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高质量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关键之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省、宁波和我市落实法治工作各项部署,巩固提升执法体制机制建设成效,纵深推进以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机为一体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忠诚履职、砥砺奋进,各项工作均取得一定成效。现将相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行政执法相关数据
(一)行政处罚案件数据。2022年,市农业行政执法队共办理普通案件84件,其中农药类13件,肥料类4件,种子类1件,兽药类4件,饲料类2件,农(畜)产品类2件,动物卫生监督类12件,屠宰类1件,渔政类13件,农机类7件,宅基地类24件,其他类1件;结案52件,其中农药类10件,肥料类4件,种子类1件,饲料类1件,农(畜)产品类1件,动物卫生监督类17件,渔政类11件,农机类7件;简易程序案件共办理7件,办结7件。
(二)行政许可案件数据。2022年共办理各类行政审批事项13265件,其中即办件12930件,承诺件受理335件,办结13265件,实际办理提前率为100%,群众满意率100%。
(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数据。2022年无行政诉讼案件,出庭应诉去年案件1件并胜诉。无行政复议案件。圆满完成行政争议发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的目标。
二、行政处罚相关情况
以保护农业、农民利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资质量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为目标,持续开展种业监管执法、春夏秋季“绿剑”、农产品质量安全“利剑”、渔业“一打三整治”、动物卫生监督“蓝盾”、屠宰“扫雷”、“平安”农机等系列执法行动,织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系统全面”的“三农”保护网。2022年共出动执法人员2398人次,检查主体730家次,抽检样品254批次,受理举报265起,立案查处91起(含宅基地24起),共处罚没金15.1万元。
三、行政许可相关情况
优化政务服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以数字赋能和机制创新双管齐下全力打造智治服务示范窗口,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一是积极推进“无证件(证明)办事之城”改革。启用宁波电子证明共享核查平台。2022年高频审批事项均实现证照电子化应用,共共享证明材料46条,核查32次。二是积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根据宁波“证照分离”清单事项,比对实际情况,建立事项清单,逐项列明责任单位、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审批层级、改革方式、具体改革措施、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等内容。三是适当推开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全城通办、就近能办”,完善基层便民服务中心功能,确定全城通办事项14项,权限下放三个中心镇,让群众办事不出镇,缩短群众办事距离。农药经营许可证核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等12个高频事项实现东西部协作结对县异地通办。涉及办件100多件,发放农业“最多跑一次”宣传资料100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