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76461L/2022-161027

发布机构:

市住建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政策层级:

县级政策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布日期:

2022-07-08

成文日期:

2022-07-06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文件编号:

慈住建〔2022〕77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夏季高温、台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7-08 08:48 信息来源:市住建局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市安质服务站,各施工专委会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当前我市已进入夏季高温、台汛期,为进一步做好夏季高温和台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建筑施工领域“除险保安”各项举措,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7月,我市即将进入台风活跃期,建筑施工防汛防台形势非常严峻。各单位要深刻汲取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的经验教训,切实查缺补漏,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安全责任落实,严格各项制度,确保全市建筑工程在夏季高温、台汛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加强排查治理,落实各项措施

(一)做好防汛防台施工安全管理。各单位要督促各项目结合工程实际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应急预案,提前做好防暑降温和防汛抗台各项准备工作,做好各类板房、围护围墙等临时设施以及机械设备的检查加固,对正处于基坑施工阶段的工程项目,要确保基坑围护稳定安全。要落实防雨、防风、防雷、防坍塌和现场排水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落实防汛物资、防汛装备、抢险人员和紧急避险的场所,确保领导带班、应急队伍、应急措施和应急物资“四个到位”,同时经常性开展应急演练,确保安全度汛。

(二)做好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夏季是生产和生活用电的高峰期,各项目部要健全和落实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管理、动火审批、临时用电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消防设施、消防器材、重点防火区域的检查、整改,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要加强对施工电焊作业区域、工地消防设施设备、宿舍区域用电安全、电瓶车集中充电点等消防安全重点场所和区域的检查,严禁电气设备高负荷运行,及时更换老旧线路,严格全面排查整改消防隐患,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措施。

(三)做好作业人员防暑降温工作。根据夏季高温季节作业特点,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施工现场要充分做好作业人员的防暑降温工作,确保临时宿舍通风良好,保证防中暑药品充足供应及高温作业场所通风、隔热、降温措施到位。要合理安排工人的作业时间,采取“做两头、歇中间”的方法,避开高温时间作业,高温期间每天上午10时30分至下午3时不得安排露天作业,对违反高温期间错时施工的责任单位,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四)做好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要进一步加强对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严格执行人员持证上岗制度。通过教育培训,持续普及安全生产常识,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提高事故防范能力。要加强对职工生活、后勤、医疗等方面的服务保障工作,改善职工休息条件,严格食堂的日常管理,防止各类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应急领导,做好值班值守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应急值班和报告制度,在台风暴雨期间按要求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各施工企业要根据各类灾害预警、天气变化等情况合理安排工期,遇到强风、暴雨等极端天气时,要及时采取停止施工、撤离人员等相应应急措施,以迅速有效的应急反应,确保我市夏季高温、台汛期建筑施工生产安全。




慈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