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77069X/2022-164815

发布机构:

市公安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公安

发布日期:

2022-09-01

成文日期:

2022-09-01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慈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一、概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2021年度部门(单位)决算公开表.........................................................

三、2021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一、概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根据《中共宁波市委办公厅、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慈溪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甬党办[2011]27号),设立慈溪市公安局,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慈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是慈溪市公安局副科(局)级职能机构之一,财务独立预算单位。慈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主要职能如下:

1.负责全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拟订交通管理对策措施。

2.参与制定道路交通和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等前期规划。

3.负责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报警受理、调查处理和对策研究,推动交通安全综合治理。

4.负责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依法处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5.负责做好交通警卫、保卫工作。

6.负责交通法规知识宣传和驾驶人员日常培训教育。

7.负责交通科技装备的建设应用和维护管理。

8.负责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及机动车驾驶人的管理。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慈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二、2021年度部门(单位)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1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15,709.17万元,支出总计15,709.17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减少96.38万元,下降0.61%。主要原因是:津补贴发放调整。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5,709.17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5,709.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000.0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1,709.1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100.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5,709.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00.02万元,占89.12%;项目支出1,709.15万元,占10.8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5,709.17万元,支出总计15,709.17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96.38万元,下降0.61%。主要原因是津补贴发放调整;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15729.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7%,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管理。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000.0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12%。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74.44万元,下降1.92%。主要原因是:津补贴发放调整。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000.0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6.46万元,占0.26%;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11,755.89万元,占83.97%;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05.33万元,占5.04%;卫生健康(类)支出234.91万元,占1.68%;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1,267.43万元,占9.05%;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020.21万元,支出决算为14,000.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6%,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政务公开审批(项)。年初预算为36.46万元,支出决算为36.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1776.08万元,支出决算为11755.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71.59万元,支出决算为71.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20.49万元,支出决算为420.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13.25万元,支出决算为213.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59.63万元,支出决算为159.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75.28万元,支出决算为75.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633.54万元,支出决算为633.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633.89万元,支出决算为633.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09.1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88%。与2020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78.07万元,增长11.63%。主要原因是:基本建设项目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09.1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1,708.48万元,占99.96%;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67万元,占0.04%;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709.15万元,支出决算为1,709.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219.09万元,支出决算为1219.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89.39万元,支出决算为489.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67万元,支出决算为0.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52.45万元,支出决算为232.26万元,完成预算的92%,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规范使用公务车辆。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20年度相比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29.62万元,占98.86%,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0.55万元,增长0.24%,主要原因是车辆使用年限久油料费及维修费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64万元,占1.14%,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0.09万元,增长3.42%,主要原因是食堂接待增多。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238.95万元,支出决算为229.62万元,完成预算的96.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规范使用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完成预算的100%。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238.95万元,支出229.62万元,完成预算的96.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规范使用公务用车。主要用于公务用车保有车辆及派驻本部门(单位)车辆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21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1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13.5万元,支出决算为2.64万元,完成预算的19.56%。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及兄弟单位的往来及各类保卫工作及突发事件保卫工作误餐费等支出。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累计335人次。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控制接待人员要求及接待标准。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0批次,累计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6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及兄弟单位的往来35批次,累计335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3321.8万元,支出决算为3,301.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9%,比2020年度增加385.58万元,增长13.22%,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专用设备购置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26.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9.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89.5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27.7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26.4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86%,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61.75%,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27.39%。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慈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7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5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9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慈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组织对2021年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编报范围的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其中单位自评项目1个,涉及财政资金197.03万元,自评覆盖率12.5%(以项目个数计算覆盖率);部门评价项目1个,涉及财政资金197.03万元。

本年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部门评价结果

该项目于2019年8月21日以慈发改投[2019]18号文件批复立项,是2019年度交通管理设施建设(二期)三个项目中的其中一个内容项目。该项目工程批复预算投资250.80万元,所需资金由慈溪市财政拨款解决,该项目实际到位资金197.03万元,资金到位率78.56%,资金根据项目进展程度和支付要求及时到位并支付。

该项目具体内容是在北三环青少年宫路等19个灯控路口增设二次过街安全设施、在城区新城大道三北大街等108个交通信号灯路口增设独立电源箱、在横彭公路孙塘南路路口增设信号灯1处、更新环城南路浒山路交叉口的交通信号控制机1处、改造孙塘南路金一路等3个交叉口信号控制机、改造城区内地名信息不规范的126块指路标志。

通过该项目的建设并投入使用,有效解决了行人过街安全问题,确保车辆、行人的出行安全,规范交通秩序,为驾驶人传递正确的交通信息,减少了无效车流,提高了道路通行能力,协助交警管理现场,维护交通安全秩序,减少了交通事故发生率,进一步加强我市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管理,维护了交通安全秩序,交警和市民的满意度较高,达到了预期的绩效目标。

经评价组综合评定,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93.68分,绩效优秀。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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