《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慈政办发〔2020〕97号)各项要求,进一步扩大普惠性幼儿园托班资源供给、提高托班服务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托班服务的美好期盼,为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做出教育贡献。
感谢你们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慈溪市教育局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市卫生健康局。
联 系 人:龚益聪
联系电话:63919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