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29 10:58 信息来源: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

市委、市政府:

2022年,我局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2022年法治慈溪建设重点工作清单》确定的目标任务,扎实履行生态环境重点监管职责,为慈溪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锋市提供强有力的生态环境法治保障。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等专题学法5次;举办新修订《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信访工作条例》等法治专题讲座3次。二是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党组书记结合年终述职考核进行述法。党组专题听取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印发《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慈环发〔2022〕21号),部署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推进“环保智管服(企业废气处理设施用电监控)系统建设”法治建设创新项目培育。按月报送法治信息,一篇法治信息被《法治慈溪》简报录用。三是着力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持证率100%。完善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制定《2022年度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计划》,开展《行政处罚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专题培训10余次。聘请浙江麦田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单位,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和专家参与政府法律事务机制,2022年该所提供法律服务19次。

(二)完善依法行政机制体制建设,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认真执行《浙江省重大 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宁波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规定》,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编制并公开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慈溪市“十四五”主要污染物减排实施方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决策事项执行情况。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和行政机关合同管理。作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派出机构,我局无发布规范性文件的权限,本年度未制发规范性文件。重视和防范行政机关合同法律风险,落实法律顾问及法治工作人员事先合法性审查制度,强化合同备案登记制度,2022年,共审核合同47件,均未发生合同纠纷。三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环评审批质效。建立健全环评审批全流程计时制、第三方环评机构全程代办制,环评审批温馨告知机制,今年300个环评审批项目全部实现“一日办结”、“零跑腿”,免费寄送批复件,回访服务率达到100%。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不定期开展政策措施清理,现行规范性文件未涉及限制公平竞争内容。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做好“严重失信名单”管理,畅通信用修复渠道,全年完成不良信息信用修复8家(条)。

(三)开展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开展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完善“局队合一”运行机制,持续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加强机构规范化、装备现代化、队伍专业化、管理制度化、执法数字化、保障体系化的“六化”建设,通过宁波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验收。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配备执法记录仪36台、无人机7台,现有专兼职法审人员3人,已办结的128个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均依法公开。厘清职责边界,各类执法各类行政执法事项认领率和覆盖率均达到100%。开展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检查14次,跨部门监管率56%。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工作联动机制,规范完善环境污染行政拘留、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办理,2022年共组织召开联席会议5次,移送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个。二是提升行政执法数字化水平。全面应用生态环境执法办案系统和“掌上执法”,实现执法人员激活率100%,掌上执法率100%,办案系统应用率100%。充分利用全市在线监控、用电监控和视频监控等系统,探索推进证据源头电子化收集;加快推进环保“智管服”系统建设运行,实施“绿码无事不打扰、黄码重点关注、红码严格监管”的差别化精准执法监管,完成3500余家企业赋码,实现重点排污企业全覆盖。积极落实宁波市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制度,推动环境监管模式从传统的“以罚为主”向“正向引导”转变,2批次共入选市级正面清单企业8家。全力构建以环境信用评级为基础的分级分类差别化双随机监管模式,在互联网+监管平台中按不同风险等级将企业划分为特殊、重点、一般监管对象,确定不同的抽查比例、抽查频次,2022年共4952家企业实行分类随机抽取检查,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企业688家次,发现问题199家次,发现问题率达到29%。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考评。围绕执法案卷质量、现场执法规范性、执法办案系统建设使用、执法公示制度和全过程记录制度推行、执法着装规范等,采用“线上+线下”的手段,开展查案、立案、办案、审案和结案全方位监督。严禁选择性执法,严禁“一禁了之”“一罚了之”或放任不管。严格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制度和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规定,规范行政执法案卷编制,积极参加司法局及宁波市局评查,获评慈溪市优秀执法案卷单位。

(四)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制约,依法化解生态环境矛盾纠纷。一是自觉接受各类监督。办理人大建议7件(0件主办)、政协提案14件(2件主办)。反馈落实检察建议1件。健全慈溪市信访直通车机制,推进环境信访减量提效,全年累计受理环境投诉1631件,比去年同期下降52.5%;平均办理时间2.7天,同比加快34.1%;满意率90.6%,同比上升7个百分点。突出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210余条,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件。二是妥善化解行政争议。落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告知义务,引导申请人向宁波市政府(我局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派出机构,执法主体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申请行政复议、向海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深化行政调解工作机制,2022年未发生一起因行政调解不到位引发的群访、集访和越级上访事件。三是落实普法责任制。制定实施生态环境领域“八五”普法规划,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和“一二·四”宪法日节日普法。组织环保大讲堂5期、环保议事厅10次。结合《慈溪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新《固废法》等,联合教育局推进环境教育教程修订工作,2022年下发中小学生环境教育教程课本共计5.5万余册。

2022年,我局法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的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基层执法力量相对薄弱。

二、下步工作安排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切实提高法治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

(一)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完善“一把手”负总责的工作领导体制和推进机制,全面提升法治建设质量和水平。

(二)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巩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成果,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化“信用+监管”模式、“环保e企管”系统应用,提升行政执法数字化水平,着力打造对各类行政行为的全流程闭环监管体系。

(三)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完善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推进行政执法人员年度培训计划,推动树立基本法治理念,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各项工作。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

  2023年 1 月 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