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6998R/2022-163497
市水利局
主动公开
信息公示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2022-08-18
2022-08-18
面向社会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规定,为使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予以公示如下,欢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人民群众对本项目的环保问题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建设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曹娥江引水工程慈溪中部通道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水云浦至蛟门浦)
建设地点:位于三塘横江,西起水云浦东至蛟门浦。工程沿线共经过胜山镇、逍林镇、桥头镇、附海镇和观海卫镇等5个乡镇。
项目概要:工程用地面积679863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开挖、护岸建设、桥梁及水闸等工程,本工程西段河道长度4.5km,河面宽45m,两侧岸坡及堤防带宽度各为10m,河底规划高程-0.87m,堤顶高程为3.4m;东段新开河道长度为4.0km,河面宽60m,北侧岸坡及堤防带宽度为12-14m,南侧岸坡及堤防带宽度为6-8m,河底规划高程-1.37m,堤顶高程为3.0m。曹娥江引水工程慈溪中部通道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水云浦至蛟门浦)的建设有助于促进慈溪市防洪减灾体系的完善,进一步提升区域供水能力,进一步提高水生态环境质量,极大提升区域城镇形象。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本项目主要影响是:①建设期产生的废水(混凝土拌和系统废水、施工机械及车辆清洗废水、基坑排水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等)、废气(施工建设中的施工扬尘;机械设备运行、运输车辆排放的尾气)、固废(主要为施工产生的弃渣;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以及噪声(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对周边环境带来的影响。
②营运期产生的噪声(闸站启闭机、水泵等管理设备产生的噪声)、废水(管理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固废(管理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启闭机等设备检修产生废矿物油)对周边环境带来的影响。
三、污染防治措施及影响分析
1)废气:通过对施工场地四周实行围挡封闭;施工现场出入口位置配备车辆冲洗设施;施工主要道路等采取硬化处理措施;
施工现场采取洒水、覆盖、铺装、绿化等降尘措施;施工现场建筑材料实行集中、分类堆放,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建筑垃圾采取封闭方式清运,严禁高处抛洒;土石方开挖实行持续加压洒水或者喷淋方式作业;弃渣堆场进行遮盖、洒水抑尘;工程施工全程使用商品混凝土,确因需要必须进行现场搅拌砂浆、混凝土时,应尽量做到不洒、不漏、不剩、不倒;混凝土搅拌应设置在棚内,搅拌时要有喷雾降尘措施;工作面定期洒水,保持湿润,减少抑尘。在落实上述措施基础上本项目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水:施工期施工生产废水经预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附近现有生活设施,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委托环卫部门采用吸粪车定期抽运。营运期管理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委托环卫部门采用吸粪车定期抽运。在落实上述措施基础上本项目废水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3)固废:施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进行处理;弃土方、弃渣堆放于指定堆场,工程施工前做好土方消纳方案并签定有关协议,确保土方得到及时利用,减少土方临时堆放;建筑垃圾按《慈溪市城区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置。施工期和营运期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营运期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噪声:施工期通过合理布置施工作业区,尽量将高噪声施工机械设置在远离敏感点和居民区的地方,在混凝土搅拌等高噪声设备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立简易隔声屏障和围墙,加强施工机械的日常维护等措施,施工噪声预测值能达到相应声环境功能区对应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营运期通过采取相应的隔声降噪措施处理后,运行管理设备产生的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7-2008)中相应标准的要求。
四、项目环境影响的主要环保结论:
本项目符合慈溪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关要求,符合土地利用规划;污染物排放量符合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从预测的结果来看本项目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符合“三线一单”要求。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加强环境质量管理,认真落实环境保护措施,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能使废水、废气、噪声达标排放,固废得到安全处置,则本项目的建设对环境影响较小,能基本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因此,本项目在该区域的实施从环保角度讲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自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如需报告书简本,可直接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索取;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意见的,可于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当地环保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外抄送负责该建设项目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将征求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等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或建议等。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环评信息发布后,公众可通过电话、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反映意见或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自2022年8月18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为期10个工作日)。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慈溪市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74-63951951
环评单位:浙江仁欣环科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574-55000200
发布单位:慈溪市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2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