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7 11:10 信息来源:市住建局

市委、市政府:

今年以来,市住建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有关要求,严格规范行政管理和执法行为,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纵深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现将2022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行政权力事项统一工作加快推进。根据《浙江省行政备案事项清单(2022年试行)》,统一我局行政备案事项共32项。做好宁波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工作,对照中央设定浙江省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共13项,对照浙江省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共2项。根据《关于调整园林绿化、城市市政、燃气热力等管理职责分工及有关事宜的通知》(慈编委〔2022〕13号)要求,我局承担的城市市政养护、园林绿化养护、燃气热力的相关权力事项统一划转至市综合执法局。同时做好住宅区及楼宇的命名、更名等权力事项的认领工作。

二是住建领域营商环境改革加码升级。加快建设领域数字化进程,全面推行应用浙江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强化投资项目在系统平台上的集成审批。2022年3月起全面推行施工许可证的全程网办,相关申报材料压缩至7项,其中2项采用承诺制形式,并同步推广至三个中心镇,切实提升了企业、群众的获得感与满意度。顺利完成2021年度省营商环境评价“办理建筑许可”指标部门问卷和企业问卷的填报工作,根据2021年度全省营商环境评价报告结果,由我局牵头的一级指标办理建筑许可获全省最优值,排名全省第一档,其中4个二级指标中最具含金量的办理建筑许可手续(个)、办理建筑许可时间(天)分别为10个和15.5天,位居宁波4个县市第一。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全力推进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认真学习贯彻《宁波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规定》,全面实行行政机关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必须经局党委会议讨论,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并以适当方式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建立健全备案审查意见征求、情况说明制度,完善书面审查建议处理制度。同时进一步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用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

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合同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管理。2022年共制定规范性文件3个,并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中与碳达峰碳中和、共同富裕、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等工作不相适应的内容进行专项清理,共修改规范性文件2个。严格执行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对行政、工程建设合同的监管。对行政机关合同事先进行合法性审查,完善行政机关合同归档、清理制度,提升行政机关合同管理规范化水平。今年共审查合同46份,其中行政机关合同9份。

(三)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对照省权力事项库动态调整清单,及时认领新增监管事项,进一步完善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清单。2022年,新增认领行政检查16条,行政处罚7条,并根据《关于调整园林绿化、城市市政、燃气热力等管理职责分工及有关事宜的通知》(慈编委〔2022〕13号)要求,划转至市综合执法局检查事项60项,处罚事项254项。现共有检查事项386条,处罚事项191条,行政监管事项认领率达到100%。

二是深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执法活动。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慈溪市人民政府网等平台及办事大厅等场所公开相关执法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等信息,并编制执法流程图。行政执法人员从事执法活动时均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及有关执法文书。全面运用省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和“互联网+监管”平台,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执法人员激活率100%,掌上执法率100%。重点在建筑业、市政公用、房地产业等领域开展检查,加快推进监管事项全覆盖。今年以来,共开展“双随机”抽查任务32次,完成全部抽查事项57项,同时开展专项检查20次、即时检查41次,开展联合检查11次,跨部门监管率34.38%,提前完成检查类监管事项覆盖率100%的要求。

三是履行行政执法监督,积极做好行政裁决和应诉工作。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根据《关于开展行政处罚法实施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对照检查内容,细化检查项目,并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处罚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及建议。对于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由局法规科牵头法律顾问、相关业务科室研究讨论,重大疑难案件由局党委集体商量决定,在法定期限内提交答辩意见和证据。今年,我局共发生行政争议案件8件,其中行政复议案件6件,均已驳回;行政诉讼一审案件2件,目前正在审理中。

(四)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保障

一是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住建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组织对《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和《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等的专题学习5次。完善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按规定组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参加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全员通过。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培训力度。组织全局51名执法人员集中学习最新《行政诉讼法》、败诉案件等,提升相应业务能力。

二是加强行政权力监督制约。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监察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办理市人大建议32件、政协提案20件。接受纪检监察监督,反馈落实检察建议2件。通过省民呼我为平台处理各类来信来访共3009件,其中12345热线2309件,占76.7%;来信、来访、网上信访700件,占23.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495条,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2件。

(五)营造法治宣传教育良好氛围

结合行业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制定2022年度住建系统“慈溪普法•节日•法相伴”年活动安排表。开展植树节宣传周、节约用水宣传、新修订的《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宣传、燃气安全宣传等活动。重点开展以“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为主题的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时抓好系统内部普法教育,借力“周二夜学”平台,通过政策宣讲、案例警示、法纪解读等形式,扎实推动学习教育常态化、多样化。机关干部集中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安全生产等专题内容,营造良好的住建法治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

2022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应清醒地认识到,目前我局法治政府的建设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合力不够,不存在具体工作不深、不细、不实等问题。二是对部分行政处罚事项划转后的案件移交工作还不够到位,移交事项的细节不够明确,导致行政处罚案件的办理时间过长。三是行政案件发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工作虽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今年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发案量相比去年上升明显。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建设有关情况

2022年,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精神,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年计划,并与科室中心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一年来,第一责任人严格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带头守法用法,自觉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不断提升自身法治素养,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带领全局干部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履职尽责。局党委理论中心组认真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学习专题内容。二是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政府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支持本级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属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2022年,未发生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形。

四、明年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安排

1.完善行政执法体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行政执法的相关规定,完善行政执法各项制度,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理念,营造住建领域依法行政的氛围。完善行政执法内部监督制度和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查制度,进一步明确本机关的执法人员、执法程序、执法标准和执法责任。

2.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担负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等作用,加强对政府法制队伍的整体规划和培养,从整体上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及行政执法效率。充分挖掘体制内法律服务资源,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不断壮大法制审核队伍,充分发挥其作用。

3.深化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强化行业管理。继续加强对建筑、房地产、市政公用行业等的监督管理,重点抓好在建工程施工行为监管,严把工程质量关、安全关。准确梳理监管事项,确保监管事项认领率达到100%,不断提高“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中的事项在所有监管事项中的占比,实现“双随机、一公开”事项覆盖率和任务按时完成率达到100%。

4.加大全民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一体推进,把普法融入到住建领域立法、执法和日常管理服务全过程,积极引导全系统干部职工在法治实践中自觉学习法律知识,努力提升法治素养,提高群众、企业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以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针对性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拓宽住建系统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载体,不断提高我局法治宣传的覆盖面、专业性、有效性。




慈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