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742183985L/2022-161057

发布机构:

市商务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发布日期:

2022-07-08

成文日期:

2022-07-08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对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124号提案的答复

桂群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早应对欧盟碳关税壁垒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企业应对欧盟碳关税壁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建议内容,市商务局会同相关部门进行了调查研究,经精心梳理相关内容,并报主要领导审定,现答复如下:

一、应对欧盟碳关税壁垒已开展的相关工作

1、制定节能奖励政策

在我国,尚未设置专门的“碳税”,但已出台了一系列鼓励节能环保的税收优惠政策,逐步构建完善的绿色税制体系。我国已于2018年开征环境保护税,对大气污染物征收税收,有效约束煤炭等化石燃料的使用,发挥在碳减排上的协同作用。现行对风电、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对燃料乙醇、生物柴油等替代燃料,对节能设备和节能项目以及对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实施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等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有利于调整能源结构,整体减少资源消耗,发挥了促进碳减排的作用。财政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2284号建议的答复中表示,财政部正在牵头起草《关于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指导意见》,拟充实完善一系列财税支持政策,积极构建有力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政策体系,充分发挥财政、税务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持作用,引导和带动更多政策和社会资金支持绿色低碳发展。

“十三五”以来,我市积极推动光伏应用,制定了《慈溪市推进分布式光伏整市规模化开发实施方案》,至去年年底,我市本级光伏装机898.7兆瓦(其中光伏电站项目装机560兆瓦),约占全宁波光伏装机体量的三分之一、位居第一。同时,每年安排节能降耗专项资金,对节能改造项目、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等进行奖励。2020年共兑现556.66万元。

2、加快绿色制造体系建设

谋划企业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推动绿色低碳生产方式,降低碳排放强度,数字化转型和科技创新助力工业碳减排和碳达峰。开展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调研编制工作,落实行动方案编制基础资料收集事项。目前已完成慈溪市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初稿。

3、指导企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

指导符合要求的企业积极创建绿色工厂。目前,我市共创建完成五星级绿色工厂6家(国家级4家、省级2家)、四星级绿色工厂19家、三星级绿色工厂19家,国家绿色设计产品5个。积极组织企业申报宁波市绿色化技改项目。制定印发了两批慈溪市绿色化技术改造项目计划,共涉及绿色环保技术改造、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改造、工业节水技术改造等33个项目。

二、下步工作计划

市商务局将联合相关部门,根据企业需求,邀请专家开展碳关税壁垒培训,针对性地指导企业开展应对工作,引导企业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1、建议企业建立碳排放管理制度。建议企业尽早作准备,主动采取应对措施。企业需了解自身碳排放,向欧盟竞争对手看齐,建立碳排放管理制度。

2、建议企业做好碳成本核算。建议企业衡量碳价格对产品和其他相关成本的影响,将碳成本纳入采购和运营决策。

3、建议企业编制指导手册。建议企业在欧盟法规落地之前制定碳管理方案,明确具体措施,以保障企业的竞争优势。

4、建议企业实施低碳战略。建议企业加快新能源技术开发应用,实施低碳战略,抢占竞争优势。

5、引导企业开拓国内市场。政府出台鼓励外贸企业开拓内销市场的扶持政策。今年5月6日,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稳链助企纾困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对上年度出口额超过1000万美元的外贸企业,当年实现国内商品销售额比上年增量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企业国内销售额年增量的3%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6、研究应对“碳边界调整机制”的财税政策,整合现有绿色税制研究开征碳税,简化税收征收流程,优化征收环节,鼓励纳税人通过自主创新改革生产和服务的财税优惠政策。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企业应对欧盟碳关税壁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