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77077Q/2023-171521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计划总结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发布日期:

2023-01-29

成文日期:

2023-01-29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2022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2022年,慈溪市司法局被评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五年一评,占全省12席之一,系宁波唯一),以“法助共富共美、法护平安慈溪”专项行动和“担当作为比作风、争先进位赛业绩”活动为总抓手,圆满完成全年既定目标。

(一)牢牢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这条主线,系统总结、高位谋划、有序推动法治慈溪建设。一是纵深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提请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明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全市领导干部推动共同富裕主题集中轮训必学内容和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八进”活动,习近平法治思想馆接待参观十余批次千余人。二是机制体制健全完善。市委印发《法治慈溪建设规划(2021-2025)》,市委市政府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十四五”期间我市法治建设“四梁八柱”完成基本架构。组织召开十五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扩大)会议,制发《2022年度法治慈溪建设重点工作清单》,修订《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规则》。三是基础工作不断夯实。组织召开府院、府检联席会议暨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联席会议。推荐匡堰镇、周巷镇、龙山镇创建宁波市第二批法治建设示范镇(街道)。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公开制度,委托宁大科院对2021年度市政府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实施第三方评估。作为宁波首批全面启动司法所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四是工作载体丰富多元。多措并举做好法治浙江建设社会满意度测评以及12·4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开展“喜迎二十大·法治进万家”文艺巡演。率先建立法治督察员与被督察单位联系结对制度。“‘网格融调’打通纠纷调处‘最后一公里’”入选2022年度全省县乡法治政府建设继续培育项目,确定《不起诉案件行刑衔接多跨应用场景》等30个项目进入2022年市级立项培育名单,3个项目被宁波市局推荐参加全省最佳实践评选,推荐数量居各区(县市)首位。完成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产生新任人民陪审员131人。配合做好立法意见征求20次、立法后评估2次。

(二)紧紧围绕依法行政工作要求,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一是指导做好合法性审查。完成市政府常务会议题及有关文件意见征求反馈79次。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全覆盖,2022年全市镇街、市政府部门制定公布重大行政决策48项。体系化推进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制度建设,自主研发并全域使用浙政钉合法性审查数智应用平台,全年各镇街2297件,提出意见4733条,被采纳3626条,审查数同比增长382%。二是加强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发挥。制定《关于建立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全流程全闭环管控机制的意见》,全市行政复议发案量超过一审行政诉讼发案量,出庭应诉率保持100%。探索建立拆违、举报投诉领域等类型行政争议风险提示、办理指引等制度。三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化“无证件(证明)办事之城”改革,牵头梳理新增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16条,配合完成711条许可事项审核、219件地方监管新增事项初审。累计清理与碳达峰碳中和、共同富裕、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等不一致、不衔接、不配套的行政规范性文件602件。完成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证件清理,注销44家、换发400本。组织近200人参加“行政处罚的程序正当要求”专题培训,481名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资格申领考试。四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全年核查省监督系统推送的行政执法监督线索171条,处置16条、解除155条,督促相关单位落实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示超期及公示不规范等问题整改。督促相关单位落实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示超期及公示不规范等问题整改。制发监督通知书9份、监督意见书4份。组织“线上+线下”案卷集中评查,评出优秀单位6家、优秀案卷27件、合格90件,查出问题19处。配合宁波市局抽查桥头镇(赋权)、逍林镇(派驻)“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落实情况。

(三)深入实施除险保安专项行动,坚决筑牢维稳“防火墙”。一是开展矛盾纠纷清源行动。积极参与“共享法庭”建设,持续深化“网格融调”机制。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矛盾纠纷12665件,成功调处12651件,涉及金额1.92亿元,其中调处非正常死亡纠纷77起,通过网格化解纠纷4942件,占镇村两级纠纷总数的82.2%。《慈溪市张某与丁甲损害赔偿纠纷调解案》《慈溪市张某甲家属与王某甲家属、某学校损害赔偿纠纷调解案》入选司法部案例库。二是开展社区矫正大排查大整治大化解行动。巩固深化“智慧矫正”成果,完成《社区矫正对象犯罪成因精准分析与预测研究》报告。认真组织实施《开展影响社区矫正安全稳定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化解专项活动方案》。巩固深化“智慧矫正”成果,完成《社区矫正对象犯罪成因精准分析与预测研究》报告。三是开展重点人群对象明底行动。落实市委建设平安慈溪领导小组重点人群专项组组长单位职责,召开专题会议总结部署压实工作责任,圆满完成党的二十大期间各项护航任务。启用全国安置帮教信息管理系统,落实重点对象必接必送制度。12个远程视频会见站点受理服刑人员及家属会见申请111次,惠及群众266人次,协助办理对公业务121次。

(四)广泛开展“法助共富”主题活动,守正创新为全域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一是进一步加大助企纾困力度。联合市法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诉调对接创新推进商事纠纷非诉讼解决机制的意见》。2022年,中心累计审查受理商事纠纷201件,成功调解167件,涉及标1.104亿元,调解成功率达83.08%。《慈溪市探索建立商事纠纷非诉化解机制 着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宁波政务信息》专报第150期)被汤飞帆市长、王顺大副市长批示肯定。持续推进市场主体法律服务全覆盖工作,加快推进“法律服务进村为民工程”,出台《企业合规100问》,面向全市企业开展“线上+线下”免费法治体检6729家次。积极参与慈溪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试点工作。律师总数达461人,万人比2.48。二是进一步打造大普法格局。抓好“关键少数”,常态化举办“市长学法日”,组织开展市管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测试3次。市普法办“月对账季通报”压实普法责任制,联合各地各部门累计开展法治宣传40余期,惠及受众近万人。打造“法治融屏”数字普法品牌,与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联合打造慈溪市网络普法教育基地。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长河镇垫桥村被列入省首批省级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深化打造青少年“法治第一课”品牌,开创“法治成人礼”,新推“慈小法”法治研学营3期,举办第六届青少年“七彩法治梦”活动。掌起镇陈家村成功创成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新增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13个。推荐峙山民法典主题公园以及桥头镇、胜山镇胜东村参评宁波市“最美民法典阵地”。三是进一步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008件,接待来电来访法律咨询14804件,提供法律帮助 2511件;案件质量处于宁波前列,抽查优良率100%。率先在宁波大市实质化推进落实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或不认罪案件的律师辩护率提升至100%。基层公共法律服务自助机布点进一步扩大,累计投放16台覆盖率达84.2%。“公证E通”提升工程(法务E站)进入试运行阶段,被纳入省委改革办《2022年全省重大改革(重大应用)“一本账S2”》,《慈溪市聚焦流程变革,创新公证新模式》在省委改革办《竞跑者》栏目刊登,《慈溪“公证E通”实现公证办理流程全链重塑》入选省营商环境改革创新十佳案例。

(五)始终坚持从严从实管理导向,铸魂赋能锻造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一是全面加强党的领导。积极配合市委第四巡察组开展工作,按期保质落实整改。组织开展“喜迎二十大·奋进新时代”微型党课比赛,举办“新时代基层干部推动共同富裕”全系统干部培训班,积极参加宁波司法行政系统党支部书记主题党课、“读懂共富共美”支部书记荐书等活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四责协同”机制建设责任清单》。二是全面加强社区矫正队伍规范建设。制定《全市社区矫正队伍纪律作风专项巡查工作实施方案》《全市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组织“爱岗敬业话担当、清廉矫正强作风”主题微视频演讲赛和业务技能“月考季比”活动,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和能力,维护社区矫正领域安全。三是全面加强律师行业管理。强化“律师镖局”运用,确保登记审批、利冲审查及时准确。试点推行律所电子档案工作,经宁波市司法局同意,在浙江前湾律师事务所进行试点。推进落实律师与法官互督互评,督促律师落实结案案件应评尽评。2022年累计检查法律服务机构9家,查阅案卷材料102起,电话回访20余人次,接待当事人30余人次。四是全面加强先进选树。做好“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马武)等推荐申报宣传工作。龙山司法所创建成为省“枫桥式”司法所,长河、逍林所创成宁波市文明规范公正司法所。指导周巷党员老娘舅和逍林逍路头老娘舅、龙山“银龄”家事调解分别创建省级、宁波级品牌工作室。联合省电视台策划播出专题宣传,扩大“黄新华”“五兄弟”“党员老娘舅”等调解品牌影响力。五是齐抓严管不松劲。常态化开展机关作风督查,排查岗位廉情风险点,督促干部牢记岗位职责、端正工作态度。全年累计开展专项检查12次,排查廉政风险点83个均落实有效整改。严肃落实“一案五必须”要求,对一名干部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廉洁纪律被市纪委监委处以开除党籍、撤职处分的案件,通过内部轮阅、会议通报、专题警示教育等方式,切实做到“用身边案例警醒身边人”,确保廉政警钟长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