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77026G/2022-161148

发布机构:

市卫生健康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医保/卫生

发布日期:

2022-07-08

成文日期:

2022-06-27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对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33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07-08 12:45 信息来源:市卫生健康局

蔡水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育龄人群生育意愿的建议》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人口是社会发展的主体,也是影响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变量。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有利于改善人口结构,有利于保持人力资源禀赋优势,有利于平缓总和生育率下降趋势,有利于巩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果,促进人与自己和谐共生。我市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精神,以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目标,积极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主要做好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依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精神、新修改的《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推动相关配套措施落地见效。落实取消社会抚养费,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的规范,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稳妥做好生育政策衔接,开展社会抚养费征收历史遗留问题“清零”工作。

二是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1)关口前移,加强生育前咨询与服务。市妇幼保健院从2014年就积极开设再生育咨询门诊,规范提供生育力评估及科学备孕指导、妊娠风险提示等服务。加强和规范全市计划生育门诊建设,帮助再生育夫妇终止长效避孕措施。在市级医院积极开展不孕不育门诊建设,向生育困难的夫妇规范提供中医药调理、药物治疗、妇产科常规手术等不孕症综合治疗。(2)抓住关键,强化妊娠风险评估管理。做好高危分级管理,实施妊娠合并糖尿病、心脏病专病管理。在市人民医院开设糖尿病孕妇专科门诊,联合多学科做好妊娠糖尿病的全程监护。开展高危孕妇早产风险预测和双胎妊娠绒毛膜性管理,对高危孕妇实行点对点追踪随访。市镇两级对转诊代管的高危孕妇实行上下联动,做到高危妊娠管理落实到人,管理到位,杜绝因管理不到位引发孕产妇死亡事件。(3)突出重点,推进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建立覆盖城乡居民,涵盖孕前、孕期、新生儿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服务制度。推广出生缺陷一级防治措施,加强宣传和健康教育,倡导婚前医学检查,推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为孕前及孕早期妇女增补叶酸。落实出生缺陷二级防治措施,不断扩大产前筛查人群覆盖面,提高孕期出生缺陷发现率和干预率。加强出生缺陷三级防治措施,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率,目前列入国家免费的新生儿疾病筛查有苯丙酮尿症、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蚕豆病、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新生儿听力筛查等五种疾病。为加强出生缺陷的防控,从2016年起我市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开展新生儿26项遗传性代谢性疾病筛查、新生儿耳聋基因筛查及新生儿先天眼病筛查,对发现的患儿均纳入体弱儿管理,指导和督促患儿及时治疗和干预。进一步规范艾滋病、乙肝、梅毒母婴阻断项目,做好体弱儿的筛查、监测和转诊管理。开展全市0-6岁以下残疾儿童调查和管理,开展2岁内婴幼儿儿童孤独症筛查项目,完善营养性疾病监测管理,规范儿童营养咨询服务。(4)名院合作,提高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慈溪市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慈溪市人民医院)与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合作成立不孕不育诊治中心,借助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妇产科和生殖中心集妇科、产科、生殖医学中心及新生儿重症监护室为一体的综合性科教研临床科室和张松英教授处于国内顶尖行列的生殖团队,为慈溪不孕不育患者提供医疗需求,帮助解决生育难题。慈溪市妇幼保健院与上海市红房子妇产科医院合作签约成立上海市红房子妇产科医院慈溪市妇科内分泌(不孕不育)诊疗中心,这是我市在承接大城市先进优质医疗资源、推进长三角健康一体化方面取得的新进展。诊疗中心重点开展以妇科内分泌专业为基础的多学科团队式协作诊疗,为患者等提供全面健康体检、综合诊疗意见及全方位生命周期管理。

三是大力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2020年12月出台了《慈溪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慈政办发〔2020〕97号),建立慈溪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领导小组,成立市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创建镇村婴幼儿照护服务站点,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加强幼儿园托班服务供给,统筹托幼资源,积极发挥幼儿园专业资源聚集优势,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通过改、扩建进一步增加普惠性幼托服务供给。鼓励民办幼儿园开设托班,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到社区开设幼儿托班。目前,全市有托育延伸的85家幼儿园予以了备案,提供托位3180个。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增加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有效供给。全市已备案社会托育机构备案5家,提供托位327个。认真抓好省、宁波市民生实事的落实。2022年,我市省、宁波民生实事工程任务新增托位1270个,其中普惠托位846个。目前,全市已完成新增托位1100个,其中普惠托位840个。

四是落实生育支持政策。认真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619号)、《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年修正版),贯彻落实产假、哺乳假、奖励假、 护理假等相关规定。市医保局落实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女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的,可以享受两项生育待遇,生育相关医疗费用可在医院通过医保系统直接结算,休假期间按照法定产假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我省在法定产假期基础上,把增加的奖励假也列入生育津贴发放范围。市税务局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政策,确保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精准落地,帮助广大纳税人进一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红利。市人力社保局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定期开展女职工生育权益保障专项督查,每年为生育中断就业等女性提供再就业培训公共服务。

五是深入开展婚育新风宣传倡导。加强中央《决定》精神和省、宁波市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重大部署精神的宣传解读,6月份全市启动开展“营造生育友好环境,促进家庭和谐幸福”主题宣传活动,通过优化生育政策、生育支持配套政策、新型婚育文化、生育友好型社会等四大内容宣传,使生育政策和配套措施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教育引导青年树立文明、健康、理性的婚育观和家庭观,加快形成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夫妻共担育儿责任等婚育新风和全社会重视、支持生育的良好环境,构建新型婚育文化。

下步,我们将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精神,深入开展婚育新风宣传倡导,积极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全面优化生育服务管理,推动生育友好型社会构建,促进我市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感谢蔡水奇委员对我市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慈溪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6月27日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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