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高水平推进应急救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21〕75号)要求,进一步规范我省乡镇(街道)应急救护培训基地建设和管理,着力构建群众身边的应急救护服务阵地,省红十字会研究制定了《浙江省红十字乡镇(街道)应急救护培训基地建设标准(试行)》。并对培训基地管理情况、培训能力、运行情况等指标设定了相应的评价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