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768511377N/2022-164847

发布机构:

市应急管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政策层级:

县级政策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应急管理

发布日期:

2022-09-05

成文日期:

2022-09-03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文件编号:

慈防指〔2022〕6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加强第11号台风“轩岚诺”影响期间沿海人员管控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05 09:58 信息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沿海各有关镇,市公安局:
  今年第11号台风“轩岚诺”路径复杂多变、风力大、影响时间较长,市防指已于9月2日14时30分将防台风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为确保“轩岚诺”台风影响期间人员安全,根据市防指沿海一线海塘联防联控规定,通知如下:
  一、沿海各有关镇须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市防指应急响应要求,布设沿海防御警戒线,对仍滞留在沿海区域内的滩涂作业人员和其他人员,应第一时间劝返。
  二、公安部门应配备相应警力做好配合工作,对擅自撤除、移动和破坏一线海塘闸潮板、沙包等封闭设施的行为,一经发现,公安机关应根据相应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慈溪市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
2022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