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慈溪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绩效评估工作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的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3-10-16 09:51 信息来源:慈溪市生态文明促进中心

为扎实推进我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提质增效,全面摸清全市在“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巩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成效,完成年度绩效评估工作任务,拟向第三方专业团队购买技术服务。现就慈溪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绩效评估工作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内容及采购需求

(一)采购内容:慈溪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绩效评估工作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

(二)最高限价:本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1万元,采购人不接受高于此限价的投标文件,高于此限价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熟悉“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相关政策、规范和要求,且有一定的“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技术服务经验。

(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结果确定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技术服务要求

(一)技术要求如下

项目名称

技术要求

工作内容

慈溪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绩效评估工作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

按照《浙江省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技术规范》、《关于印发浙江省镇(街道)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评估暨标杆镇(街道)评价指南(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慈溪市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和规范要求,提供检查、咨询、指导等技术支持,完成评估报告。

1、按委托单位要求对各镇(街道)“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绩效自评估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业务咨询。

2、对各镇(街道)实地开展“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检查排查,综合评议各镇(街道)“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组织实施、目标任务完成和建成效果等情况。

3、2023年12月底前完成慈溪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绩效评估,形成评估报告,整理评估台账资料。

(二)服务时间:2023年10月至2023年12月

(三)报价方在合作期间确保服务质量,就提供的服务出现任何相关问题,需在24小时内解决。

(四)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最终工作量的确定,以实际工作量核算为准。

(五)报价方应对采购方提供的原始素材进行保密,未经允许不得进行其他形式的复制、下载、加工、整合,披露或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四、需提供资料

(一)报价文件:

1.资格证明文件

A.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B.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C.同类型业绩材料等其它相关材料,请投标人自行决定提供。

2.询价函(附件1)

3.报价单(附件2)

(二)报价要求

报价方一经报价,价格在服务期限内不得更改。

(三)提交要求

1.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3日17:00前。

2.提交方式:所有资料应密封封装,每份材料加盖公章,在提交截止时间前快递或直接送达至慈溪市生态文明促进中心(慈溪市白沙路街道三北大街777号8楼829室)。

3.采购联系人:陈旭升  18668550585

附件:询价函与报价表.docx

慈溪市生态文明促进中心

2023年10月16日