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慈溪市2022年粮油等主要农作物配方肥推广应用补贴实施方案的再次补充意见
发布时间:2023-01-03 15:20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各镇(街道)经发办(农办),市现代农业开发区管理中心招商科,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落实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涉肥问题整改任务,切实推进“配方肥替代平衡肥”行动,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就《慈溪市2022年粮油等主要农作物配方肥推广应用补贴实施方案》(慈农〔2022〕71号)提出如下补充意见:
一、增加供给端销售奖励。对备案供肥企业自2022年1月1日-2022年8月31日所销售的备案配方肥产品,给予50元/吨的奖励;备案供肥企业自2022年9月1日-2022年11月15日销售备案配方肥产品的,给予100元/吨的奖励,同时鼓励备案供肥企业与农资销售门店在兼顾双方利益的前提下,建立合作共赢奖励机制,进一步扩大终端销售网络。
二、鼓励小散农户拼团采购。为减少小散农户补贴申报手续,鼓励各镇(街道)组织小散农户(50亩以下)通过农场+散户、合作社+散户、大户+散户、散户+散户等方式拼团采购补贴配方肥。团购牵头主体经乡镇备案后(附件1),统计小散农户团购配方肥数量,统一向备案供肥企业采购配方肥,填写团购明细表(附件2)并申报团购配方肥补助。小散农户可通过团购直接享受补贴后价格。
附件:1.补贴配方肥团购牵头主体备案表
2.2022年慈溪市补贴配方肥团购明细表
慈溪市农业农村局 慈溪市财政局
202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