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7421869759/2022-163875
农业农村局
主动公开
政协委员提案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2022-08-25
2022-08-25
面向社会
民建慈溪市基层委员会: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建议 》的提案已收悉。我局及时组织人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具体承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2021年,我市紧紧围绕“高质量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率先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起好步、开好局目标,以“科技、绿色、融合、善治、数字、共富”为重点,促进农业高质高效、农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奋力打造城乡融合发展先行区、乡村全面振兴示范区、高效生态都市农业引领区“三区”高地。2021年全市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92.05亿元、同比增长4.1%,一产增加值60.95亿元、同比增长2.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4862元、同比增长9.6%,城乡居民收入比缩小至1.59:1,保持宁波大市最低,年度完成农业农村有效投资达12亿元。
一、推动产业高质高效
持续深化乡村产业园区化、融合化、设施化、绿色化、数字化发展,列入全国首批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名单、全国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整县推进试点县,创成省“肥药两制”改革综合试点县和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全面落实粮食、生猪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全市粮食播种面积38万亩,蔬菜播种面积48.8万亩;生猪累计出栏27.93万头。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完成粮食功能区整治优化1.69万亩,经营性草皮全部完成腾退清理。建成全省首个“万亩方”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项目。深入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建成高标准农田约2.2万亩,新增面积居全省各区(县、市)第三、宁波市首位。全面实施农业“双强行动”。深化产学研合作,建成省级高品质绿色科技示范基地3家,合作开展科研项目10余项,率先应用推广新品种、新技术20余个。提升机械化水平,制定出台《关于深化“机械强农”加快推进农业“机器换人”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方案》(慈农〔2021〕227号),积极创建综合性农业机器换人高质量发展先行县,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率达80.03%。稳步做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推进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培育发展家庭农场、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全年新增宁波市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6家,省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8家;新增宁波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21家,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9家。
二、促进乡村宜居宜业
全域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创新深化乡村片区组团发展,探索开展未来乡村建设试点,实现片区组团发展市域全覆盖,宁波全域党建联盟现场推进会在我市召开,列入全省缩小城乡差距领域和省农业农村领域共同富裕试点,获评省深化“千万工程”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工作优胜县(市、区)和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优胜县(市、区)。深化党建引领乡村片区组团发展。全市村级党建联盟实现“全覆盖”,培育片区79个,落地发展项目205个,相关做法被新华社、国务院网站、光明日报等中央媒体集中报道,获评2020年度全省组织系统特色工作。推进美丽乡村提标提质。启动实施新时代美丽乡村“12113”工程,新实施20个宜居村、5个特色村,基本完成首批12个乡村振兴典范村项目,结合“精特亮”工程,完成沿山线和中横线美丽乡村精品线提升工程。创建新时代美丽乡村达标村93个,打造特色精品村5个,申报浙江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2个,创建美丽庭院1.3万户。推进乡村风貌整体提升。大力实施“三大革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行政村覆盖率达100%;年度申报创建省级星级公厕30座(其中示范公厕2座);改造12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完成日处理能力20吨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45个;建设美丽河湖省级2条、宁波市级2条。加快公共基础设施提档。全面深化“三级路长制”,实现全市公路洁化、绿化、美化,路域环境“八个无”。打造最美公路,横筋线荣获2020年度宁波“十大美丽农村路”,全市新(改)建农村公路3.128公里。深化城乡供水一体化体制改革,城乡同质化供水覆盖率达100%。持续深化乡村治理。以“四治融合”建设为核心,制定实施乡村治理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新创建善治(示范)村36个,累计达124个。全力推进法治工作,创建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14家。积极开展清廉村居建设品牌培树,匡堰镇、崇寿镇傅家路村被推荐为省级首批清廉标杆乡镇、标杆村居。
三、促进农民富裕富足
积极探索发展新举措和相对薄弱村“一村一策”,大力推进“扩中”“提低”,全市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100万元以上的村实现全覆盖,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14.4%。村级集体经济全面壮大。通过组建经营实体、镇统筹村联建、镇级资产配置等多种创新模式,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2021全市集体经济总收入12.88亿元,村均390.22万元;经营性收入6.56亿元,村均198.86万元;全市集体经济总收入100万元以下、经营性收入20万元以下村全部消除,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村占88.4%。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实施产业、就业、帮扶、改革、保障、激活等六大行动,推动农民持续增收,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44862元。低收入农户精准帮扶。全面落实“一户一策一干部”精准帮扶政策。优化完善低收入农户产业精准扶持增收细则。持续开展低收入农户综合性保险工作,共计投保13044人,保费合计652.2万元,实现保险全覆盖。全市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2348元。完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机制,一旦物价增长幅度达到标准,及时发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截至4月1日,全市共有低保8029户10223人,低边1885户3226人。对口帮扶逐步深化。加强与对口帮扶地区产业、劳务、教育、卫生、消费等重点领域合作,年度投入财政援助资金6200万元,实施帮扶项目16个,年度完成消费采购及产销对接协作6637万元,累计提供岗位1300余个。城乡公共服务大幅提升。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本市户籍养老保险参保率及基本医疗保险户籍人口参保率分别达到98.51%、99.88%。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养老金提高至310元/月,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覆盖率达到100%。
四、深化乡村改革
深化农村土地、金融、服务体系和执法机制改革创新,列入省新时代乡村集成改革示范市创建单位,创成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聚力数字化改革。大力实施数字乡村“1115N”工程,全面推进国家数字乡村试点。相关做法获《人民日报》《浙江日报》头版头条等刊登报道,村级集体“三资”管理服务、“浙农码”两个多跨应用场景列入第一批省农业农村厅先行先试项目,获评宁波市数字乡村整县制推进先锋单位和农业农村数字化改革多跨应用场景先锋单位,连续两年成为全国县域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先进县。聚力新时代乡村集成改革。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土地流转率保持在73%以上,积极谋划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工作。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持续开展以土地流转经营权为主的“三权”抵押贷款,规模居宁波前列。深化“三位一体”农合联改革,新建产业农合联1家、省级农事服务中心2家。深化农村金融创新,全市完成农户小额普惠贷款授信21.78万户,共计195.46亿元,授信覆盖率达100%。深化农业保险改革创新,全年投保品种31个。聚力“两进两回”创新示范工程。扎实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和大学生农创客队伍壮大,全年培训高素质农民314人,全市农创客(新农人)累计达300人,列入省乡村人才振兴先行县创建名单。
五、切实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
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出台《关于高质量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若干意见》(慈党〔2021〕1号)。组织召开市委农村工作会议,及时传达贯彻中央和省委有关农村工作的重大部署,并将“三农”重点工作分解落实到各地各部门。加强联镇带村工作,调整市领导联镇带村名单,健全常态化机制。加强要素保障。加大三农领域资金投入,2021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三农支出892857万元、同比增长8.1%。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投入130275万元、同比增长5%。优化土地保障,制定出台设施农用地管理文件,落实部、省设施农业用地政策,做好用地指标保障,专项安排计划指标优先满足农业农村发展。加强考核宣传。健全考核督查机制,开展乡村振兴专项督查,实地查看各镇(街道)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深化乡村振兴氛围营造,高水平举办以“庆丰收、感党恩、奔共富”为主题的2021年中国农民丰收节宁波庆丰收活动。加强与主流媒体合作,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农业农村节目中心“乡村振兴观察点”项目、浙江总站共同富裕示范区观察点项目携手落地我市。与我市融媒体中心达成战略合作,在《慈溪日报》、慈溪电台上分别设立相关专栏强化信息宣传。加强调研参谋,市农研中心完成省级调研课题1个,本级调研课题6个,形成建议11篇。
下步,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宁波市委部署要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数字赋能、变革重塑、争先创优的要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高水平推进全国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和省共同富裕试点工作,全力打造具有慈溪辨识度的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共同富裕标志性成果。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七日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民政局。
联系人:吴梦瑶
联系电话:63976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