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64299/2022-160775
市发改局
主动公开
政协委员提案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2022-07-05
2022-07-05
面向社会
任琴儿委员:
您在市十二届政协第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推进慈溪市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的建议》已收悉,根据建议内容,我局及时会同市级有关部门进行了专题研究,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新能源汽车是一个世界公认的朝阳产业,也是我国超越欧美大国成为汽车强国的重要战略性新兴产业。随着电动汽车技术的不断成熟,我市电动汽车保有量迅速提升,截止2021年底,我市电动汽车保有量12451辆,2022年1-5月份,新上牌电动汽车5553量,增长迅猛。为保障新能源车充电需求,我市2017年开始推动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目前共建成公共充电站57个,充电桩328座,公交专用站7个,专用充电桩135个。在加快公共充电设施建设的同时,也出现了充电设施布置不均衡,老旧小区充电难,充电企业盈利难等问题,为妥善解决这些问题,适应电动汽车保有量高速增长中的实际,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规划引领,推进有序发展。为保障我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扎实合理推进,2019年,我市完成了《慈溪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课题研究》的编制工作,该课题在充分研究当时我市的电动汽车保有量和充电基础设施现状的基础上,按照《宁波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充分考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城乡统筹发展,明确各类充电设施的发展目标、布点方案及建设计划,有效的引导了我市近三年的充电设施建设,使我市基本形成的充电基础设施网络,基本保障了现有电动汽车公共充电的需求。今年我市又启动了《慈溪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暂名)》编制工作,该规划将以我市现状社会经济、人口、道路交通运行特点为基础,依据慈溪市城市总体规划和综合交通规划,对我市2022-2035年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进行统筹布局,为我市有序推进充电设施建设提供规划依据。
二、政策引导,科学规范建设。为全面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2020年底,宁波市正式发布《宁波市民用建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和充电设备技术规定》(甬DX/JS 008-2020),明确了各类新建民用建筑的电动汽车充电设备配建指标。新建A类住宅电动汽车充电设备配建应达到配建停车位的14%,配建指标以外的所有地下室车位到电源点的桥架或管路应安装到位,电缆分支箱、计量箱应预留位置并
在设计中明确。2021年,宁波市能源局下达了《宁波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甬能源〔2021〕44),对接入宁波市级平台的公用充电设施,按照0.2元/千瓦时标准给予运营度电奖补。同时宁波、慈溪各级都下达了年度建设考核任务,确保每年有一定数量的新建公用充电设施。
三、专项治理,补齐发展短板。尽管我们大力推进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工作,我市充电基础设施也有了长足发展,但任然存在老旧小区充电难、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普遍使用率低下等问题。为补齐这些短板,2022年省纪委将“新能源汽车充电难”作为漠视群众利益问题开展专项整治。5月,市发改局下发了《慈溪市“新能源汽车充电难”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慈发改能〔2022〕9号),对群众感受最直接、反映最强烈的“新能源汽车充电难”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为确保整治工作有效开展,我市成立了新能源汽车充电难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担任组长,各地各部门分管领导担任小组成员,齐心合力、共同推进。
四、积极探索,建设多元投资体系。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主要是市场投资行为,公共充电设施充电价格也是按照上级物价部门“使用服务费+电价”的机制确定的,充电设施投资企业通常选择车流量大的商场超市、商业楼宇、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对车流量小的区域缺乏投资热情,为妥善解决这些问题,我市正积极引进多元投资主体,探索公益与盈利相结合的投资建设模式。
五、多措并举,构建火灾防控体系。扎实抓好火灾防控基层基础工作,市消防大队把智能管控平台作为有效抓手跟手段,全面推广安装电动车智能充电桩。针对电动车私拉电线乱充电的现象,协同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通过责令当场整改、推广安装充电桩等手段,排除此类安全隐患;开展针对新能源电动车和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消防安全管理业务指导工作,督促属地镇(街道)落实相关举措,有效防范充电桩火灾。
下步我们将继续以问题为导向,重点围绕“强监管、易找桩、多建设、优配套”原则开展治理工作,积极开展老旧小区电力设施改造,进一步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解决“充电难”。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在今后继续多提宝贵意见!
慈溪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