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717299388A/2022-162163

发布机构: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布日期:

2022-07-22

成文日期:

2022-07-22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对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20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完善垃圾处置费调价机制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2-07-22 16:03 信息来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余丹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垃圾处置费调价机制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针对您的建议,我局与市财政局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具体承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市已建立了完善的“户集、村收、镇运、市处置”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体系。生活垃圾(其他垃圾)由慈溪中科众茂环保热电有限公司进行焚烧处置。餐厨(厨余)垃圾由慈溪开诚有机固废处理有限公司收运处置。为建立健全垃圾处置收费机制,进一步提升我市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促进我市高质量发展。根据职责,我局会同相关部门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明确垃圾焚烧处理政府补贴标准。我市生活垃圾焚烧采用BOT特许经营模式,由慈溪中科众茂环保热电有限公司实施,共建设4台500吨/日循环流化床配2台15MW抽凝汽轮机发电组,2009年建成投产。为规范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市场,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企业管理,保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实施城市垃圾处理,经市政府同意,我局于2007年5月18日与慈溪中科签署《慈溪市生活垃圾特许经营协议》。协议约定:自商业营运之日起可接受垃圾的处置费为20元/吨(在商业营运之日起5年不变),第6年根据国家消费价格调整指数与水、电、煤调价指数、法律变更、银行利率变动等情况调整,以后每隔3年进行核定调整。

二是不断完善垃圾焚烧处理政府补贴标准。2015年8月,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约定,为激发企业积极运营,保障该项目的长期稳定发展,通过对生活垃圾焚烧处置成本的监审和适度考虑该项目的特殊性,根据市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纪要(〔2015〕8号)精神,我市调整慈溪中科众茂环保热电有限公司垃圾处理政府补贴标准为95元/吨(慈发改〔2015〕4号),从2015年1月1日起进行调整。我局持续关注垃圾处置政府补贴价格的合理性。近年来焚烧项目不断推进,2015年启动炉排炉提标改造,投资7.5亿元,新建3台日处理750吨炉排炉,2018年10月建成投运。2020年投资2500多万元,建设东部填埋场改造升级再利用项目。2021年起推进炉排炉三期工程建设,新建2台日处理750吨炉排炉和1台40MW汽轮发电机组,总投资9.32亿元。通过与周边县市区的对比,发现处理价格低于省内同行业其他地区的补助价格(如:光大环保能源(宁波)有限公司为95元/吨,宁波明州环境能源有限公司为149元/吨,宁波中科绿色电力有限公司为120元/吨)。

三是明确餐厨(厨余)垃圾收运处理费用补贴价格。2014年,我市餐厨垃圾收运处置BOT项目经公开招标,由慈溪开诚有机固废处理有限公司中标,于2016年10月建设完成。2015年3月,经市政府授权,我局与慈溪开诚有机固废处理有限公司签订《慈溪市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BOT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协议约定:收集运输费补贴和处理费补贴在商业运营之日起三年内按照项目公司的中标价279.5元/吨不变,三年后进行调整。2019年5月,经市政府同意,我局与慈溪开诚签订《慈溪市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BOT项目特许经营协议补充协议》。协议约定:市政府授予项目公司200吨厨余垃圾处理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期为项目建成商业运营日起至2042年11月3日止,建设期12个月。鉴于厨余垃圾来源实际情况,厨余垃圾收集运输工作由我市另作考虑。厨余垃圾处理费补贴按照原特许经营协议及公开招标文件内容计算定价159.5元/吨。

四是不断完善餐厨(厨余)垃圾收运处理费用补贴价格。我市餐厨垃圾收运处置BOT项目于2017年11月3日正式开始商业运营,至2020年11月2日三年运营到期后,我局积极启动餐厨垃圾收运处理费用补贴价格调整工作,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慈溪开诚有机固体废处理有限公司三年利润情况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后,我局组织市发改局、市财政局等就调价事宜进行商议。2022年5月18日,市政府办公室主持召开关于餐厨垃圾(含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处理费补贴价格调整有关事项的协调会议。会议议定:本轮调价周期暂时对猜出垃圾(含废弃食用油脂)收集运输费补贴和处理费补贴价格暂不作调整,维持279.5元/吨标准,为确保合同期内后续调价工作有序开展,待餐厨垃圾BOT项目技改工程验收后,进一步完善调价机制,通过详细核算确定相关补贴标准。

针对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垃圾处置费调价机制的建议,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快做好垃圾焚烧处理政府补贴价格的调价工作。加强对垃圾处理项目处置成本的监审,严格做好项目成本和收益核算。依照垃圾焚烧处理特许经营协议,2021年3月起,由市发改局牵头,由发改、财政邀请第三方对垃圾焚烧项目2018年、2019年、2020年垃圾处理项目所有的投入、支出、收益等财务成本进行核算,在科学合理的前提下,调整垃圾收运处置政府补助价格。目前已暂停支付2021年3月起的垃圾焚烧处理政府补贴费用。待第三方测算完成,经市政府审议通过后,再行按照调整后的政府补助价格进行支付。

二是持续加强对垃圾焚烧处理项目和餐厨(厨余)垃圾处理项目的监管。加强对两个项目的称重计量管理,做好过磅单核对,依托局智慧化管理平台,提升监管力度。联合环保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加强检查监督,督促慈溪中科、慈溪开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特许经营协议,做到全流程规范,定期检测检修,环保设备物料匹配,做到排放达标,杜绝垃圾处理后的环保问题。

三是不断完善垃圾处理收费机制。2021年12月,宁波市出台《关于调整非居民生活垃圾计量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甬发改价格〔2021〕569号),明确了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等相关事宜,我局正积极做好政策对接,指导督促属地落实非居民垃圾处理收费标准调整工作。同时,在现行收费机制基础上,收集整理好的经验做法,联合发改物价部门,进一步探讨环卫有偿服务收费标准调整的可能性,从流程设置、计量、计费等多个方面进一步规范完善。

以上答复如有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并恳请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


慈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抄  送:市人大代表工委,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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