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应急管理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3 16:40 信息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市委、市政府:

2022年度,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按照《2022年法治慈溪建设重点工作清单》(慈党办〔2022〕19号)等文件要求,大力推进应急管理体系法制建设,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现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今年以来,我局强化党政同责工作机制,创新安全监管手段措施,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效保障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有序。开展了“筑安”、“护航一号”、“护航二号”等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聚焦重点、精准检查、严格执法,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截至12月底,全市应急管理系统检查1526家,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事前处罚580次,罚款总额2043.7万元,案均值约3.52万元。

(二)完善执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切实提高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今年我局印发了《慈溪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从制度和程序上进一步规范基层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积极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实现行政执法全程留痕、可追溯,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应用行政执法系统(掌上执法),推动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互联网+监管”平台与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互联互通,扩大大数据技术在执法监管中的运用。2022年我局掌上执法率100%、抽查事项覆盖率100%、行政检查事项覆盖率100%、应用信用规则率100%、事件处置率100%。

(三)加强部门联合,形成执法打击合力。一是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强化跨部门综合监管,拓展“监管一件事”场景应用,全面推广“综合查一次”应用,推动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持续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全年跨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占比达到25%。二是落实慈溪市应急系统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交叉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和违法行为抄送机制,形成执法打击合力,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三是与司法机关建立良好的工作联动机制,及时移送涉及治安拘留、刑事犯罪的案件,对按期未缴纳罚款的案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按照《关于加强安全生产领域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协作配合工作的实施办法》《慈溪市安全生产、消防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协作机制的通知》,进一步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完善安全生产、消防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截止12月底,我局已移交公安部门刑事立案11起54人。四是继续推进镇(街道)全面执法委托工作,受委托单位严格按照委托权限,遵守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相关制度和规定,保证程序合法、实体合法。

(四)强化执法培训,夯实干部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执法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能力水平。今年以来,我局先后组织执法案卷交叉评查和应急管理专题、安全生产业务视频培训等。通过案卷评查,现场点评讲解案卷制作中的实际问题,督促镇街学习先进榜样,促进案卷归档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通过相关业务技能培训,进一步提升镇(街道)人员的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履职能力。此外,我局还加强行政审批窗口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推行“一窗受理、限时办结、规范办理、透明办理”办事规则,动态优化办事流程,定期对窗口人员、业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有效提升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五)持续深化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利用“互联网+”模式优化政务服务,实现事项办理提效增速。依托浙江省政务服务大厅,向服务对象提供“网上咨询、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办结”等全流程电子政务服务,用网上数据代替群众跑腿。并且利用部门间数据共享,减少证明材料收取。截止12月底,我局共办理行政许可95件次,其中危险化学品类许可29件,烟花爆竹零售经营66件。二是全面推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对外公开公布承诺制事项清单和容缺受理事项清单,同时对于不能适用告知承诺的事项,采用容缺受理;按“最多跑一次”要求,在企业上报材料前,推行预约制,根据预约,在主要材料准备完成后,提前实施现场审查。三是依据浙江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工作精神,认真梳理本部门行政备案事项,严格按照公布的办事指南实施行政备案,不擅自增设备案条件,截至目前,我局共办理其他行政备案84件次;四是持续开展“企证查”平台的应用和推广工作,企业获取合法合规证明可以通过“浙里办”APP提交申请,结果可以在线打印或选择快递送达,截止12月底,已开具企业合法合规证明137家。

(六)开展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一是继续推进“以案释法”工作平台建设。今年以来,我局在部系统报送典型案例6个,案件报送率、合格率皆为100%;也在微信公众号、政府网站等平台以图文形式起到法治宣传和警示教育的作用。二是开设曝光专栏。我局在慈溪日报开设宣传专栏、专版,定期在《慈溪日报》、慈溪发布微信公众号公开曝光一批典型案例,给企业主敲响警钟。截止12月底,已累计在慈溪日报曝光12批,共计55个案例;在慈溪发布微信公众号曝光3批,累计14个案例。三是开展群众性法治宣传。在“5.12”防灾减灾宣传周期间,为提升全民风险防范意识和避灾自救互救能力,紧紧围绕“减轻灾害风险,守护美好家园”这一主题,同时结合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开展了线上直播宣讲、媒体专版报道、主题短视频投放、应急演练等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了浓厚的防灾减灾宣教氛围;在“安全生产月”期间,慈溪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卜明长为“安全生产月”录制了主题宣传片,在慈溪日报和局微信公众号开设“党政领导谈安全”系列访谈栏目,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广场咨询活动、专题培训班、应急消防演练等系列活动,起到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提升安全技能的作用。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当前存在的不足主要是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普法工作仍有待加强。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实施以来,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力度有了大幅提升,群众对法律法规的认识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方面仍有待提升。二是基层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仍不足,需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执法人员培训,强化执法规范,不断增强执法检查对安全生产的推动作用。

三、党政领导履职情况

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党委专题听取上一年度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二是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召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法治建设有关重大问题,并举办2次法治专题学习讲座。三是开展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并按规定推进党务公开。四是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

四、明年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充分发挥市安委会牵头抓总、综合协调作用,定期召开安委会成员单位对账交流会议,建立联动会商工作机制,采用任务清单、工作建议函、警示通报、事故约谈等形式,指导督促各地、各专委办履职到位。有效运行专委会工作机制,推进专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提高议事质量和效率;加强专委会工作绩效评估,对新业态、新领域存在的安全监管职责不明确问题,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和业务相近的原则,明确职能交叉和新业态新风险安全监管职责。

(二)进一步加强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继续推进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除险保安行动,抓好省“除险保安”指数评价中各项指标任务的落实落地,切实提升我市在全省指数排名;全力推进“智慧消防”建设,实现全市所有14类场所“智慧消防”建设应用全覆盖;将省委“七张问题清单”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应用作为提升应急管理治理能力的关键引擎;做好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抓好产业工人安全和消防技能提升工程。

(三)进一步夯实安全监管基础。加大力度构建事故防控体系,深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安全隐患问题发现处置机制,推动各地、各行业领域全面摸排生产安全风险点,并开展辨识、评估与分级,建立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制定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围绕基层统筹领导、风险防范、救早灭小、监管执法、宣传发动、基础保障能力提升等,扎实深化基层能力建设。

(四)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执法。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全面开展镇(街道)委托执法,实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一体化执法。紧盯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通过执法力量下沉、分级分类执法,精准打击安全生产重点领域非法违法行为,密切行刑衔接,严肃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追责问责相关制度规定,倒逼“低小散”产业进行规范提升。

                                                                                                             中共慈溪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