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7421869759/2022-165394

发布机构:

农业农村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文件解读

政策层级:

县级政策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日期:

2022-09-13

成文日期:

2022-09-13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解读:《2022年高质量推进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的政策意见操作细则》

关于印发《2022年高质量推进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的政策意见操作细则》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促进市农业农村局所涉政策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二、制定依据

根据《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2022年高质量推进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的政策意见的通知》(慈政办发〔2022〕22号)文件要求。 

三、主要内容

本文件主要由六个模块构成。一是供给有效化,其中包括:粮油生产补贴、生猪增产保供和发展现代种业。二是农业设施化,其中包括:农产品仓储冷链物流项目、科技强农和机械强农。三是农业园区化,其中包括:乡村产业平台、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四是产业融合化,其中包括:延伸产业链条、创树农业名牌、拓展农业市场和政策性农业保险补助。五是生产绿色化,其中包括:“肥药两制”改革、加快渔业健康发展、推进畜牧业绿色发展和开展“清洁田园”行动。六是手段数字化,其中包括:种养基地数字化改造和农产品质量追溯主体补助。

四、文件实施日期

自发文之日起施行,到2022年12月底失效。由慈溪市农业农村局、慈溪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五、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政策解读人:邵晶晶

联系方式:0574-63989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