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365B/2022-163745
市科技局
主动公开
通知公告
科技、教育/科技
2022-08-23
2022-07-28
面向社会
各镇(街道)发展服务办、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经发局、慈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经发科、市环杭州湾创新中心经发科,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科技企业梯队培育,加快推进高新技术企业提质扩容,根据《2022年慈溪市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慈政办发〔2022〕3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第二批高新技术培育企业申报入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我市注册成立一年以上,并计划于2024年底前首次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居民企业。
二、申报条件
1、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2、按照高新技术培育企业评分标准进行逐项打分,总分在40分以上;
3、未获得过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及认定奖励。
三、申报材料
1、高新技术培育企业申请书(详见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涉及评分指标的相关佐证材料,包括职工社保缴纳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科技人员劳动合同或岗位聘用证明、企业上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有效知识产权佐证材料等。
四、申报流程
申报企业请在2022年8月4日前,将签字盖章的申报材料提交至市科技局。市科技局根据申报材料进行复核打分,对满足申报条件的企业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入库培育。
五、其他事项
高新技术培育企业采用动态管理,科技部门每年公布当年有效高新技术培育企业名单,每家企业培育期最长三年,企业成功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并通过形式审查后自然失效。
高新技术培育企业在培育期内可领用最高不超过5万元创新券,相关申领兑现按《慈溪市创新券推广应用管理办法(修订)》操作。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波
联系电话:0574-89591363
地址:慈溪市三北大街777号1313室
慈溪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