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重大行政决策专栏 >>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关于慈溪市政府2022年部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无法按期履行程序的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3-01-05 10:18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列入慈溪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共5项,具体为慈溪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2021-2025年)、慈溪市基准地价更新、前湾沪浙合作创新区规划、慈溪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慈溪市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十五年规划(2021-2025年)。现因客观原因导致部分决策事项无法按期履行程序,作情况说明如下:

1.关于慈溪市基准地价更新,经调研论证、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已公开发布。

2.关于慈溪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2021-2025年)、慈溪市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十五年规划(2021-2025年)已完成调研论证、公众参与(网上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因疫情原因市政府常务会议延后,故无法按期完成重大决策全部程序。

3.关于前湾沪浙合作创新区规划,已完成调研论证、公众参与(规划方案国际竞赛、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因疫情原因导致专家评审推迟,故无法按期完成重大决策全部程序。

4.关于慈溪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因省、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进度未如预期,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要点尚未确定,导致慈溪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进度延后,目前尚未拟定意见征求稿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